作者jerryboxman (盒馒)
看板SMSlife
标题[问题] 请问小弟这样的状况符合家因替代役吗?
时间Sun Jul 19 01:05:51 2015
大家好
小弟最近即将毕业
目前因为家母之前有领过重大伤病卡
也已经去过中央健保局拿到重大伤病证明
但因为一些原因
家母的户籍地和小弟并不在同一处
但事实是生活上我们两是住在同一个地方
另外问过公所的人员
他们有提到如果是癌症需要替供医师开的"期数证明"
不过因为没有看到法规条文中有哪一项是需要这个证明的
因此
小弟有两问题想要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大大
1.是否会因为户籍地址不同而有可能造成申请资格不符?
2.癌症"期数证明"是否是必备?
以上两问题再麻烦友经验的各位大大帮小弟解答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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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wen456789: 问公所 07/19 01:37
2F:推 nigell: 1.公所会请里干事到家访视确定是否有共同生活事实2.必备 07/19 03:30
3F:嘘 a152508: 问公所 这种文章烦不烦 07/19 05:40
4F:→ a152508: 我们说你可以你就真的可以吗 07/19 05:41
5F:嘘 paul0318: 很想试试看在这回“可以”然後看真的有没有人去成功岭 07/19 08:20
6F:→ paul0318: 的时候会说“但版上有人说我可以耶!”……… 07/19 08:20
7F:嘘 omg456789: 自己权益自己不会打电话问吗??问我们 我们又不是相关业 07/19 08:28
8F:→ omg456789: 业务承办人 到时回答错了 你是不是回来靠我们啊!用点脑 07/19 08:29
9F:→ omg456789: 好吗? 07/19 08:29
10F:嘘 kira1116: 会想到发文 但是都不会想到打电话或者直接去一趟公所问 07/19 09:34
11F:→ kira1116: 吗? 不要再说什麽因为遇到假日所以先上来问 文中都自己 07/19 09:34
12F:→ kira1116: 说问过公所了 难道不会当下就问清楚吗? 07/19 09:34
13F:推 justicesword: 问公所又不用钱 07/19 09:35
14F:→ justicesword: 不难吧 07/19 09:36
15F:→ lks31043: 有证明就可以了 07/19 10:23
16F:嘘 kevin6677: 抱歉内, 这边不是公所 07/19 23:09
17F:嘘 el3qu4: 键盘区公所:可以不用当喔!你信吗? 07/22 00:54
18F:推 ntuooo: 问期数是要看可不可以当家因补充兵12天 家因替代役一定准 07/23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