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totoro (totoro)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醫療替代役 與延期徵集
時間Tue Mar 24 22:42:02 2015
大家好 如題想請問大家關於 醫療役與 延期徵期的問題
我於103年6月畢業後,抽中103 年一般替代役。但因同時申請上
衛生福利部西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故申請延期徵集並受核准到104年7月。
原本今年4月1日打算申請專長替代役,去電區公所詢問相關問題時。他說我的替代役資格
已有保留,只要等到延期徵集時限,區公所就會徵招我入營。
所以我今年不用再申請替代役,除非我非得要以專長資格申請,那就要先放棄去年資格再
申請今年替代役。但要我考量一下,因為今年名額較少。
由於我沒想過替代役資格還可以保留,就問了替代役的同學,他們建議我要先確認
替代役資格真有保留,可別兩頭空。為此,已我寫信去役政署,但還沒回,
所以有些問題先來請教大家。
問題一: 以專長或一般資格申請的醫療役服役性質有差別麼? 若有,有值得先放棄103
再申請104麼?
問題二: 關於替代役資格申請延期徵期後,是否有保留時限的相關規定?
自己稍微查詢資訊,想請問以下規定會互相抵觸麼?
註一 (資格可保留至結訓為止)
徵兵規則第二十九條-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第十二類別
申請延期徵集入營原因: 正在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或委辦為期一年以內之訓練班
受訓中者。
<准予延期入營時限: 至結訓之日止。>
-但是-
註二 (103替代役資格的限制條件)
公告民國 103 年(第 2 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 一、(三)限制條件: 1、申請役男須無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
(應屆畢業役男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 104 年 1 月 31 日前消滅者,
得提出申請請;但役別機關另訂有緩徵消滅時限者,從其規定)。
註三 (103替代役資格的限制條件)
公告民國 103年(第 2 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 十二、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復因案服刑或繼續升學(或延長修業)
具緩徵原因,無法於 104 年 1 月 31 日前消滅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廢止
(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副知內政部役政署),
俟原因消滅後得再依意願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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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個問題想請教大家,最近我會去區公所與役政署詢問清楚,如有結果再來告訴大家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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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ujisan: 公所會唬人 要不然怎麼這麼多人被騙去幹訓 直接問役政署 03/24 23:29
2F:→ fujisan: 比較快通常要一天 也可以寫信去縣市政府的兵役局問 照理 03/24 23:29
3F:→ fujisan: 說上次中籤因為緩徵沒消滅所有資格已經撤銷了 要重新申 03/24 23:29
4F:→ fujisan: 請才是 03/24 23:29
5F:推 fujisan: 一般資格要搶役別 專長資格你申請什麼役別專長上 就確定 03/24 23:37
6F:→ fujisan: 是該役別 03/24 23:37
7F:推 fujisan: 如果你的一般資格因為緩徵關係消滅 是可以再申請替代役 03/24 23:42
8F:→ fujisan: 但如果你資格還在然後自己放棄 未來是不得再申請替代役 03/24 23:42
9F:→ fujisan: 的 03/24 23:42
10F:推 Saizeriya: 樓上 緩徵跟延期徵集可能不同 建議原po再問 03/24 23:46
11F:→ Saizeriya: 一,一般資格跟專長資格醫療役完全沒差 差在不是每梯 03/24 23:47
12F:→ Saizeriya: 都有醫療 03/24 23:47
13F:→ Saizeriya: 二,緩徵跟延期召集不太一樣建議問一下orz 03/24 23:48
14F:→ fujisan: 打去役政署甄選科問吧 因為我看到這行 延期徵集事故能於 03/24 23:56
15F:→ fujisan: 104 年 1 月 31 日前消滅者 03/24 23:56
16F:→ istotoro: 我後來像役政署與區公所確認清楚了。 兩邊一樣的答案 03/28 16:57
17F:→ istotoro: 若是"延期徵集"則名額可保留,待延期徵集期限結束再徵招 03/28 16:59
18F:→ istotoro: 若是緩徵,則保留期限如註三。另外,謝謝大家的建議^^ 03/2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