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totoro (totoro)
看板SMSlife
标题[问题] 医疗替代役 与延期徵集
时间Tue Mar 24 22:42:02 2015
大家好 如题想请问大家关於 医疗役与 延期徵期的问题
我於103年6月毕业後,抽中103 年一般替代役。但因同时申请上
卫生福利部西医毕业後一般医学训练计画,故申请延期徵集并受核准到104年7月。
原本今年4月1日打算申请专长替代役,去电区公所询问相关问题时。他说我的替代役资格
已有保留,只要等到延期徵集时限,区公所就会徵招我入营。
所以我今年不用再申请替代役,除非我非得要以专长资格申请,那就要先放弃去年资格再
申请今年替代役。但要我考量一下,因为今年名额较少。
由於我没想过替代役资格还可以保留,就问了替代役的同学,他们建议我要先确认
替代役资格真有保留,可别两头空。为此,已我写信去役政署,但还没回,
所以有些问题先来请教大家。
问题一: 以专长或一般资格申请的医疗役服役性质有差别麽? 若有,有值得先放弃103
再申请104麽?
问题二: 关於替代役资格申请延期徵期後,是否有保留时限的相关规定?
自己稍微查询资讯,想请问以下规定会互相抵触麽?
注一 (资格可保留至结训为止)
徵兵规则第二十九条-应徵役男延期徵集入营事故表- 第十二类别
申请延期徵集入营原因: 正在政府机关或公营事业机构主办或委办为期一年以内之训练班
受训中者。
<准予延期入营时限: 至结训之日止。>
-但是-
注二 (103替代役资格的限制条件)
公告民国 103 年(第 2 次)役男申请服一般替代役之对象条件及相关作业规定。
公告事项: 一、(三)限制条件: 1、申请役男须无缓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
(应届毕业役男缓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 104 年 1 月 31 日前消灭者,
得提出申请请;但役别机关另订有缓徵消灭时限者,从其规定)。
注三 (103替代役资格的限制条件)
公告民国 103年(第 2 次)役男申请服一般替代役之对象条件及相关作业规定。
公告事项: 十二、经核定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复因案服刑或继续升学(或延长修业)
具缓徵原因,无法於 104 年 1 月 31 日前消灭者,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废止
(撤销)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资格(副知内政部役政署),
俟原因消灭後得再依意愿申请服一般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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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个问题想请教大家,最近我会去区公所与役政署询问清楚,如有结果再来告诉大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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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ujisan: 公所会唬人 要不然怎麽这麽多人被骗去干训 直接问役政署 03/24 23:29
2F:→ fujisan: 比较快通常要一天 也可以写信去县市政府的兵役局问 照理 03/24 23:29
3F:→ fujisan: 说上次中签因为缓徵没消灭所有资格已经撤销了 要重新申 03/24 23:29
4F:→ fujisan: 请才是 03/24 23:29
5F:推 fujisan: 一般资格要抢役别 专长资格你申请什麽役别专长上 就确定 03/24 23:37
6F:→ fujisan: 是该役别 03/24 23:37
7F:推 fujisan: 如果你的一般资格因为缓徵关系消灭 是可以再申请替代役 03/24 23:42
8F:→ fujisan: 但如果你资格还在然後自己放弃 未来是不得再申请替代役 03/24 23:42
9F:→ fujisan: 的 03/24 23:42
10F:推 Saizeriya: 楼上 缓徵跟延期徵集可能不同 建议原po再问 03/24 23:46
11F:→ Saizeriya: 一,一般资格跟专长资格医疗役完全没差 差在不是每梯 03/24 23:47
12F:→ Saizeriya: 都有医疗 03/24 23:47
13F:→ Saizeriya: 二,缓徵跟延期召集不太一样建议问一下orz 03/24 23:48
14F:→ fujisan: 打去役政署甄选科问吧 因为我看到这行 延期徵集事故能於 03/24 23:56
15F:→ fujisan: 104 年 1 月 31 日前消灭者 03/24 23:56
16F:→ istotoro: 我後来像役政署与区公所确认清楚了。 两边一样的答案 03/28 16:57
17F:→ istotoro: 若是"延期徵集"则名额可保留,待延期徵集期限结束再徵招 03/28 16:59
18F:→ istotoro: 若是缓徵,则保留期限如注三。另外,谢谢大家的建议^^ 03/2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