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y19901118 (微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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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我們單位的役男很有事...
時間Fri Mar 20 12:10:29 2015
職員/老師您好:
綜合您的發文,整理貴校役男問題如下:
0. 役男資料
(1) 服勤處所:一般學校或心輔中心學校
(2) 服勤專長:心輔中輟專長 (中教證或心理、輔諮相關科系)
(3) 梯次:144~146 (推測)
(4) 非家庭因素役男
1. 無故曠職或離開座位
(1) 中午蹺回去睡午覺,到下午才回來
(2) 常常不在位置上
(3) 跑出去學校附近的便利商店著吹冷氣(警衛說的)
(4) 提前下班(已改善?)
2. 工作能力(或態度)不佳
(1) 油印資料要分頁裝訂,順序就可以排得亂七八糟
(2) 完全搞不清楚應該要拍什麼樣的照片,甚至根本拍錯班級的活動
(3) 離開辦公室的工作,送了老半天還沒發送完
(4) 微波爐爆炸未自行告知主任
3. 主訴加班及工作未配合專長
(1) (僅一次)六點多下班
(2) 未配合心輔專長
(原文其他部分恕刪)
一、無故曠職或離開座位
相關懲罰規定整理如下:(原文請自行參照法條)
擅離職役 >= 168 小時:停役,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替代役實施條例 §52)
擅離職役 72~167 小時:輔導教育(送回成功嶺) (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 §13.3)
擅離職役 4~ 72 小時:記過(24小時以上得罰薪) (獎懲辦法 §11.13、 §12.6)
擅離職役 1~ 4 小時:罰勤
這裡要釐清一個觀念:
役男「上勤時間」是每週五天、每天8小時,
其餘時間算是「備勤」,除了用餐及休息時間外均須在校內,
有任何狀況可調整為加班(回到上勤狀態),
之後可以再以減免勤務時數方式讓役男回去房間休息,或者給予榮譽假獎勵。
(事實上是很多人被當成16小時上勤的工友役,這點就暫且不表了orz)
貴校役男在上勤時間無故跑出校外,絕對算是擅離職役,
因此重點在於「如何計算」擅離職役時數。
1. 服勤處所應建立「外出登記簿」,役男於上備勤時間離開服勤處所時應登記。
(1) 如果服勤處所沒做,那是服勤處所失職,請立即製作(格式請參考各縣市網站)
(2) 如果做了但役男沒有登記,可以依照警衛室監視錄影器的紀錄去查。
(3) 如果役男也登記了但花了太久的時間才回來,請處室召開會議留下紀錄,
警告役男下次再犯就開始計算擅離職役。
(4) 以上時數請以書面記載,最好請役男在下面簽名肯認。
2. 以上都查完了,要如何送懲戒?
因為申誡以上的懲處都必須由服勤單位(校外會/教育局處)開會決定,
所以:
(1) 如果時數未達72小時,可以由學校這邊自行罰勤,並知會服勤單位。
罰勤可採平日晚下班二小時,或假日一天最多八小時。
(2) 如果達記過標準,學校可發函至服勤單位建議,再召開獎懲會議決定。
(3) 如果時數已達72小時,一定要通報,由服勤單位開會決定懲處再報教育部。
(通常都會送回去成功嶺)
(4) 如果想一次給他死(?),請去調過去的監視器畫面,
時間加總起來應該會有72小時了,搞不好還會超過168呢。
另外,在校內偷懶「並沒有」擅離職役,
但可依照下面的方式處理。
二、工作能力(或態度)不佳
工作能力或態度不佳,依情節可予罰勤、禁足、申誡、記過。
前提一樣是:
1. 有事先口頭或書面警告(建議採書面為證)。
2. 申誡、記過由學校發函至服勤單位核處。
累計申誡滿九次或記過滿三次,即可送輔導教育。
如果役男不只是能力問題,而是直接拒絕工作或完全不做,
則可放大絕:
一般替代役役男與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
違抗監督長官之勤務命令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替代役實施條例 §53)
雖然因涉刑罰甚少使用,但不失為一最終手段,
建議還是先循一般管道送他回成功嶺吧。
三、主訴加班及工作未配合專長
加班部分,承續第一段關於上勤、備勤時間的規定,
超過五點之後,管理人是可以要求加班的,每日以四小時為限。
只是「有加班不代表就一定要補休」,
管理人可以審酌服勤狀況給予減免服勤時數或榮譽假。
不過以貴校役男的狀況,要給榮譽假應該是不可能的吧。
專長部份,
專長役男進行專長外之勤務
每週限制 10 小時
(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13.3)
這條應該是最多學校會忽視的,也是有可能會被役男反咬一口的。
(所謂的專長外勤務包含:
直接勤務:
1.協助維護校園安全
2.協助春暉專案工作
3.輔助教學。
4.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 → 心輔專長以本項為專長勤務,其他9項都是專長外。
5.協助特殊職能教育
6.協助教育行政。
其他勤務:
1.環境清潔及維護。
2.校園綠化及美化。
3.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4.臨時交辦事項。)
建議不要因為役男實際上學無專精就派他作其他簡單工作,
應該要讓他做專長工作,他亂來時留下書面紀錄,累計一定程度後報服勤單位懲處,
集滿九申誡或三過就回成功嶺了。
否則他呆坐辦公室閒著也是閒著,還會偷溜、還會毀壞公物,何苦呢?
四、結語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建議管理人先向服勤單位反映此一狀況,他們通常都會妥適處理。
校外會/教育局處不會對擺爛役男視而不見的。
最後,學校最關心的通常是送走一個役男還會不會有另一個來補?
役男從成功嶺出來後,有可能返回原校,也有可能調去服勤單位就近看管。
在役男回來之前是否補滿員額係屬教育部及服勤單位權責,這點無法預測。
至少,貴校如作為心輔中心學校,即使被追究管理不善,若能亡羊補牢,
通常不至於會有取消役男申請資格的問題。
但是!
如果役男持續管理不當,以上問題遲遲不解決,真的有大事發生的時候,
就不只是「就少了一個役男,很不方便」的問題了。
老師與管理人辛苦了,希望貴校的下一個役男會是個好役男。
教育部教育服務役 役男管理幹部 敬上
後記:
感謝諸多消防役及其他役別弟兄的打抱不平,
身為教育役,對於自家出了這種學弟感到汗顏。
希望這篇回覆能夠讓他改過向善(?) 或 砍掉重練回去成功嶺16週,
敬請不吝批評指教。
如果當事人役男看到這篇,請好自為之。還有,微波爐裡不能放金屬,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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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ay1990715: 推管幹學長專業精闢分析啊!!!!!!! 03/20 12:23
2F:推 dadmoney: 哇嗚 好專業喔 03/20 12:37
3F:噓 saspsm: 役男被凹的時候管幹你們在哪裡? 03/20 12:42
4F:推 ray1990715: 回樓上,請逐級反應,管幹有在受理 03/20 12:44
首先,我不能代表所有管幹,如果其他管幹有失職,請向上反應。
接下來我想要談的跟原題有點距離,請斟酌是否閱讀。
教育役役男本來就是一個權利義務不明確、不對等的職位,
不然就不會有好的管理人帶你上天堂的,不好的管理人帶你xxx的說法出現。
如果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服勤處所的權力可大著,
他愛叫你幹嘛就幹嘛,你坐在辦公室的時間也可以全部算備勤不算上勤,
每件事給你按碼表限時完成,做不到就懲戒你,
要是不注意口氣或者拒絕執行還可以直接依53條起訴你。
你說,管幹遇到這種管理人又能如何?
往上呈報之後呢?還不就是比誰動得了誰?
職場就是這樣,即使你的老闆違反勞基法,你依法可以控告他,
也可以請單位來做勞動檢查,也還有各式各樣的方式可以申訴。
可是你真的會做嗎?
人情永遠會是考量之一,
更嚴重的是,真的執行下去的後果。
作為管幹,我只能希望我的役男朋友們遇到問題可以跟我一起分享討論。
我會鼓勵大家這樣做,也會盡自己的能力幫忙,
但是一己之力畢竟有限,
如果你遇過的管幹最終沒有幫到你,你是否願意換個角度,
原諒他的無能為力?
他畢竟,也只是個役男。
回到那句老話:平安退伍最重要。
可惜的是,作為許多人出社會前哨站的服役,沒辦法讓大家都對社會有所認識。
沒有辦法認識的是,
離開服勤崗位,不是陰間或狗間(?)的結束。
領到退役證明,只是又一個現實世界的開始。
Les Miserables.
5F:推 cooxander: 問一下喔,如果該處所沒有「外出登記簿」(看原文的 03/20 12:46
6F:→ cooxander: 描述,看起來根本沒有這種東西,不然怎麼可能要求 03/20 12:46
7F:→ cooxander: 不了役男),那就代表這間學校可能長久以來都沒有 03/20 12:47
8F:→ cooxander: 外出登記的規定,這不是處所嚴重失職嗎? 03/20 12:47
是失職,但我無法推測是 (1) 有造冊但無登記 或 (2) 從未造冊
理論上如果是 (2) 的話應該早就會被管幹或認輔教官抓到才對
是 (1) 的話,學校、役男雙方都有問題(專訓一定都有講),便宜行事不可取
至於是否嚴重我無法斷言。
9F:推 a152508: 我每天工時都不只八小時 03/20 12:53
10F:推 Alinsung: 看到有人要被送回輔導中感覺真爽,希望盡速 03/20 12:56
11F:推 c332008: 拜託管理人快點把這個丟回去成功嶺 03/20 13:23
12F:推 d88647511: 這明明就役男失職 有人一直跳針自己被管理人凹 03/20 13:36
13F:→ d88647511: 兩碼子事很難分嗎 管幹的工作就是當教官的分身與聯繫人 03/20 13:37
14F:→ d88647511: 僅此而已 弄不懂之間的關係怪誰? 03/20 13:37
15F:→ d88647511: 之間幫轄區役男爭取外出吃飯時間延長權力事後教官還說 03/20 13:37
16F:→ d88647511: 不能這樣做 應該要反映給他 由他出面處理 管幹只須回報 03/20 13:38
17F:推 Howard810721: 精闢的分析 推 03/20 13:38
18F:推 fallenseraph: 推認真的管幹哥!!! 03/20 13:41
19F:推 sate5232: 推管幹專業文 03/20 13:48
20F:推 a54888131: 同為中輟役男,其實我也有些好奇為何他沒有被安排家訪 03/20 14:03
21F:→ a54888131: 或協尋中輟生這類符合專業的勤務? 03/20 14:03
22F:噓 brownway: 大家都是役男 你何必? 03/20 14:07
23F:推 super333: 這個真的太扯 03/20 14:14
24F:推 sapphirehong: 推這篇! 份內事情要做好!! 03/20 14:27
25F:噓 omg456789: 有誇張到要送輔導中嗎? 03/20 14:28
26F:推 Stark0908: 連份內事都做不好哪裡不誇張! 03/20 14:35
27F:推 d78965: 這篇要推阿幹嗎噓? 03/20 14:50
28F:推 philip1111: 推專業管幹 03/20 15:01
29F:推 c332008: 某o有看過原文嗎?這種的這樣搞還不用去輔導中我都不知道 03/20 15:27
30F:→ c332008: 輔導中是開給誰去的了 03/20 15:27
31F:推 tingting5566: 某o應該是聖人zzzz 03/20 15:45
32F:推 pp1877: 有問題就該處理,小事掩護一下沒關係,這種怎麼幫?該電~ 03/20 15:53
33F:→ pp1877: 正因為都是役男才不要有這種人來敗壞名聲嘛!哪裡不誇張? 03/20 15:54
34F:推 santosgama: 想必噓的行為也是如此囉 03/20 15:57
35F:推 xx52002: 推管幹大大 XD 03/20 15:57
36F:推 Alinsung: 我比較想看到他被抓去監獄,不然服役都沒啥新聞好無聊 03/20 16:05
37F:推 s310610: 這樣送輔導教育剛剛好吧??就是因為都是替代役更不能容忍 03/20 16:13
38F:→ hank22: 你回文按碼錶計時上勤那段,記得管幹課林教官有說是不行 03/20 16:21
39F:→ hank22: 的,役男若遇到可申訴,服勤時間切這麼細不恰當 03/20 16:21
是的當然是不行的,感謝補充。
我會這樣寫也是來自林教官的上課內容,應該註明出處XD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個做法確實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不行,
只是教育部就役男服勤管理上認定不合理而已。
如果有役男朋友遇到這麼XX的管理人,請務必向管幹申訴喔!
40F:噓 tjvup123: 對不起 辦公室不算上勤不噓我忍不住 03/20 16:33
41F:→ zxtony007: 有加班不一定要補休? 03/20 17:20
是的,依據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14.1
……延長服勤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服勤處所並應考量役男權益,
於事後減免勤務時間或酌予獎勵。
法規並未明文規定應給予多少補休時數,
實務上各家作法不同,但要真拿到一一對應的時數補休有難度。
※ 編輯: joey19901118 (118.160.214.178), 03/20/2015 19:01:16
42F:推 angus282: 專業推!! 補休時數是真的不一定拿得到啊... 03/20 19:37
43F:噓 keysboardest: 好模糊才好凹啊,臺灣最會講人情了 03/20 21:04
44F:噓 webberpopo: 還好我退了 大家應該給被投訴的役男一點支持 03/20 21:08
45F:→ webberpopo: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大家同一陣線 03/20 21:09
46F:→ webberpopo: 他做的爛 你又沒損失 何必眼紅別人過得好? 03/20 21:09
47F:→ webberpopo: 人生應該想辦法讓自己過得更好 而不是幹別人過得好 03/20 21:10
48F:噓 philip1111: 過得好跟耍廢擺爛是兩回事 03/20 21:41
49F:推 sate5232: 怎一堆人噓文 03/20 21:56
50F:推 susaku: 有些人噓的點好奇怪 豬隊友拖累別人好意思說同陣線? 03/20 22:15
51F:推 susaku: 要給被投訴的役男支持要看情況而定 如果原原po說的都是事 03/20 22:19
52F:→ susaku: 實而且沒斷章取義的話 那會被投訴也是剛好而已 03/20 22:20
53F:推 clpscol: w的比喻失當,老鼠屎難道不挑出來嗎? 03/20 22:21
54F:→ sunmmer: 專長那部分不就幾乎是免死金牌了?? 03/20 22:38
55F:→ sunmmer: 除輔導中輟外,每周限制10hr,一禮拜5天,一天只有2hr 03/20 22:39
56F:→ hushiang: 如果真照webberpopo所說 大家都來這樣搞,我相信最後 03/20 22:40
57F:→ hushiang: 是整體一起向下沉淪 03/20 22:40
58F:→ mike1124109: 我看噓文的人也差不多這類型的吧 03/20 22:42
59F:噓 Golu: 大部分規定沒有太過刁難,這樣還要支持擺爛的役男? 03/21 00:01
60F:→ Golu: 把其他人都當傻子就是了 03/21 00:03
61F:→ Golu: 炸掉微波爐還沒損失就駁回你的論點了 03/21 00:04
62F:噓 tonytony6420: omg鍵盤分隊長好久不見 真懷念你的秀下限 03/21 00:07
63F:推 deedisy: 噓的人態度大概也是不怎麼樣 03/21 00:10
64F:噓 ColdDay1115: 呵呵 管幹? 尚未查清事實就提供這麼多管道幹役男 03/21 11:09
65F:噓 markban: 哈哈 03/21 11:29
66F:→ Defence24: 這篇中性但有偏 給箭頭 請各位教育役男自我維護權益 03/21 13:22
67F:→ Defence24: 看到沒有有這麼多方法可以幹你 遇到惡質管理人跟他拖 03/21 13:22
68F:→ Defence24: 裝死 還有往上報 蘋果等等 反正下單位九個月多 不用 03/21 13:22
69F:→ Defence24: 客氣!!講什麼人情 時間到照樣走 53條成案很少 送輔 03/21 13:22
70F:→ Defence24: 導中也不多 不用自己嚇自己 03/21 13:22
71F:噓 redflower5: 呵呵 管幹? 尚未查清事實就提供這麼多管道幹役男 真會 03/21 13:33
1. 系爭案件是否屬實並非本文重點。
本人自始即無管轄權,亦無調查權,何得查清事實再行發文?
縱原文所述有誇大或不實之處,亦無妨法規之認事適用。
你用,或者不用它,法條就在那裡。多認識一點總是好的。
2. 建議各位現役役男珍惜身邊的好管理人。
如果管理人不是好管理人,請向管幹或認輔教官反映。
或者,來這裡發文,總會有些解決方法。
難道也會有人跳出來說「尚未查清事實就提供這麼多管道幹學校」?
3. 再次強調:
(1) 延長服勤時數(加班)為服勤處所權限。
至於是否給予減免勤務時數或榮譽假,服勤處所有自由裁量權。
並非部分人士認為純粹是服勤處所在凹役男。
要說,就說是替代役實施條例在凹吧。
(2) 役男薪水高低跟該做的事情毫無關聯。
役男抱持著這種只要做6K事情的想法,只會讓服役更不愉快。
(3) 中輟輔導業務有其認定範圍,有爭議時必須跟服勤單位確認。
我只能說,就我的認知中,似乎沒有某些人認定的這麼狹隘。
例如,裝訂輔導室資料一般認為會被認為是輔導業務的延伸。
※ 編輯: joey19901118 (210.60.235.138), 03/21/2015 15:23:16
72F:推 megaman5566: 推 給他教訓 03/21 16:25
73F:推 Mnting: 推一個原po台大醫科書卷強者 03/21 19:56
74F:推 yuanjeff: 寫得好清楚 03/22 15:13
75F:噓 LBgod: 阿不就好棒棒 04/0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