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ghall (陽光沙灘藍天比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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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比賽] 校長盃
時間Sun Mar 9 14:32:41 2008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校長盃系際運動競賽規程
壹、比賽宗旨:為促進系際及師生間感情交流,同時提升運動風氣,特辦理此比賽。
貳、參加資格:凡本校各系所(「所」為獨立研究所)之學生
(除體育學系與運動競技學系外) ,可代表所屬單位參加比賽。
參、競賽項目:
排球、羽球、壘球、木球。
肆、報名及抽籤日期:
一、 報名日期:
97年3月4日(星期二)至97年3月10日(星期一)18:00止。
二、 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逕自體育室網站查詢。
或直接連結至校長盃網站
http://web.ntnu.edu.tw/~49430026
2.報名單位需繳交保證金500元,請各系所體育股長或負責人於
3月5日至3月10日中午12:00~14:00至體育室繳交
(另需填寫代繳人之郵局存簿戶名、局號和帳號);
未繳交保證金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比賽結束後若無棄賽,
保證金予以退還(退入郵局帳戶),若有棄賽之隊伍,則沒收保證金。
三、賽程抽籤日期:97年3月12日(星期三)13:20至13:40,於校本部體育室會議室
抽籤(排球、羽球、壘球競賽去年前三名者不需參與抽籤),逾時未到者由體育室
代抽,不得異議。
四、賽程公佈日期:97年3月14日(星期五)12:00前公佈於精靈之城—體育室版,
並在3月15日(星期六)前,將全部賽程表公佈於校長盃網頁。
註:如各系在比賽期有預定重要集會(如:全系皆須出席之集會),請儘早告知
校長盃負責人,以方便賽程調整,否則一律遵照賽程公佈進行比賽。
排球競賽
一、 比賽日期:97年3月20日(星期四)12:30開始(遲到5分鐘視為棄賽)。
二、 比賽地點:校本部體育館4F綜合球場;公館校區體育館3F綜合球場。
三、 比賽分組:
(一)男子組:除本校體育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外,各單位限報一隊。
每隊得由一名該系所現職男性教師(不含兼任教師、助教、職員與工友,
若該系無男性教師,則可由男性行政助教替代)參賽。
(二)女子組:除本校體育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外,各單位限報一隊。每隊得由
一名該系所現職女性教師(不含兼任教師、助教、職員與工友,若該系無
女性教師,則可由女性行政助教替代)參賽。
(嗚嗚,所以我不能打嗎.....)
四、 比賽制度:預賽採分組循環賽,複、決賽採用單敗淘汰制。冠軍隊伍將安排
與林口校區冠軍進行友誼賽。
五、 比賽規則與注意事項:
1.請各隊派人於比賽前10分鐘至記錄台填寫記錄單;12:35未達6人以上到場者視同棄權。
2. 每場比賽採三局兩勝制(若其中一隊先拿下兩局,則不比第三局)。
3.決勝局(第三局)依最新六人制排球規則五戰三勝制之15分方式比賽。
4.其他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排球規則。
5.男生選手與女生選手不可交叉參賽。
六、獎勵辦法:
1. 為鼓勵師長參與,賽程中有教師參賽達五分鐘以上之隊伍,主辦單位即提供飲料一箱。
2. 前三名隊伍,頒發錦旗與團體獎勵金(冠軍2000元,亞軍1500元,季軍1000元)。
羽球競賽
一、比賽日期:97年3月20日(星期四)12:30開始(遲到5分鐘視為棄賽)。
二、比賽地點:校本部體育館4F綜合球場。
三、比賽分組:
(一)男子組:除本校體育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外,以各系所為參賽單位,每單位
限報一隊。每隊得派一名該系所在職教師(不含兼任教師、助教、職員與工友)與
學生搭配雙打點。
(二)女子組:除本校體育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外,以各系所為參賽單位,每單位
限報一隊。每隊得派一名該系所在職教師(不含兼任教師、助教、職員與工友)與
學生搭配雙打點。
四、 比賽制度: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單、雙、單(單雙打不得重複參加),
三戰兩勝制;複、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冠軍隊伍將安排與林口校區冠軍進行友誼賽。
五、 比賽規則與注意事項:
1.12:35以前,未達4人到場者(即3點參賽選手皆要到)則視同棄權。
2. 採單、雙、單三點制(單、雙打不得重複參加,共4人),三戰二勝制,先拿下兩點
者為勝,比賽即結束。
3. 每點比三局二勝,採落地得分制,即某方獲勝一球便得一分,每局由先得21分的一方
獲勝。
4 加分制:假如分數達到20比20平分時,由先領先2分的一方獲勝;若分數達到29比29
平分時,由先獲得第30分的一方獲勝。
5. 首局獲勝的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6. 每一局結束時,雙方球員需交換場地,若打到第三局,某方達到11分時,需再交換場
第一次。
7.每局分數達到11分時球員可休息1分鐘,局和局中間可休息2分鐘。
8. 如遇戰績相同,將以點、局、分計算。
9. 三點須照順序打,人未在場者算該點棄賽且整場比賽取消資格。
10.男生選手與女生選手不可交叉參賽。
11.比賽時請雙方各派一名同學為線審,以增加比賽公平性。
12. 其他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六、 獎勵辦法:
1.為鼓勵師長參與,賽程中有教師參賽之隊伍,主辦單位即提供飲料一箱。
2.前三名隊伍,頒發錦旗與團體獎勵金(冠軍2000元,亞軍1500元,季軍1000元)。
壘球競賽
一、 比賽日期:97年3月20日(星期四)12:30開始(遲到五分鐘視為棄賽)。
二、比賽地點:公館校區操場(紅土、草地)。
三、 比賽分組:除體育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外,以本校各系所為比賽單位,
各單位限報名一隊。
(一)男子組:除本校體育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外,各單位限報一隊。每隊得由
二名該系所現職男性教師(不含兼任教師、助教、職員與工友,
若該系無男性教師,則可由男性行政助教替代)參賽。
(二)女子組:除本校體育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外,各單位限報一隊。每隊得由
二名該系所現職女性教師(不含兼任教師、助教、職員與工友,若該系無
女性教師,則可由女性行政助教替代)參賽。
四、 比賽制度:採分組循環賽制。
五、 比賽規則與注意事項:
1.各隊出賽選手為10人(若男生不足,得以女生代替,惟女生不足不得以男生代替),
另可包含該系所至多二名現職男女教師參賽。
2.請各隊派人於比賽前10分鐘至記錄台填寫記錄單;12:35以前,未達10人到場者,
則視同棄權。
3.打者擊出球最多上二壘(two base),壘上跑者all free,以避免不必要衝撞發生。
4.三壘進本壘採三米線制,跑者不可滑壘或撲壘,違者判出局。
5. 當一、三壘邊線傳球失誤,球滾至兩側跑道上Pass one。
6.比賽用球為硬球。
7.每場比賽採70分鐘制(12:30~13:40),因時間限制,每場比賽至多六局,並以該局
成績裁定勝負,如比賽成績相同,則採「突破僵局制」,直至定出勝負為止。若三局
相差15分,四局相差10分,得提前結束。
8.當賽績相同時,採勝負分差,大者為勝。
9.若因雨延賽,將於賽程當天10:00前公佈於精靈之城—體育室版,並以電話通知各隊
負責人。
10.其他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慢速壘球規則。
六、 獎勵辦法:
1.為鼓勵師長參與,賽程中有教師參賽之隊伍,主辦單位即提供飲料一箱。
2.前三名隊伍,頒發錦旗與團體獎勵金(冠軍2000元,亞軍1500元,季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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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要報名啊!!!
時間緊湊。排球女生記得報一隊,男生的話就看你們,應該也報得出一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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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打排球,就愛lanew熊
http://www.wretch.cc/album/qg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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