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ghall (阳光沙滩蓝天比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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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比赛] 校长盃
时间Sun Mar 9 14:32:41 2008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九十六学年度第二学期校长盃系际运动竞赛规程
壹、比赛宗旨:为促进系际及师生间感情交流,同时提升运动风气,特办理此比赛。
贰、参加资格:凡本校各系所(「所」为独立研究所)之学生
(除体育学系与运动竞技学系外) ,可代表所属单位参加比赛。
参、竞赛项目:
排球、羽球、垒球、木球。
肆、报名及抽签日期:
一、 报名日期:
97年3月4日(星期二)至97年3月10日(星期一)18:00止。
二、 报名方式:
1.一律采网路报名,请迳自体育室网站查询。
或直接连结至校长盃网站
http://web.ntnu.edu.tw/~49430026
2.报名单位需缴交保证金500元,请各系所体育股长或负责人於
3月5日至3月10日中午12:00~14:00至体育室缴交
(另需填写代缴人之邮局存簿户名、局号和帐号);
未缴交保证金者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比赛结束後若无弃赛,
保证金予以退还(退入邮局帐户),若有弃赛之队伍,则没收保证金。
三、赛程抽签日期:97年3月12日(星期三)13:20至13:40,於校本部体育室会议室
抽签(排球、羽球、垒球竞赛去年前三名者不需参与抽签),逾时未到者由体育室
代抽,不得异议。
四、赛程公布日期:97年3月14日(星期五)12:00前公布於精灵之城—体育室版,
并在3月15日(星期六)前,将全部赛程表公布於校长盃网页。
注:如各系在比赛期有预定重要集会(如:全系皆须出席之集会),请尽早告知
校长盃负责人,以方便赛程调整,否则一律遵照赛程公布进行比赛。
排球竞赛
一、 比赛日期:97年3月20日(星期四)12:30开始(迟到5分钟视为弃赛)。
二、 比赛地点:校本部体育馆4F综合球场;公馆校区体育馆3F综合球场。
三、 比赛分组:
(一)男子组:除本校体育学系及运动竞技学系外,各单位限报一队。
每队得由一名该系所现职男性教师(不含兼任教师、助教、职员与工友,
若该系无男性教师,则可由男性行政助教替代)参赛。
(二)女子组:除本校体育学系及运动竞技学系外,各单位限报一队。每队得由
一名该系所现职女性教师(不含兼任教师、助教、职员与工友,若该系无
女性教师,则可由女性行政助教替代)参赛。
(呜呜,所以我不能打吗.....)
四、 比赛制度:预赛采分组循环赛,复、决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冠军队伍将安排
与林口校区冠军进行友谊赛。
五、 比赛规则与注意事项:
1.请各队派人於比赛前10分钟至记录台填写记录单;12:35未达6人以上到场者视同弃权。
2. 每场比赛采三局两胜制(若其中一队先拿下两局,则不比第三局)。
3.决胜局(第三局)依最新六人制排球规则五战三胜制之15分方式比赛。
4.其他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排球协会公布之最新排球规则。
5.男生选手与女生选手不可交叉参赛。
六、奖励办法:
1. 为鼓励师长参与,赛程中有教师参赛达五分钟以上之队伍,主办单位即提供饮料一箱。
2. 前三名队伍,颁发锦旗与团体奖励金(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羽球竞赛
一、比赛日期:97年3月20日(星期四)12:30开始(迟到5分钟视为弃赛)。
二、比赛地点:校本部体育馆4F综合球场。
三、比赛分组:
(一)男子组:除本校体育学系及运动竞技学系外,以各系所为参赛单位,每单位
限报一队。每队得派一名该系所在职教师(不含兼任教师、助教、职员与工友)与
学生搭配双打点。
(二)女子组:除本校体育学系及运动竞技学系外,以各系所为参赛单位,每单位
限报一队。每队得派一名该系所在职教师(不含兼任教师、助教、职员与工友)与
学生搭配双打点。
四、 比赛制度:预赛采分组循环赛-单、双、单(单双打不得重复参加),
三战两胜制;复、决赛采单败淘汰赛。冠军队伍将安排与林口校区冠军进行友谊赛。
五、 比赛规则与注意事项:
1.12:35以前,未达4人到场者(即3点参赛选手皆要到)则视同弃权。
2. 采单、双、单三点制(单、双打不得重复参加,共4人),三战二胜制,先拿下两点
者为胜,比赛即结束。
3. 每点比三局二胜,采落地得分制,即某方获胜一球便得一分,每局由先得21分的一方
获胜。
4 加分制:假如分数达到20比20平分时,由先领先2分的一方获胜;若分数达到29比29
平分时,由先获得第30分的一方获胜。
5. 首局获胜的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
6. 每一局结束时,双方球员需交换场地,若打到第三局,某方达到11分时,需再交换场
第一次。
7.每局分数达到11分时球员可休息1分钟,局和局中间可休息2分钟。
8. 如遇战绩相同,将以点、局、分计算。
9. 三点须照顺序打,人未在场者算该点弃赛且整场比赛取消资格。
10.男生选手与女生选手不可交叉参赛。
11.比赛时请双方各派一名同学为线审,以增加比赛公平性。
12. 其他规则采用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公布之最新羽球规则。
六、 奖励办法:
1.为鼓励师长参与,赛程中有教师参赛之队伍,主办单位即提供饮料一箱。
2.前三名队伍,颁发锦旗与团体奖励金(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垒球竞赛
一、 比赛日期:97年3月20日(星期四)12:30开始(迟到五分钟视为弃赛)。
二、比赛地点:公馆校区操场(红土、草地)。
三、 比赛分组:除体育学系及运动竞技学系外,以本校各系所为比赛单位,
各单位限报名一队。
(一)男子组:除本校体育学系及运动竞技学系外,各单位限报一队。每队得由
二名该系所现职男性教师(不含兼任教师、助教、职员与工友,
若该系无男性教师,则可由男性行政助教替代)参赛。
(二)女子组:除本校体育学系及运动竞技学系外,各单位限报一队。每队得由
二名该系所现职女性教师(不含兼任教师、助教、职员与工友,若该系无
女性教师,则可由女性行政助教替代)参赛。
四、 比赛制度:采分组循环赛制。
五、 比赛规则与注意事项:
1.各队出赛选手为10人(若男生不足,得以女生代替,惟女生不足不得以男生代替),
另可包含该系所至多二名现职男女教师参赛。
2.请各队派人於比赛前10分钟至记录台填写记录单;12:35以前,未达10人到场者,
则视同弃权。
3.打者击出球最多上二垒(two base),垒上跑者all free,以避免不必要冲撞发生。
4.三垒进本垒采三米线制,跑者不可滑垒或扑垒,违者判出局。
5. 当一、三垒边线传球失误,球滚至两侧跑道上Pass one。
6.比赛用球为硬球。
7.每场比赛采70分钟制(12:30~13:40),因时间限制,每场比赛至多六局,并以该局
成绩裁定胜负,如比赛成绩相同,则采「突破僵局制」,直至定出胜负为止。若三局
相差15分,四局相差10分,得提前结束。
8.当赛绩相同时,采胜负分差,大者为胜。
9.若因雨延赛,将於赛程当天10:00前公布於精灵之城—体育室版,并以电话通知各队
负责人。
10.其他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慢速垒球协会公布之最新慢速垒球规则。
六、 奖励办法:
1.为鼓励师长参与,赛程中有教师参赛之队伍,主办单位即提供饮料一箱。
2.前三名队伍,颁发锦旗与团体奖励金(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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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报名啊!!!
时间紧凑。排球女生记得报一队,男生的话就看你们,应该也报得出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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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打排球,就爱lanew熊
http://www.wretch.cc/album/qg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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