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bike (小摺)
看板SENIOR_BM
標題Re: [問題] littlebike所發表的公告是否不合格式?
時間Sun Feb 18 14:14:38 2018
僅針對問題進行回覆,
其餘涉及板友認為我個人違規部分,
依迴避原則請直接向上級群組提出檢舉.
對於板友認為我違反道德,或不適任板主一職,
依
#1QYG1YXJ (SENIOR_BM) 意旨,自得進行相關作為.
※ 引述《Puehong (Puehong)》之銘言:
: 1. 根據高中版規
: 2-1-f. 文章有預設格式者,必須符合預設格式。
: 請問板主發表的公告文是否也受此限制?
高中板板規目前為
#1MNlhuur (SENIORHIGH) 所規定,查板規 5-9 :
5-9. 板主為執行板務合理使用之公告文,得不受板規限制。
公告文本身並無預設格式,而是板主為方便判決設定範本,
板規 2-1-f 所指預設格式,係指算命文或其他文章有"規定"的格式,
或是明明是算命類文章,卻使用問題等分類格式,
其餘分類部分是預設參考,供板友選用,
但不是要造成板友負擔,僅能依該範本去做編輯,
板友在無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可自行將範本內容做刪減的動作.
公告文部分,板主依板規 5-9 在執行板務的情形下,可以不受板規限制,
很多情況所需要的公告,甚至是判決的補充,
是設定格式中無法預見的,
故板主在發表公告文時,並無限制發文格式之必要.
: 2.
: 在水桶公告文末加一句疑似對被水桶者挑釁的語言是適當的嗎?
若為挑釁語言,並不適當,
相關文字已經刪除,若板友認為有違規疑慮,請送群組調查.
: 儘管在littlebike前的holishing便曾有這種發表公告的風格
: 不過littlebike在公告文末加註挑釁奚落話句的頻率遠高
: 畢竟公告文的性質應該類似公文書,建議是否應要請板主避免?
公文書部分,若單純對於公告文進行合理補充,
並無限制格式之必要.
對於公告文部分,板主宜謹慎看待,
與公告文無關部分,應予避免.
[恕刪]
: 3.
: 高中版如果投票通過禁止自刪文章,是否不該溯及既往,
: 也就是在新板規實行前所發表的文章都應該依照舊法可以讓發文者「無條件自由選擇自刪
: 」?
自刪文章部分並非單純只是一個法令,
如果是看板設定硬性自刪,則是一項設定,
依該設定僅有板主職以上有權限刪除,
板主自得擬相關刪除規範,對於文章的公益性質及原發文者說明,
決定是否接受協助刪除動作,
參照其目的,
並無依照舊法讓發文者無條件自刪的意旨.
如果是看板設定軟性自刪,則為一項法令,
該法令的設定,仍可依公益性質,溯及既往,
亦可設定為一定期間內未經板主同意不得刪除,刪除者處分.
自刪文章議題因現在還無法有完整定論,並無法詳述,
僅能簡單進行這部分的說明,
若看板以限制自刪為多數,則依相關結論進行配套的討論,
恕現在無法給予完整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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