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ie19905 (charlie1990507)
看板SCU_LawFB
標題[請益] 緊急
時間Thu Jun 3 01:15:01 2010
近日行政院想推ECFA 可是立法院不同意
有何解決之道?
我的想法是:
1.立法院可以搬出釋字329:針對條約協定有關國家重要事項人民權利義務
必須經過立法院審議
2. 憲法六十三條:立法院有針對重要事項議決之權力
3.行政院仍然不聽,立法院依據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款提不信任案倒閣
我猜行政院會把總統搬出來
說ECFA是針對外交國防政策是總統的權限 無人可插手干涉
這時又該如何?
我想請益各位板上的公法高手 可否提供一些見解
或是解題架構 謝謝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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