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ie19905 (charlie1990507)
看板SCU_LawFB
标题[请益] 紧急
时间Thu Jun 3 01:15:01 2010
近日行政院想推ECFA 可是立法院不同意
有何解决之道?
我的想法是:
1.立法院可以搬出释字329:针对条约协定有关国家重要事项人民权利义务
必须经过立法院审议
2. 宪法六十三条:立法院有针对重要事项议决之权力
3.行政院仍然不听,立法院依据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三款提不信任案倒阁
我猜行政院会把总统搬出来
说ECFA是针对外交国防政策是总统的权限 无人可插手干涉
这时又该如何?
我想请益各位板上的公法高手 可否提供一些见解
或是解题架构 谢谢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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