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ucy (承先啟後)
看板SAN-YanYi
標題Re: 《三國志‧李通傳》
時間Sun Oct 12 01:51:00 2025
※ 引述《Makucy (承先啟後)》之銘言:
: 李通字文達,江夏平春人也。(1)以俠聞於江、汝之間。與其郡人陳
: 恭共起兵於朗陵,眾多歸之。時有周直者,眾二千餘家,與恭、通外和內違
: ,通欲圖殺直而恭難之,通知恭無斷,乃獨定策,與直克會,酒酣殺直,眾
: 人大擾,通率恭誅其黨帥,盡并其營。後恭妻弟陳郃殺恭而據其眾,通攻破
: 郃軍,斬郃首以祭恭墓。又生禽黃巾大帥吳霸而降其屬。遭歲大饑,通傾家
: 振施,與士分糟糠,皆爭為用,由是盜賊不敢犯。
: 建安初,通舉眾詣太祖於許,拜通振威中郎將,屯汝南西界。太祖討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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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繡,劉表遣兵以助繡,太祖軍不利;通將兵夜詣太祖,太祖得以復戰,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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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登,大破繡軍。拜裨將軍,封建功侯;分汝南二縣,以通為陽安都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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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伯父犯法,朗陵長趙儼收治,致之大辟;是時殺生之柄決於牧守,通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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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號泣以請其命,通曰:「方與曹公戮力,義不以私廢公。」嘉儼執憲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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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為親交。太祖與袁紹相拒於官渡,紹遣使拜通征南將軍,劉表亦陰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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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皆拒焉;通親戚部曲流涕曰:「今孤危獨守,以失大援,亡可立而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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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如亟從紹。」通按劍以叱之曰:「曹公明哲,必定天下!紹雖彊盛而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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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方,終為之虜耳!吾以死不貳!」即斬紹使,送印綬詣太祖。又擊郡賊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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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部分標記起來的〈李通傳〉內容,
可與《三國志‧魏書‧趙儼傳》的相關段落對照著看。
〈趙儼傳〉:
趙儼字伯然,潁川陽翟人也。
避亂荊州,與杜襲、繁欽通財同計,合為一家。
太祖(曹操)始迎獻帝都許,儼謂欽曰:「曹鎮東應期命世,
必能匡濟華夏,吾知歸矣。」建安二年,年二十七,遂扶持老
弱詣太祖,太祖以儼為朗陵長。
縣多豪猾,無所畏忌。儼取其尤甚者,收縛案驗,皆得死罪。
儼既囚之,乃表府解放,自是威恩並著。
時袁紹舉兵南侵,遣使招誘豫州諸郡,諸郡多受其命,惟
陽安
郡不動,而都尉
李通急錄戶調。
儼見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諸郡並叛,懷附者復收其綿絹,
小人樂亂,能無遺恨?且遠近多虞,不可不詳也。」
通曰:「紹與大將軍相持甚急,左右郡縣背叛乃爾。若綿絹不
調送,觀聽者必謂我顧望,有所須待也。」
儼曰:「誠亦如君慮;然當權其輕重,小緩調,當為君釋此患。」
乃書與荀彧曰:「今陽安郡當送綿絹,道路艱阻,必致寇害。
百姓困窮,鄰城並叛,易用傾蕩,乃一方安
危之機也。且此郡人執守忠節,在險不貳。
微善必賞,則為義者勸。善為國者,藏之於
民。以為國家宜垂慰撫,所斂綿絹,皆俾還
之。」
彧報曰:「輒白曹公,公文下郡,綿絹悉以還民。」
上下歡喜,郡內遂安。
〈趙儼傳〉中還有一段裴松之注文,
也與李通相關。
〈趙儼傳〉裴松之注引《魏略》:
太祖(曹操)北拒袁紹,時遠近無不私遺牋記通意於紹者。
(趙)儼與領陽安太守李通同治,
通亦欲遣使;儼為陳紹必敗
意,通乃止。
及紹破走,太祖使人搜閱紹記室,惟不見通書疏,陰知儼必為
之計,乃曰:「此必趙伯然也。」
不過,裴松之對於這段《魏略》記載的可靠性有所質疑:
「臣松之案〈魏武紀〉:『破紹後,得許下軍中人書,皆焚之』。
若故使人搜閱,知其有無,則非所以安人情也。疑此語為不然。」
或許上面這段《魏略》的記載不是全部都錯,
說不定前半段說李通在聽了趙儼的話後才下定決心這部分真有其事,
子虛烏有的是後半段曹操在沒搜到李通給袁紹的書信後發言評論的記載。
李通之拒絕與袁紹、劉表互通聲氣,
是否與趙儼有關,
這個問題的答案對於李通其人的心志形象不無影響。
但不論如何,
在決定拒與袁紹、劉表往來之後,
李通對曹操效命的盡心盡力是無庸置疑的。
: 恭、江宮、沈成等,皆破殘其眾、送其首,遂定淮、汝之地;改封都亭侯,
: 拜汝南太守。時賊張赤等五千餘家聚桃山,通攻破之。劉備與周瑜圍曹仁於
: 江陵,別遣關羽絕北道,通率眾擊之,下馬拔鹿角入圍,且戰且前,以迎仁
: 軍,勇冠諸將。通道得病薨,時年四十二;追增邑二百戶,并前四百戶。文
: 帝踐阼,諡曰剛侯,詔曰:「昔袁紹之難,自許、蔡以南,人懷異心。通秉
: 義不顧,使攜貳率服,朕甚嘉之!不幸早薨,子基雖已襲爵,未足酬其庸勳
: ;基兄緒,前屯樊城又有功,世篤其勞。其以基為奉義中郎將,緒平虜中郎
: 將,以寵異焉。」(2)
: 評曰:李典貴尚儒雅,義忘私隙,美矣!李通、臧霸、文聘、呂虔鎮衛州郡
: ,並著威惠。許褚、典韋折衝左右,抑亦漢之樊噲也。龐德授命叱敵
: ,有周苛之節。龐淯不憚伏劍,而誠感鄰國。閻溫向城大呼,齊解、
: 路之烈焉。
: (1)《魏略》曰:
: 「通小字萬億。」
: (2)王隱《晉書》曰:
: 「緒子秉,字玄胄,有儁才,為時所貴,官至秦州刺史。秉嘗答司
: 馬文王問,因以為《家誡》曰:『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
: 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
: 患不治乎?」並受詔;既出,上顧謂吾等曰:「相誡敕正當爾不
: ?」侍坐眾賢,莫不贊善。上又問曰:「必不得已,於斯三者何
: 先?」或對曰:「清固為本。」次復問吾,對曰:「清慎之道,
: 相須而成,必不得已,慎乃為大。夫清者不必慎,慎者必自清,
: 亦由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是以《易》稱括囊無咎,藉用
: 白茅,皆慎之至也。」上曰:「卿言得之耳。可舉近世能慎者誰
: 乎?」諸人各未知所對,吾乃舉故太尉荀景倩、尚書董仲連、僕
: 射王公仲,並可謂為慎,上曰:「此諸人者,溫恭朝夕,執事有
: 恪,亦各其慎也。然天下之至慎,其惟阮嗣宗乎!每與之言,言
: 及玄遠,而未曾評論時事、臧否人物,真可謂至慎矣!」吾每思
: 此言,亦足以為明誡。凡人行事,年少立身,不可不慎,勿輕論
: 人,勿輕說事,如此則悔吝何由而生?患禍無從而至矣!』」
: 秉子重,字茂曾,少知名,歷位吏部郎、平陽太守。
: 《晉諸公贊》曰:
: 「重以清尚稱。相國趙王倫以重望,取為右司馬,重以倫將為亂,
: 辭疾不就,倫逼之不已,重遂不復自活,至於困篤,扶曳受拜,
: 數日卒,贈散騎常侍。」
: 重二弟,尚字茂仲,矩字茂約,永嘉中並典郡;矩至江州刺史。重子
: 式,字景則,官至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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