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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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三國吳簡《竹木牘》內容綜述:公文篇
時間Thu Jun 1 02:32:33 2023
本篇僅以臨湘侯相署名且任職的臨湘侯國,其臨湘地區所出土的吳簡
遞推孫吳嘉禾年間的孱陵侯國,是否從屬於某郡的可能性
右一戶口食三人湘西縣民以嘉禾二年移采部界佃種過年十二月廿一日占上戶牒
(簡陸.1386.10)
右一戶口食四人本羅縣界民以過嘉禾三年移來部界佃種過年十二月廿一日占上戶牒
(簡陸.1424.48)
右一戶口食三人劉陽縣民以嘉禾三年中移來部界佃種過年十二月廿一日占上戶牒
(簡陸.1635.259)
其一戶口食四人劉陽縣民移來部界已占上戶(簡陸.1603.227)
其一戶口食三人湘西縣民移來部界今已上戶(簡陸.1604.228)
其一戶口食四人本羅縣民移來部界已占上戶(簡陸.1605.229)
以上諸簡的行政區背景如下:
1.案257年孫亮"以長沙東部為湘東郡,西部為衡陽郡",亦即之前湘西屬長沙郡
2.劉封"本羅侯寇氏之子,長沙劉氏之甥",可知羅縣即便不在長沙郡,也會在鄰接的郡
3.潘濬在嘉禾年間之前,已被封為劉陽侯
故流動於劉陽、湘西、羅3縣間,屬合理範圍,惟劉陽乃潘濬受封地
因此出動到太常府來下行各郡查核人口
▅大(太)常府丁卯書曰:
諸郡生子遠授居比郡縣者及方遠客人(簡肆.4483.65/5)
▅(蘄)春、江夏、南郡、宜都太守承書從事,亟各攝□□(簡肆.4487.69/5)
▅部武陵、長□、零陵、桂陽、東西部行督都尉屯田□□▅(簡肆.4454.36/5)
我們知道210年,孫權析長沙郡而置含漢昌縣在內的漢昌郡
所以到了吳簡主要集中的嘉禾年間:
□□昌一陳頎...九人二▅(簡肆.4510.6/5)
□湘言男子陳頎新客牒吳昌(原名漢昌縣)縣▅(簡貳.4167)
對照簡肆諸簡,不難發現查核戶口的對象,儼然針對
郡與郡之間的人民流動
而非同郡內的縣與縣間之流動
此外
以諸郡開頭,代表大常府的級別為州,例如諸葛恪"加
荊楊州牧,督中外諸軍事...
(孫峻)自出見恪曰:「
使君若尊體不安..」"
這也符合Google徐暢《釋長沙吳簡"君教"文書牘中的"掾某如曹"》提到之:
"漢晉間州、郡、縣三級長吏分別習稱
使君、府君(明府)、
君(明廷)"
最後再列出臨湘侯國上呈給,相當於州級之太常府的文書:
▅府□□言。
君叩頭叩頭死罪死罪,案文書,前遣(簡肆.4508.4/5)
▅□月□日
臨湘侯相君丞叩頭死罪敢言之▅(簡肆.5442/5)
如上所言,府指向太常,而君指向臨湘侯相,結論是簡牘既然在臨湘侯國內被找到
代表把臨湘侯國視為郡與郡之間,查核人口的單位-郡
而非隸屬於任何郡之內的縣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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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gt: 吳國這些侯國,因為是包括多個縣,所以我是不確定它到底屬於 06/01 09:51
2F:→ hgt: 縣級還是郡級。 06/01 09:52
3F:→ hgt: 但是臨湘侯相是屬於縣級官吏,也就是縣令等級,所以我是不認 06/01 09:54
4F:→ hgt: 臨湘侯國是郡級單位 06/01 09:54
5F:推 eupa1973: 推 06/12 23:25
6F:→ boman: 潘濬與陸遜共掌武昌留守府事,荊州及三郡是他們負責範圍,這 06/13 14:37
7F:→ boman: 是為什麼孫權問政務,一眾荊州武官都推給陸、潘而不答。 06/13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