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Prince (黑皮)
看板Road_Running
標題Re: [問題] 馬路上跑步大家會逆向嗎?
時間Mon Aug 23 11:43:21 202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規定,行人應靠邊行走,但沒有規定應考左或右。
公路總局呼籲行人「靠左邊」
https://168.motc.gov.tw/theme/pedestrian/post/1907121154423
https://g.yam.com/L53HF
我都是面對車流跑,這樣才能看到面前的車輛動態,也才能即時應變。若是傍晚以後,我會
在手上別上一個閃光警示燈,提醒別人注意也是保護自己。
※ 引述 《hk91e08 (hk91e08)》 之銘言:
: 是這樣的,由於我不愛圍墻邊、操場那樣定點跑步,都是跑一般道路較多。
: 之前聽人家說行人逆向走比較安全
: 所以我跑步也都靠左邊跑(面對車流)
: 今天跑步時被迎面而來的機車大吼:你逆向欸!
: 頓時覺得我這樣有錯嗎?
: 想問問大家,跑一般道路時難道都是靠右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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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79.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oad_Running/M.1629690203.A.2D5.html
1F:→ kaodio: 在路上跑步就是違法 比沒戴口罩還嚴重 08/23 12:01
2F:推 bkj123: 喔是喔違法你說了算大家拍手通過 08/23 12:16
3F:→ kaodio: 都看了133條怎麼不把剩下的補上來呢 08/23 12:39
4F:→ kaodio: 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 08/23 12:39
5F:→ kaodio: ,阻礙交通 08/23 12:39
6F:→ omega31perda: 靠左會自覺到邊邊去不妨礙來車沒造成事故的話倒是無 08/23 12:40
7F:→ omega31perda: 妨 08/23 12:40
8F:→ kaodio: 在路上跑步就不要把自己當『行人』了 08/23 12:41
9F:推 juiping: 樓上k大 應該直接回文到版上! 08/23 13:06
10F:推 tilasmi: 閃光燈對視線也會造成壓力,變成一瞬間看不到路,其實我 08/23 13:08
11F:→ tilasmi: 很討厭那樣的人車從身旁過,影響安全 08/23 13:08
12F:推 karate2007: 2樓臉有腫腫的嗎? 08/23 13:13
13F:推 happy369852: 2f 打球阿,你當球 08/23 17:27
15F:→ FantisyP: 會因為這條開罰在路上跑步. 08/23 17:39
16F:→ FantisyP: 一個是闖紅燈,一個是未禮讓行人,並沒有133條的問題.還是 08/23 17:40
17F:→ FantisyP: 太少用了連警察都不知道? 08/23 17:40
18F:推 ambrosio: 路上跑步違法怎麼不來抓,全台灣跑者在路上都不知道跑 08/23 17:42
19F:→ ambrosio: 多久了,有人被罰嗎? 08/23 17:42
20F:推 ambrosio: 不要跑個步毛一堆啦,很煩 08/23 17:43
21F:推 donttry: 因為人行道無法行走? 08/23 19:23
22F:→ hc23: 賺到了 跑步都會經過派出所門口,沒被警察抓過 XD 08/23 20:27
23F:→ broodkey: 跑過警局跟巡邏車這麼多次,除非違其他交通規則,不然根 08/23 20:40
24F:→ broodkey: 本不會有警察單抓這點開罰,單拿一法條來講違法其實沒太 08/23 20:40
25F:→ broodkey: 大意義 08/23 20:40
26F:推 shfunhuang: 賺翻了,跑了那麼多次馬路沒被開罰過 08/23 20:52
27F:推 xubpcl: FantasyP舉的例子有問題。案例中是在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08/23 21:43
28F:→ xubpcl: 撞的,這篇大家在說的是沿著路邊在跑,不能類比。 08/23 21:43
29F:推 prozen21: 最討厭路上腳踏車或是路人身上有爆閃燈 閃瞎別人再哭被 08/23 21:46
30F:→ prozen21: 撞 08/23 21:46
31F:推 donttry: 我們這邊人行道連行人都不走 真的是人行道無法走啊 08/23 23:22
32F:→ mema: 任意 08/24 12:05
34F:推 filet: 連燈都會閃爆你就不要上路三寶 08/24 18:34
35F:→ filet: 樓上的貼文別忘了,「雙方」都有罪,撞到人也是有罪 08/24 18:38
36F:→ FantisyP: 上面不是有人說跑步就不要把自己當行人XD 我倒想知道是 08/24 18:57
37F:→ FantisyP: 否曾經有被這條開罰過的案例. 08/24 18:58
38F:→ FantisyP: 樓上影片的例子是雙方都過失傷害,跟133條無關.依照經驗 08/24 19:01
39F:→ FantisyP: 舉例來說,你撞到違停路邊的車,不管責任歸屬,交警一定會 08/24 19:02
40F:→ FantisyP: 開違規停車的罰單. 08/24 19:02
41F:→ FantisyP: 同理,上面兩方互告過失傷害是一回事,如果真有違反133條 08/24 19:03
42F:→ FantisyP: 情形,警察應該先開跑者違反133條的罰單. 08/24 19:04
43F:→ chiu: 我覺得要爆閃才有達到對向車輛想要迴避的效果,不過我不逆向 08/24 19:14
44F:推 barttien: 馬路跑違法?那麼請給行人人行道啊…臺灣很多道路就是 08/24 21:49
45F:→ barttien: 完全不留人行道 08/24 21:49
46F:推 juiping: 如果上述影片的機車車主引用133條款,不知檢警會如何判? 08/25 09:30
48F:→ sunshinecan: 內文看來法界確實有人認為非人行道就不能跑 這部分平 08/25 10:52
49F:→ sunshinecan: 時算灰色地帶 出事就可能被追究相關責任 08/25 10:53
50F:推 anlick: 可替代的地點、運動多的很,完全不想跟車子擠車道。 08/25 11:16
51F:→ gnaj: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3條主要構成要件是最後面的"阻礙交通" 08/26 18:09
52F:推 marsaqua: to 1樓錯誤觀念 道路交通規則是行政「規則」,沒戴口罩 08/28 03:04
53F:→ marsaqua: 是傳染病防治「法」,行政命令不會大於法律,畫胡蘭 08/28 03:04
54F:→ marsaqua: 推文中提到過失傷害(刑法)與此規則133,是競合問題, 08/28 03:07
55F:→ marsaqua: 但刑事訴訟判決後,違反行政規則一樣可以「另外」追究 08/28 03:07
56F:→ marsaqua: 有錯請指正 tks 08/28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