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zmusic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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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活動] 2006/7/15 賀寶芙讓世界更健康路跑活動
時間Sun Jul 9 23:42:09 2006
一、活動宗旨:提倡台北市市民週休動態休閒活動,寓運動於休閒
娛樂並鍛鍊健康體魄。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處、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四、主要贊助:美商賀寶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衛生局
六、活動日期:95年7月15日(星期六)
七、活動時間:上午六時三十分
八、競賽路線:
(1)競賽組:至善公園e至善路一段e至善國中e明德樂園e至善路三段175號折返e明德樂園e
至善國中e至善路一段e至善公園,全長約10公里。【限時90分鐘】
(2)休閒組:至善公園e至善路一段e至善國中折返e至善路一段e至善公園
(終點),全程約3.8公里。【限時40分鐘】
九、參加資格:凡身心健康,對跑步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十、競賽分組:(1)競賽組依年齡分為十三組及視障組(2)休閒組
十一、報名日期及報名費:
(1)競賽組:即日起至95年6月23日止,報名費NT$200元。
(2)休閒組:限活動當天現場報名,免收報名費。
(紀念品限額1500份送完為止)
十二、報名辦法:
1.競賽組報名者請填妥比賽報名表、志願書、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及
報名費請以掛號郵寄(104台北市玉門街1號中山足球場內)或(親至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辦理報名手續。
聯絡電話:02-25855659、傳真:02-25996716。
2. 上網
http://www.sportsnet.org.tw網上刷卡報名。
3. 請審慎填寫報名表內資料,凡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退費。
4.未填寫衣服尺寸本會一律以L發給。
附註: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報名費繳交不足或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因退件
而逾期者,請自行負責。
凡已報名參加者,若在95年7月12日前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請速與本會聯絡。〔電話:
02-25855659,傳真:02-25996716〕
十三、報 到:參加競賽組之選手請於下列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並領取紀念組合乙份。
1.請於95年7月14日上午九時起至下午五時止,至台北市玉門街1
號,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逾時不候)
2.請於比賽當日95年7月15日上午五時三十分起至上午六時止,至比
賽會場大會服務組辦理辦到(逾時不候)。
報到方式:
a.請持協會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
b.委託他人代理報到者,受託者需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登記。
c.因故無法報到或參加比賽者請於活動後一星期內憑回執單到路跑
協會補領,逾期視同放棄。
d.本次活動不提供郵寄代理報到。
十四、獎勵辦法:
1.凡完成報名競賽組手續者,於報到時贈送紀念組合(包括T恤乙
件、遮陽帽乙頂、護腕乙副及營養奶昔兌換券乙張)。
2.男女各組依報名人數錄取名次,各組報名人數1-50名錄取前3名,
各組報名人數51-100名錄取前4名,各組報名人數101-200名錄取
前6名,201名以上錄取前10名,各頒發獎牌及獎品乙份。
3.男女總成績前五名各頒發獎金NT$6,000、5,000、4,000、3,000、
2,000。
4.為鼓勵長青組跑者,10km男7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
10名,頒給獎牌及獎品乙份。
5.本活動增設視障組,不分男、女(只接受由視障協會統一報名)。
參加路跑活動之視障朋友須有人陪跑方可報名參加,陪跑人員不
再另計算成績。(陪跑人員不須繳報名費,亦不發給紀念品)。
6.視障組不分男女錄取前3名,各頒發獎牌及獎品各乙份。
7. 參加路跑活動之視障朋友須有人陪跑方可報名參加,陪跑人員不
再另計算成績。
8.凡錄取總成績者,分組名次不再重複錄取獎勵。
9.凡完成報到參加休閒組之路跑朋友,跑完全程後可領取精美紀念
品乙份。限額1500份,送完為止。
十五、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1.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計成績
a.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b.無本次活動號碼布、參加卡者。
c.不遵守裁判規則及指示者。
d.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並未將信物配帶於手腕處(便利裁判名次之判定)。
e.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車及滑板。
2.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a.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等)。
b.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c.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
d.私自塗改參加卡者。
3.冒名頂替及被頂替者將禁賽三年,並將其姓名公佈於中華民國路
跑協會網頁上。
十六、申 訴:
1.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
註明者,以裁判判決為準則,不得提出申訴。
2.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
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
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準則,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七、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1.衣物保管:
a. 限競賽組,選手若有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本會專屬之衣物保管袋
方接受衣物保管。
b. 大會將於95年7月15日上午5時起,接受衣物保管,比賽後以號碼
布條領取,並請於95年7月15日9:0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
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一概不負責)。
2.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
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3.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
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主辦單
位將另行公佈,選手不得有異議或要求退費。
4. 選手跑入終點時,請主動向入口穿黃色背心之裁判索取名次卡,
並遵循著紅色背心之紀錄組人員指引,自行於
三分鐘內將參加卡張貼於成績大表格上並確認無誤,否則不予計
算成績。
5.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參賽者,可憑本會報到通知單,於賽後一星
期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內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領取紀念品(逾時視同棄權論)。
6.請隨身攜帶身份證明備查並詳讀競賽規則。
7.本次活動不提供郵寄代理報到,活動當天六點以前可以到會場報到。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十九、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本會E-mail:
[email protected]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路跑朋友們: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原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
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
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
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壹佰萬元之公共意外
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則)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
,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
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競賽
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別不保事項:(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
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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