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zmusic (New..)
站内Road_Running
标题[活动] 2006/7/15 贺宝芙让世界更健康路跑活动
时间Sun Jul 9 23:42:09 2006
一、活动宗旨:提倡台北市市民周休动态休闲活动,寓运动於休闲
娱乐并锻链健康体魄。
二、指导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台北市体育处、中华民国路跑协会
四、主要赞助:美商贺宝芙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五、协办单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市卫生局
六、活动日期:95年7月15日(星期六)
七、活动时间:上午六时三十分
八、竞赛路线:
(1)竞赛组:至善公园e至善路一段e至善国中e明德乐园e至善路三段175号折返e明德乐园e
至善国中e至善路一段e至善公园,全长约10公里。【限时90分钟】
(2)休闲组:至善公园e至善路一段e至善国中折返e至善路一段e至善公园
(终点),全程约3.8公里。【限时40分钟】
九、参加资格:凡身心健康,对跑步有兴趣者,皆可报名参加。
十、竞赛分组:(1)竞赛组依年龄分为十三组及视障组(2)休闲组
十一、报名日期及报名费:
(1)竞赛组:即日起至95年6月23日止,报名费NT$200元。
(2)休闲组:限活动当天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纪念品限额1500份送完为止)
十二、报名办法:
1.竞赛组报名者请填妥比赛报名表、志愿书、身份证明文件影本及
报名费请以挂号邮寄(104台北市玉门街1号中山足球场内)或(亲至
中华民国路跑协会)办理报名手续。
联络电话:02-25855659、传真:02-25996716。
2. 上网
http://www.sportsnet.org.tw网上刷卡报名。
3. 请审慎填写报名表内资料,凡完成报名手续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退费。
4.未填写衣服尺寸本会一律以L发给。
附注: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凭,报名费缴交不足或手续不全者,以退件处理,因退件
而逾期者,请自行负责。
凡已报名参加者,若在95年7月12日前未收到报名回执单,请速与本会联络。〔电话:
02-25855659,传真:02-25996716〕
十三、报 到:参加竞赛组之选手请於下列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
并领取纪念组合乙份。
1.请於95年7月14日上午九时起至下午五时止,至台北市玉门街1
号,中华民国路跑协会(逾时不候)
2.请於比赛当日95年7月15日上午五时三十分起至上午六时止,至比
赛会场大会服务组办理办到(逾时不候)。
报到方式:
a.请持协会报名回执单办理报到。
b.委托他人代理报到者,受托者需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登记。
c.因故无法报到或参加比赛者请於活动後一星期内凭回执单到路跑
协会补领,逾期视同放弃。
d.本次活动不提供邮寄代理报到。
十四、奖励办法:
1.凡完成报名竞赛组手续者,於报到时赠送纪念组合(包括T恤乙
件、遮阳帽乙顶、护腕乙副及营养奶昔兑换券乙张)。
2.男女各组依报名人数录取名次,各组报名人数1-50名录取前3名,
各组报名人数51-100名录取前4名,各组报名人数101-200名录取
前6名,201名以上录取前10名,各颁发奖牌及奖品乙份。
3.男女总成绩前五名各颁发奖金NT$6,000、5,000、4,000、3,000、
2,000。
4.为鼓励长青组跑者,10km男70岁以上者、女60岁以上者各录取前
10名,颁给奖牌及奖品乙份。
5.本活动增设视障组,不分男、女(只接受由视障协会统一报名)。
参加路跑活动之视障朋友须有人陪跑方可报名参加,陪跑人员不
再另计算成绩。(陪跑人员不须缴报名费,亦不发给纪念品)。
6.视障组不分男女录取前3名,各颁发奖牌及奖品各乙份。
7. 参加路跑活动之视障朋友须有人陪跑方可报名参加,陪跑人员不
再另计算成绩。
8.凡录取总成绩者,分组名次不再重复录取奖励。
9.凡完成报到参加休闲组之路跑朋友,跑完全程後可领取精美纪念
品乙份。限额1500份,送完为止。
十五、犯规罚则:违反下列规定者,以取消比赛成绩处理之。
1.违反下列规定者,以取消本次比赛资格且不计成绩
a.非法接受他人供给饮料或食物。
b.无本次活动号码布、参加卡者。
c.不遵守裁判规则及指示者。
d.未将号码布别在胸前,并未将信物配带於手腕处(便利裁判名次之判定)。
e. 严禁於比赛行进路线中推行娃娃车、滑行直排轮、滑板车及滑板。
2.违反下列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并禁止参加本会举办之活动一年
a.比赛进行中选手借助他人之帮助而获利者(如乘车、扶持…等等)。
b.报名组别与身份证明资格不符者。
c.违反运动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骂裁判及大会工作人员…)。
d.私自涂改参加卡者。
3.冒名顶替及被顶替者将禁赛三年,并将其姓名公布於中华民国路
跑协会网页上。
十六、申 诉:
1.比赛争议:竞赛中各选手不得当场质询裁判,若与田径规则有同等意义之
注明者,以裁判判决为准则,不得提出申诉。
2.申诉程序:有关竞赛所发生的问题,须於各组成绩公布十分钟内,向大会
提出,同时缴交保证金新台币参仟元整,由竞赛组签收收执联;所有申诉以
审判委员会之判决为准则,若判决认为无理得没收其保证金。
十七、注意事项:(请详阅本注意事项)
1.衣物保管:
a. 限竞赛组,选手若有需衣物保管必须使用本会专属之衣物保管袋
方接受衣物保管。
b. 大会将於95年7月15日上午5时起,接受衣物保管,比赛後以号码
布条领取,并请於95年7月15日9:00前领取保管物品。(贵重物品
请自行保管,若有遗失,本会一概不负责)。
2.安全第一,大会裁判或医师有权视选手体能状况,中止选手继续
比赛资格,选手不得有异议。
3.比赛前如遇台风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灾,由大会以选手安全为考
量,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择期比赛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线,主办单
位将另行公布,选手不得有异议或要求退费。
4. 选手跑入终点时,请主动向入口穿黄色背心之裁判索取名次卡,
并遵循着红色背心之纪录组人员指引,自行於
三分钟内将参加卡张贴於成绩大表格上并确认无误,否则不予计
算成绩。
5.凡完成报名因故无法参赛者,可凭本会报到通知单,於赛後一星
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内至中华民国路跑协会领取纪念品(逾时视同弃权论)。
6.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明备查并详读竞赛规则。
7.本次活动不提供邮寄代理报到,活动当天六点以前可以到会场报到。
十八、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大会修正公布之。
十九、本会网址:http:/www.sportsnet.org.tw。本会E-mail:
[email protected]
公共意外险注意事项:
各位亲爱的路跑朋友们:运动是保持健康身体的重要原素,请各位视自己跑步当日状况量
力而为,并请於活动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当日跑步前2个钟头吃早餐。本会对於现场只
做必要紧急医疗救护,对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范围内,而公共意外险只承保因
意外所受之伤害做理赔。大会为本次活动针对参赛者投保每人新台币壹佰万元之公共意外
险。(所有细节依投保公司之保险契约为准则)
公共意外险承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第三人财物损害
,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一)被保险人
或其受雇人因跑步在本保险单载明之竞赛路线上发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险人在竞赛
路线之建筑物、通道、机器或其他工作物所发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别不保事项:(一)个人疾病导致运动伤害。(二)因个人体质或因自身心血管所
致之症状,例如休克、心脏症、糖尿病、热衰竭、中暑、高山症、癫痫、脱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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