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gordoncheng (新竹走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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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距離至少2公尺 新設
時間Mon Jul 7 16:30:08 2025
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距離至少2公尺 新設或重繪即起適用
2025-06-30 17:54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6/30/realtime/32415001.png
直交路口。圖/交通部提供
我國現行規定,路口停止線與行人穿越道線距離以1至3公尺為原則,鑒於大型車輛行車視
野較高,時有忽略穿越道路行人的情況,交通部今修正發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
規則」,調整新設或重繪的停止線與行人穿越道線淨距為2至3公尺,受實際情形限制得酌
予調整,但不得少於1公尺。
現行規定路口停止線與行人穿越道線的距離,以1至3公尺為原則,但大型車輛的車體結構
高大,易發生視線死角事故。參考國外範例,日本規範兩者距應為1至3公尺、韓國2至3公
尺、新加坡3公尺、英國3公里、瑞典於號誌化路口至少需距離2公尺,無號誌路口則不設
停止線。
交通部今修正發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並說明,鑒於大型車輛行車視野較
高,時有忽略穿越道路行人情事,並造成對行人壓迫感,需增加穿越道路行人與停等車輛
的緩衝空間。
參照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附件間接視野裝置安裝規定,7.5噸以上N2、N3類的突頭
車輛駕駛可看到車輛前緣最外平面2公尺內的橫向垂直平面,並參考瑞典、英國、新加坡
與韓國規定,停止線與行人穿越道線淨距均為2公尺以上,修正現行條文的兩者淨距為2至
3公尺。
交通部指出,考量實際情形,部分路口受限於路口建築物、圍牆、道路停等空間不足等道
路環境影響的特殊狀況,得酌予調整停止線與行人穿越道線淨距,但不得少於1公尺;標
線前得加繪黃色「越線受罰」標字。
交通部表示,由於全面更新重繪停止線,恐過於消耗經費、人力資源,對於已依現行條文
停止線圖例劃設者,可保留至其須汰換時,再依修正條文圖例劃設。另外,設置特種閃光
號誌且無設置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管制的路口,在閃光黃燈道路不予設置停止線。
交通部表示,本規則今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繪的停止線則需依新規定劃設。
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6/30/realtime/32415002.png
多車道直交路口。圖/交通部提供
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6/30/realtime/32415003.png
斜交路口。圖/交通部提供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84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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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amport625: 聯合 英國3公里? 07/07 20:43
2F:推 smallreader: 都2025了 才修一條就想交差? 07/07 21:09
3F:推 NiChu: 總算明文規定了……一直很不解毫無R角的路口到底是什麼奇葩 07/07 21:42
4F:→ NiChu: 設計…… 07/07 21:42
5F:噓 ch221221: 純推英國3公里 07/08 00:45
6F:→ lsjean: 沒有全面重繪,照既定更新時程要跑多久… 07/08 10:40
7F:→ charlie1995: 之前流行過的自行車道與導盲線在上面內容又取消了嗎 07/08 13:05
8F:推 smallreader: 交通部只會小畫家,畫腳踏車道太為難人家了 07/08 13:51
9F:推 su31tak: 有沒有人算過全面重繪有多少路口 07/0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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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your0207: 圖一也是看不太懂 07/0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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