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hsun (wisconsin)
看板RnB_Soul
標題Re: 節奏藍調之死
時間Fri Apr 7 14:07:19 2006
※ 引述《prexceed (BeezyWeezy!)》之銘言:
: 其實
: 還是想聽大家的意見和想法
: 我想的不見得都正確
: 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也只是推論
: 經過大家不同想法的沉澱
曾經在101大樓的page one大致翻過這本書,Nelson George
的觀點(個人猜想,有錯請更正)應是從黑人的觀點,檢討
R & B音樂的功與過。這裡面有幾個值得玩味的地方:
1. 應該如何重新評估像Motown這類廠牌的貢獻(或罪過)?
我曾經讀過另一本講南方靈魂樂(以Stax廠牌為主)的書,
作者就直接講明,他不認為Motown是真正的「Soul Music」
因為Motown最大的市場不是黑人,而是白人。而它運作的方式
也太向流行靠攏(大量生產,分工合作),甚至妥協。
2. 為了擴大R & B的市場,許多黑人藝術家/創作者到底作了
多少妥協?這些妥協是否被視為一種對黑人文化的sold out?
3. 許多R & B的獨立廠牌一開始是熱愛音樂的人所創立(未必
為黑人,但他們都喜愛黑樂),並在鄰里之間推廣音樂(如
Stax),當他們闖出了一點名氣之後,可能由中或大型的獨立
廠牌(如Atlantic)負責更大範圍(全國性)的配銷,最後
則由跨國唱片公司重金簽下,發行專輯。問題是,從小公司
跳到大公司之後,音樂的「辛辣度」或「創作自由」是否受限?
編曲的手法是否改變了?唱片公司對他們設下了何種限制或干預
?
4. 外圍推廣音樂機制的改變:純為黑人播放音樂的電台衰減,
小電台被大電台吃掉,再也不播草根性比較強的靈魂樂。
black music for black's sake? or black music for a
wider range of audiences. what are the trade-offs?
what kind of price the back people have to pay for
them to get "heard"?
這大概是Nelson George提出來的一些觀點與值得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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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9.50
1F:推 sunaru:關於第一點,我今天在誠品重新看"劍橋大學 61.229.149.235 04/07 17:33
2F:→ sunaru:搖滾與流行樂讀本"以及"搖滾樂:狂躁的歷史 61.229.149.235 04/07 17:34
3F:→ sunaru:"時也在思考這問題..... 61.229.149.235 04/0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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