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liz (希望!)
看板Taipei_dep
標題氣到吐血的租屋經驗
時間Fri Jun 11 15:36:03 2004
在兩個禮拜前,去看了一個在羅斯福路跟師大路交叉口的房子,保固大廈的九樓,
看了很喜歡,也跟原來住的房客說好要簽約,約好昨天晚上簽約,
由於早就知道房東是二房東,所以特別謹慎去查了一些關於二房東的注意事項,
其中有:
1.確認二房東跟大房東的租約到何時?
2.確認二房東究竟有沒有權力租給別人?(有的契約會要求說房子不得轉租)
早在簽約之前,我要原來房客跟二房東講說我要看他跟大房東的契約,
可是等到我昨晚去簽約時,我要求要看契約,二房東一直不願意,
可是我很堅決,因為我覺得這事關自己的權益,我不想以後突然莫名其妙被要求搬出去,
最後在我跟我男友盧了很久之後,她說;可以,不過你不可以看租金部分!
針對這點,我說:ok!那當然!
因為我看租約的重點只是想要確認我租約期,是否是合法的,
我也想要確認她是否有轉租的權力,後來發現,她的租約只到今年七月,且後面的約,
她也還沒有簽;且關於轉租部分,她也不願意讓我明確的看契約,她自己迅速的翻過,
感覺這個二房東很不老實...昨天本來已經帶了契約要簽了。看到這樣的情況(租期),
我也不敢貿然簽。我就跟二房東講說,等你跟大房東簽好之後我再跟你簽,而原來的房客
跟二房東的租約也是到今年七月十一號,原來房客提前搬,所以二房東說要我關於房租
部分直接跟原來房客談,我們也說好了,只是由於原來房客依法沒有轉租的權力,因此
我沒有寫下契約,也沒有付訂金,因為我認為我們不是已經都談好了嗎?
結果,今天早上收到一封簡訊,是原來房客傳來的:
她說:x同學,很抱歉房子不能租給你了,二房東覺得你很麻煩,
要將房子租給她自己的朋友,很抱歉!
我看到這封簡訊差點吐血,我已經把學校的暑宿退掉了,而我下星期開始狂考試,
之後過沒三天就要搬出宿舍,那你現在是怎麼樣?
嫌我麻煩,我要求看契約,這樣有什麼不對,這是我的權利耶,
我也說過我不想要知道你跟大房東的租金,我願意讓你多賺,
這我無所謂,可是你這樣搞,實在是太機掰了!
後來我打電話過去給她:她說因為你沒有付訂金!
拜託,你跟大房東的約,要不是因為我要求看,不然我怎麼會曉得是到今年七月,
今年七月之後的約,你都還沒有簽,你要我怎麼放心跟你簽約,
且,昨天就講好說房租的部分,你說因為原來房客簽約簽到七月,你(ME)直接跟跟她談,
當時,原來房客也說好!結果,今天竟然擺了這麼一道!
不過,不幸中的大幸,這樣不老實的二房東,就算我住進去,我看也很難過!
說實在話,昨天在我要求看契約的時候,她就不願意拿出來,她說不要看租金部分,
我說沒問題,她也囉唆個老半天,我就猜這中間一定有問題,而且押金部分,
她也是要我交給原來房客,一般來說,就算房東再怎麼不願意經手錢的事情,
會要求新房客把押金退給舊房客嗎?這樣糾紛不是很容易多嗎?況且原來房客搬走,
到時候你說我沒有給你押金,那我是不是要自認倒楣啊?
結論:
我覺得,不管再怎麼熟的房東與房客一定要看清楚她的房屋權狀,
如果房東是二房東的話,拜託一定要看契約。
現在在訂契約時,說清楚,講明白,大家心裡才不會有疙瘩,也不會住起來不舒服。
至於那種不願意讓你看契約看房契的房東,算了吧!
大家租房子,本來就是求一個保障,如果他連給你這個保障,都有理由推託,
這樣的房東,就算擁有再好的房子,不租也罷!
要租之前,我遍循椰林、ptt、貓空的租屋版,要看到二房東的資訊實在是太少了!
希望這篇對大家找房子時,能夠多有幫助!
PS:如果有人在師大路與羅斯福路交叉口,保固大廈九樓新租了房子,
恭喜你,不過要記得看合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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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zzi:了解自己的權益,發生問題有憑有據好辦事~ 218.34.178.128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