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435357 (大叔)
看板Railway
標題Re: [分享]三貂嶺車站,你一下火車就走向違法之路
時間Tue Jun 4 03:08:13 2024
※ 引述《hunng5 (かすみ[阿霞])》之銘言:
: 影片標題 台灣最奇葩的車站「三貂嶺車站」,你一下火車就走向違法之路
: 影片作者 tony huang
: 發表日期 2023/06/3
: 影片網址
: https://youtu.be/8STMAByl8Wg?si=5RrQb8HrqutdzSWD
: 內容摘要
: 對於三貂嶺車站附近聚落的居民
: 或是山友要前往三貂角瀑布群
: 要穿越軌道才能前往
: 或是直接走鐵軌旁的鐵道橋
: 都是違反鐵路法
: 居民唉聲怨道
: 觀後心得
: 國家法律真的不合理
: 如果這樣持續不改善
: 只會獲得更多的抱怨
: 沒有合法的道路讓觀光客與居民通行
: 對於發展三貂角的觀光
: 不是什麼好的消息
: 不然每個來的都會被酌收10000元的過路費
一般而言,三貂嶺站進平溪線那段鐵路橋
是沒有在開罰的,因為在地居民需要透
過鐵路橋或跨越軌道進出,這個問題很久了,以前也有反應給民代,隔壁的瑞芳
分局應該也知情,都有一定默契,這次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開罰。
看看平溪線的十分,平溪,菁桐,一堆
人在軌道上放天燈,有警察開單嗎?
真的要抓也是先抓這種娛樂性的吧。
回到三貂嶺的問題,我個人還是傾向蓋
一座吊橋,連接碩仁里剉冰店到金字橋下,讓居民與旅客有一個合法的道路
行走,也兼具觀光價值。
而這幾年新北市政府花錢蓋了三貂嶺生態隧道與三貂嶺車站外的觀光廊道,的確有發展起
來,三貂嶺的旅客量倍增,卻不願意蓋一座吊橋,我是難以理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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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8.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ailway/M.1717441695.A.D6D.html
※ 編輯: a3435357 (180.217.228.241 臺灣), 06/04/2024 03:11:22
1F:→ watanmila: 現在問市府的話 會不會叫人從猴硐走過來^^06/04 03:37
2F:推 kinki5566: 檢舉魔人啊 有人檢舉的話不能不處理06/04 04:25
3F:推 Stan6003: 所以沒人檢舉就繼續維持這個三不管的放鳥狀態嗎?06/04 04:43
4F:→ Stan6003: 出事算誰的? 06/04 04:43
5F:→ huangkai: 不就新北市政府嗎…06/04 07:12
6F:噓 l95566: 沒辦法囉 現在政府很缺錢 不意外06/04 08:48
7F:推 kutkin: 網紅打破了默契06/04 09:19
8F:推 kutkin: 大家都知道這個問題,但新北市政府不處理能怎樣。06/04 09:21
9F:推 edison: 不管是有法不開罰,或是擺爛不蓋橋, 都是政府瀆職06/04 11:27
10F:→ hopefulccc: 個人不推吊橋,當地人只有百來人,建設加上每年維修費06/04 12:11
11F:→ hopefulccc: 不划算,吊橋能吸引觀光客來也是未知數,我是政府我也06/04 12:11
12F:→ hopefulccc: 不會想蓋,但可以考量是否該有合法通行的路06/04 12:11
其實進出三貂嶺最多的還是旅客,有爬山的,生態隧道過來的,或是去裡面喝咖啡的,每
天有幾百個,假日大約兩倍人潮。
13F:推 kutkin: 這要怎麼講 本來居民走也沒人會抓06/04 12:17
14F:→ kutkin: 就有人要把這弄上檯面 再來說要合法怎樣06/04 12:18
15F:→ tangty: 一百人走的便道,經宣傳可能變一萬人走,罰一萬是必須的06/04 12:30
16F:→ ciswww: 前面新聞說此案件是民眾檢舉才開罰06/04 12:38
17F:→ awin519: 這裡真的不少怪人 很多腦袋怪怪的發言06/04 13:05
18F:推 bineapple: 怎麼有奇葩留言 有人檢舉這件事才會鬧大的吧06/04 14:03
19F:推 kutkin: 這種「違法」的事自己低調做就好,你放上網路被檢舉就認了06/04 15:00
20F:→ kutkin: 。06/04 15:00
21F:推 kutkin: 你可以說有人吃飽太閒去檢舉,但被檢舉警察就必須受理。 06/04 15:15
22F:→ kutkin: 如果台鐵再顢頇一點 就可以直接把這站停辦06/04 15:16
23F:→ kutkin: 居民還真的要感謝tony大大喔06/04 15:16
24F:推 kutkin: 今天如果tony是未觸法情況出來講 就有正當性06/04 15:18
25F:→ kutkin: 被罰才出來543,誰理他...06/04 15:18
26F:→ kutkin: 你是21.4萬訂閱網紅,不知道自己影響力喔 06/04 15:19
拍片的人很多,拍平溪線在鐵軌上放天燈更是多到數不完,有人檢舉或罰錢了嗎?大概就
三上悠亞這種知名度的坐在鐵軌上,上新聞才驚動警方。
以tony的知名度,我個人是覺得被檢舉可能有特殊原因,不過,這樣也不見得是壞事,如
果罰1萬塊可以讓相關單位有所作為,改善在地居民或或遊客合法進出問題,也是好事。
27F:推 kutkin: 打個比方就是 你在捷運喝水 低調喝沒人管06/04 15:22
28F:→ kutkin: 拍影片被檢舉才說 大眾捷運法惡法blah blah06/04 15:22
29F:推 kutkin: 從執法裁量的層面上綱到法律層面06/04 15:26
30F:→ kinki5566: 沒人理他嗎?看來上面那些推文的都不是人?06/04 15:27
31F:→ kinki5566: 他也沒拒繳罰款吧,還不是乖乖繳了06/04 15:28
32F:→ kinki5566: 捷運不喝水只會渴一下,那裏是不走鐵路連車站都去不了06/04 15:28
33F:→ kinki5566: 要完全合法的話,碩仁國小那邊的居民要外出只有山路06/04 15:29
34F:推 kutkin: 舉例是說明要不要低調而已06/04 15:29
35F:→ kutkin: 居民也可以不搭火車或是去他站06/04 15:30
居民不搭火車或走鐵路橋去停車場騎車或開車,平常要吃什麼?就我所知,居民需要去隔
壁城鎮(例如瑞芳)採買生活所需喔。
36F:推 kutkin: 不然再舉個例 花東現在幾乎晚上都TEMU 每個人都會買對號06/04 15:39
37F:→ kutkin: 票嗎06/04 15:39
38F:→ kutkin: 會有人白目的拍片說他刷電子票沒被抓嗎 06/04 15:40
39F:→ kutkin: 這些事情平常都會知道可以做不能說06/04 15:41
40F:→ kutkin: 為什麼換成Tony就不知道了?06/04 15:42
41F:推 kutkin: 那你是不是又要說 車長幹嘛這麼認真開始查票06/04 15:44
42F:→ kutkin: 或是說 怎麼站務員開始嚴格的檢查出站車票06/04 15:45
43F:推 kutkin: 再者,即使弄了步道之後 是不是又要符合無障礙規範06/04 15:56
44F:→ kutkin: 三貂嶺爭取設電梯 然後去服務每天30個人06/04 15:56
這也不是不可能的,看看牡丹站,蓋了電梯,還放一個站員做愛心服務,一天是有幾個輪
椅旅客?
45F:→ kutkin: 不然就會有林鳳營蔡小姐事件 2.006/04 15:57
46F:→ tangty: 是違反鐵路法,但不是台鐵開罰的吧?06/04 16:50
47F:推 kutkin: 鐵道局呀06/04 16:52
※ 編輯: a3435357 (180.217.228.241 臺灣), 06/04/2024 17:38:34
48F:推 watanmila: 被罰還倒賺..嘻嘻.. 06/04 17:12
49F:推 awin519: 人家超級感謝都收超過1萬塊了 只有這裡在喊燒 06/04 17:15
50F:→ awin519: 鐵道局最好派人去站崗開罰 新北市府才會重視這個問題 06/04 17:16
51F:→ kinki5566: 交通部喔 鬧大後比較可能是之後不開放檢舉吧 06/04 17:22
※ 編輯: a3435357 (180.217.228.241 臺灣), 06/04/2024 17:43:36
52F:→ kutkin: 給原PO....關於你提到平溪線 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06/04 17:40
53F:→ kutkin: 一句話就帶過了06/04 17:40
54F:推 kutkin: 為什麼不改善上面有講了 成本效益根本不合... 06/04 17:42
※ 編輯: a3435357 (180.217.228.241 臺灣), 06/04/2024 17:55:02
55F:推 kutkin: 牡丹站是既有站 06/04 17:55
56F:推 kutkin: 你三貂嶺現在意思是說要弄一個橋過河 然後再做電梯嗎 06/04 17:58
電梯還好,三貂嶺站比較需要改善的是跨越軌道到第二月台的問題
57F:推 watanmila: 應該請裔綺了解一下 06/04 18:10
小地方票太少,所以這次上新聞也不見得是壞事
※ 編輯: a3435357 (180.217.228.241 臺灣), 06/04/2024 18:48:02
58F:推 kutkin: 做一個要跨越基隆河的步道 再加上三組電梯 06/04 18:48
※ 編輯: a3435357 (180.217.228.241 臺灣), 06/04/2024 18:50:40
59F:→ kutkin: 然後你跟我說他們是要去三貂嶺步道的...06/04 18:49
60F:→ kutkin: 這大概會跟以前西門路天橋裝電梯一樣的反應... 06/04 18:49
61F:→ kutkin: 西門站中華路 06/04 18:50
62F:→ kutkin: 沒關係 討論討論而已 06/04 18:51
63F:推 Lzmxya: 我們中華民國堂堂一個法治國家,執法卻是「講默契」?06/04 21:31
64F:推 kutkin: 現在不就是「依法行政」造成的反彈嗎? 06/04 22:31
65F:→ kutkin: 所以你到底是希望照規矩來還是有默契呢 06/04 22:31
67F:→ kutkin: F808有到 不是只有鐵路 06/04 22:41
我想你應該沒去過三貂嶺或進去裡面的碩仁里,沒去過的人用google map只會被誤導而已
。
F808是停在金字橋附近,接下一樣要走平溪線鐵路橋才能進碩仁國小那側。
68F:推 watanmila: 十分、平溪放天燈的…06/04 23:08
69F:→ kutkin: 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應該有聽過吧 06/04 23:09
70F:→ kutkin: 還是有哪個網紅會具名拍自己在鐵軌上放天燈? 06/04 23:10
72F:推 ericyo: 怎麼會沒有 YT打十分放天燈一整排都是啊06/04 23:13
74F:推 kutkin: 不是喔 沒有人會蠢到自己用自己的頻道 拍自己在軌道上放06/04 23:15
75F:→ kutkin: 天燈06/04 23:15
明明就一堆,需要我找給你嗎?
好歹也要做點功課再來討論。
76F:→ kutkin: 你拍路人 請問要怎麼抓路人?06/04 23:16
77F:→ kutkin: 自己用自己的頻道拍自己侵入軌道喔06/04 23:17
78F:→ kutkin: 所以我覺得tony這個真的是超有趣06/04 23:18
79F:推 kinki5566: 時尚玩家那個明明就是主持人 06/04 23:18
80F:→ kutkin: 好呀,那你去檢舉。06/04 23:18
81F:→ kutkin: 但他們應該會乾脆的交一萬塊06/04 23:19
82F:→ kinki5566: 我又不是贊成惡法亦法的檢舉魔人 06/04 23:19
84F:→ kutkin: 所以你提這個意思是? 06/04 23:20
85F:→ kutkin: 主張不法之平等嘛06/04 23:20
86F:→ kinki5566: 另外,現在碩仁國小到三貂嶺車站是沒有任何合法正常路06/04 23:20
87F:→ kinki5566: 線的06/04 23:20
88F:→ kutkin: 然後呢 家長都沒意見了06/04 23:21
我是誠心建議你多做點功課,了解三貂嶺,並且實際去三貂嶺走走,不然常常狀況外,這
樣的討論也沒什麼意思。
89F:→ kinki5566: 碩仁國小都廢校多久,我講的是登山客和那裡的居民,講06/04 23:22
90F:→ kinki5566: 家長的是多狀況外06/04 23:22
91F:推 kutkin: 當地人也沒意見呀 06/04 23:22
當地人意見可大了,你如果不清楚實際情況,還硬要討論,我看是沒什麼意義。
92F:→ kutkin: 不就登山客在那該該叫 06/04 23:23
93F:→ kinki5566: 當地人沒意見,你確定?06/04 23:23
94F:→ kutkin: 一直綁架當地人06/04 23:23
95F:→ kinki5566: 影片中拍的老闆娘不是當地人嗎06/04 23:23
96F:→ kutkin: 你知道三貂嶺站以前才幾個人在用06/04 23:23
98F:→ kutkin: 居民這樣說喔 真的要廢? 多良站喔06/04 23:26
99F:→ kutkin: 嘴砲而已 真的廢掉就跟多良一樣06/04 23:26
100F:→ kutkin: 這個所謂當地居民 根本就商家吧06/04 23:28
101F:推 kinki5566: 1.當地居民做生意就不是當地居民了? 2.受訪者是商家的 06/04 23:29
102F:→ kinki5566: 證據?06/04 23:30
103F:推 kutkin: 那你這個當地居民 是誰 又有證據喔06/04 23:31
104F:→ kutkin: 你要不要先舉證這件事? 06/04 23:31
105F:→ kutkin: 沒差啦 要廢就廢 看誰比較痛 06/04 23:32
106F:推 kinki5566: 這是中央社的報導,根據無罪推論,你要懷疑中央社造謠 06/04 23:32
107F:→ kinki5566: 要先提出證據吧06/04 23:32
108F:→ kutkin: 媒體不也常常寫什麼知情人士06/04 23:32
109F:→ kutkin: 重點是...誰?06/04 23:33
110F:→ kutkin: 你這個當地人士 連個照片或聲音都沒有06/04 23:33
111F:→ kutkin: 會信的我也是有趣06/04 23:33
112F:→ kinki5566: 所以你還是提不出中央社造謠的證據啊06/04 23:34
113F:→ kinki5566: 你要不要順便給出Tony影片中的老闆娘也是外地人的證據 06/04 23:34
114F:推 kutkin: 是你說這是當地民眾 我就問你誰說的 06/04 23:34
115F:→ kutkin: 你自己先舉證吧06/04 23:35
116F:→ kinki5566: 不是我說的,是中央社說的06/04 23:35
117F:→ kutkin: 中央社只寫個當地民眾 所以呢 誰?06/04 23:36
118F:→ kinki5566: 中央社說是當地民眾,你覺得中央社造謠,那你必須給出06/04 23:36
119F:→ kinki5566: 中央社造謠的這證據06/04 23:36
120F:→ kutkin: 你要信就自己信但這沒什麼說服力06/04 23:36
121F:→ kutkin: 我沒說他造謠 但我覺得這水分很高06/04 23:36
122F:→ kinki5566: 有沒有說服力,看看目前懷疑中央社造謠的人有多少就知06/04 23:37
123F:→ kinki5566: 道了 06/04 23:37
124F:→ kutkin: 誰都可以寫這種報導06/04 23:37
125F:→ kutkin: 你好歹弄張照片06/04 23:37
126F:→ kinki5566: 你覺得水分高是你,你能找到一百個也認為中央社造謠的 06/04 23:37
127F:→ kinki5566: 我就覺得它的確值得懷疑 06/04 23:37
128F:→ kutkin: 連張照片都沒有 只寫個當地民眾喔 06/04 23:37
129F:→ kutkin: 你先找到他說的當地民眾再說囉06/04 23:38
130F:→ kinki5566: 好了,我知道你提不出中央社造謠的證據06/04 23:39
131F:→ kinki5566: 畢竟只是打嘴砲,說話不負責任也很正常06/04 23:40
132F:推 kutkin: 「不是我說的,是中央社說的」這樣最負責06/04 23:42
133F:→ kutkin: 別人質疑你就說那是中央社說的06/04 23:42
134F:→ kutkin: 不然就是對方要證明中央社是假的06/04 23:42
135F:→ kutkin: 那你又求證了什麼? 06/04 23:43
136F:推 kinki5566: 中央社還算是個有公信力的媒體,cite中央社比你毫無證 06/04 23:43
137F:→ kinki5566: 據就說中央社造謠還負責吧06/04 23:43
138F:→ kutkin: 你都推給中央社不是嗎06/04 23:43
139F:→ kinki5566: Tony的影片也有當地人覺得不合理,你也無視啊06/04 23:43
140F:→ kutkin: 「不是我說的,是中央社說的」06/04 23:44
141F:→ kutkin: 所以我覺得跟你多說浪費時間06/04 23:44
142F:→ kutkin: 只會推給媒體而已06/04 23:44
143F:→ kinki5566: 的確,你應該把時間放在和你一樣會毫無根據就說中央社06/04 23:45
144F:→ kinki5566: 造謠的同溫層比較好06/04 23:45
145F:推 kutkin: 我何時說中央社造謠? 06/04 23:46
146F:→ kinki5566: 你懷疑中央社這個民眾的真實性,不就是在指責中央社造06/04 23:47
147F:→ kinki5566: 謠06/04 23:47
148F:推 kutkin: 對一個沒有相片或聲音的 抱持懷疑剛好而已 06/04 23:48
149F:→ kutkin: 有嗎? 我哪邊說他造謠? 06/04 23:48
150F:→ kutkin: 你說別人指控中央社造謠 才是造謠喔 06/04 23:49
151F:推 kinki5566: 哦,sorry,那你懷疑中央社造謠,這樣行了吧06/05 00:03
152F:推 kutkin: 我從頭到尾沒說造謠兩字06/05 00:10
153F:→ kutkin: 你一直把這兩字塞給別人是?06/05 00:10
154F:推 kinki5566: 你不是覺得浪費時間嗎,還是你時間多到可以浪費06/05 00:11
156F:推 frankie30432: 去IG找關鍵字可以一大堆人檢舉罰一萬 哈哈06/05 00:15
157F:推 kutkin: 對於沒有根據的指控造謠 回應不會浪費時間喔 06/05 00:16
158F:→ kutkin: kinki5566你要說別人指控中央社造謠 06/05 00:16
159F:→ kutkin: 請你 /一下 再發言喔06/05 00:17
160F:→ kutkin: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 謝謝06/05 00:17
161F:→ kutkin: IG 你也要看IG會不會提供個資給鐵道局呀06/05 00:18
162F:→ kutkin: fb/ ig都是微罪不舉06/05 00:19
163F:→ kutkin: tony是yt的06/05 00:19
164F:→ kinki5566: 你沒講造謠兩個字,但意思就是懷疑中央社捏造不實啊06/05 00:27
165F:推 kutkin: 那我只能說你的解讀不是我的意思06/05 00:29
166F:→ kutkin: 我已經跟你說過很多次了喔06/05 00:29
167F:→ kutkin: 別人都說沒那意思 你一直說別人就是那意思 06/05 00:30
168F:→ kutkin: 你這樣才是在造謠吧06/05 00:31
169F:→ kinki5566: 沒有哦,你就是在懷疑中央社造謠06/05 00:32
170F:→ kinki5566: 你前面的確說了很多次懷疑中央社這個人的真實性 06/05 00:32
171F:→ kinki5566: 邏輯推下來就是你懷疑這個人根本不存在或不是本地人 06/05 00:32
172F:→ kinki5566: 也就是中央社捏造不實言論=造謠 06/05 00:33
173F:推 kutkin: 把別人沒說的話硬塞給他實在是有夠噁心06/05 00:34
174F:→ kutkin: 你可以繼續這種行為06/05 00:34
175F:推 kinki5566: 可以啊,你懷疑中央社在造謠06/05 00:35
176F:→ kutkin: 但請先找出我那哪邊說「造謠 」06/05 00:35
177F:→ kinki5566: 但是給不出中央社造謠的證據,很簡單吧06/05 00:35
178F:→ kutkin: 都你在講而已06/05 00:35
179F:→ kinki5566: 我已經貼出造謠的定義了,完全符合你懷疑的 06/05 00:36
180F:推 kutkin: 還在跳針 06/05 00:37
181F:→ kinki5566: 你不是說可以繼續嗎,怎麼又反過來說我跳針了06/05 00:38
182F:→ kutkin: 但請先找出我那哪邊說「造謠 」06/05 00:38
183F:→ kinki5566: 你前面一整片不都在懷疑中央社這個人的真實性嗎06/05 00:40
184F:→ kinki5566: 你自己往前翻就有,我懶得貼給你看06/05 00:40
185F:→ kutkin: 所以你找到我何時說造謠了嗎06/05 00:41
186F:→ kutkin: 就沒有 自己一直說06/05 00:42
187F:推 kinki5566: 找到了啊,23:30之後06/05 00:42
我覺得可以了,不需要跟狀況外的人討論太多。
188F:推 Lzmxya: 回應64樓:有規矩就要守規矩,認為規矩不適宜就要改善06/05 03:36
189F:→ Lzmxya: 而不是既不用守規矩,又不用改規矩,此乃「講默契」也 06/05 03:36
190F:推 hyde711034: 沒拍片就沒事,讓檢舉達人有題材而已06/05 07:05
191F:推 kutkin: Lzmxya 所以網紅有守規矩嗎06/05 08:18
192F:推 hank9527: biker版沒辦法朝聖ku大濕,現在只能來鐵道版朝聖了 06/05 09:00
193F:推 jason820514: 哈哈哈哈 最愛看kutkin自以為聰明的站在對立面了 06/05 10:08
※ 編輯: a3435357 (180.217.228.241 臺灣), 06/05/2024 10:35:33
194F:推 ckTHU: 看到推文就知道台灣價值觀錯亂,依法行政的原則沒錯 06/05 10:37
195F:→ ckTHU: 但排在這個前面更優先的是政府除了要守法,也應保障公民的 06/05 10:38
196F:→ ckTHU: 的基本權利為前提,要求政府的優先權肯定高於一般人民 06/05 10:39
197F:→ ckTHU: 無論是捷運喝水或給別人一個安全回家的路,無論是三貂嶺或 06/05 10:39
198F:→ ckTHU: 花東,這個安全肯定要有保障的,不弄吊橋不弄地下道,不然 06/05 10:40
199F:→ ckTHU: 要求所有人游泳過去最合法拉 06/05 10:40
200F:推 kutkin: 知道依法行政就好 end 06/05 10:42
201F:→ frankie30432: 明明就不行政很久 還在那邊... 06/05 11:18
202F:推 Lzmxya: @kutkin 所以政府有依法行政嗎?不執法也是一種不守規矩 06/05 14:00
203F:→ Lzmxya: 我們的政府:一來疏於宣導、取締 06/05 14:28
204F:→ Lzmxya: 二來基礎防護都沒有(鐵絲網架了嗎?) 06/05 14:28
205F:→ Lzmxya: 三來代表政府的觀光局,還公然鼓吹違法 06/05 14:28
206F:→ Lzmxya: 若認為此法難行,便請修法,或改善人行空間,而非不作為 06/05 14:29
207F:推 Kismeter: 這推文量,有某位就不意外了XD 06/05 15:29
208F:→ safari79: k開頭的id發言真是顛覆三觀 06/05 16:18
209F:→ kutkin: Lzmxya 你有沒有聽過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06/05 17:59
210F:→ kutkin: 新北觀光局的誤會不代表你可以違法 06/05 18:00
211F:推 kill90206: 看完上面一整串,鐵道版又誕生一位法家大師 06/06 05:19
212F:推 Tass: U大師有繼承人了 06/07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