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n5814 (重現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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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李義祥辯有照施工SOP通報沒肇逃
時間Fri Sep 24 10:26:26 2021
李義祥辯有照施工SOP通報沒肇逃 台鐵人員:他有無線電可叫停火車
新頭殼newtalk | 張柏源 綜合報導
發布 2021.09.24 | 06:33
造成49人死亡的太魯閣號事故23日再度開庭,法官傳訊3名證人由檢、辯雙方交互詰問,
包商李義祥否認「肇事逃逸」的罪名,還意圖甩鍋「肇逃」罪責,他與台鐵工務段施工主
任熊德育對質時稱事發後依SOP通報主管,且叫吊車到場善後,但台鐵花蓮工務段工程司
潘堂益作證時當庭揭露「李義祥有2支無線電,可直接通報車站叫停火車。」但李義祥卻
毫無作為。
李義祥遭起訴罪名分別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過失致公眾運輸車輛致生危險
」、「過失毀損軌道」、「違反政府採購法」、「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商業會計
法」、「稅捐稽徵法」等8項罪名。檢方針對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求處最重刑責。而罹難
者家屬認為,所有證詞均證明李義祥當下未有積極作為才釀憾事,依舊主張變更殺人罪。
根據運安會調查記錄,卡在斜坡上的貨車於4月2日上午9點27分5秒翻落鐵軌,太魯閣號列
車於9點28分34秒撞上貨車出軌,中間有1分29秒的應變時間,但李義祥卻毫無作為。潘堂
益當庭具結作證指出,李義祥手上有兩支無線電,可隨時聯繫施工地點前後的和仁站與崇
德站,直接透過站方聯繫列車趕快叫停,無線電都由李義祥簽收保管,李義祥則透過律師
否認。
熊德育提到,施工計畫內註明施工地點兩側車站緊急通報電話,施工期間若軌道上有障礙
物,應照SOP先通報鄰近車站,第一時間停駛列車避免撞擊,打110、119報警緩不濟急。
李義祥於事故後曾與他通過兩次電話,通報說太魯閣列車「掃到」貨車,他不知道事情那
麼嚴重,但他依照程序向上級通報。他於事發後1個小時到達事故現場。
檢方針對「肇事逃逸」起訴原因說明,李義祥於事故發生後的25分鐘內撥打10通電話給台
鐵主管、吊車行老闆、上游包商等人,李義祥明知已造成重大傷亡,居然沒撥打119報警
,不僅未參與救援行動,還站在邊坡上冷眼旁觀,已構成《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最重可判刑7年。
檢方當庭表示,李義祥事發後才打給台鐵主管到場「是要他救人嗎」」而李義祥原本都透
過律師詰問3名證人,問到上級主管熊德育時,原本沉默的李義祥突然握拳激動說:「我
當下有沒有問你?『主任,挫賽(台語:完蛋了)啊,火車撞貨車,快來幫忙處理。』」
他堅稱有照施工SOP事發後通報主管,試圖甩鍋「肇逃」罪責。
當時10多名罹難者家屬也到場旁聽,他們不能接受,李義祥明明有無線電及前後兩車站的
緊急聯繫電話,當列車翻落鐵軌時應該立即通報兩側車站叫停列車,他卻從頭到尾不作為
導致意外發生,釀成重大傷亡。理應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委託律師要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
為「不作為之殺人罪」。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9-24/64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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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被日軍炸掉的井至今還水源充沛
https://youtu.be/1uErdSFd3QU?t=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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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36.6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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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lin5814 (219.71.36.65 臺灣), 09/24/2021 10:27:34
1F:噓 domoto0101: 盡力了 09/24 10:30
2F:推 ultratimes: 肇事逃逸要在道路上,且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09/24 10:38
3F:→ ultratimes: 把卡車推落的挖土機顯然不是 09/24 10:38
4F:→ ultratimes: 律師一定很無言,家屬覺得是殺人就殺人嗎? 09/24 10:40
5F:推 zzzz8931: 他通知車站然後車站通知司機,這樣一來一往要多久? 09/24 11:20
6F:噓 tsukahara: 運氣會表示:李義祥盡力了~ 09/24 12:29
7F:→ mp3w69: 要花多久跟有沒有做 是兩回事就是了 09/24 12:49
8F:推 Tamama56: 完全不意外 09/24 12:49
9F:→ sammy98: 罪刑法定原則 肇事假如是挖土機 挖土機可能不符合「動力 09/24 12:54
10F:→ sammy98: 交通工具」 09/24 12:54
11F:→ sammy98: 假如是卡車 沒有駕駛 引擎熄火 也不符合「動力交通工具」 09/24 12:56
12F:推 ultratimes: 不只,肇事地點並非道路,而刑法肇事逃逸雖然未明指 09/24 12:56
13F:→ sammy98: 僅能以物權看待 09/24 12:56
14F:→ ultratimes: 要道路,但他是為了加強道交條例而制定的 09/24 12:56
15F:→ ultratimes: 所以應該也會受到道路的限制,並非無限擴張 09/24 12:56
16F:→ ultratimes: 而不論鐵路還是工地都不算道路 09/24 12:57
17F:→ sammy98: 這個內容也太矛盾了吧 發生前說打110119緩不濟急 發生後 09/24 13:09
18F:→ sammy98: 又說不打110119是肇事逃逸,倒是認為事故發生前只打11011 09/24 13:09
19F:→ sammy98: 9才算無作為肇事逃逸 09/24 13:09
20F:推 williechen: 無線電理論上不是附近列車都收得到嗎 除非頻率設不一 09/24 13:24
21F:→ williechen: 樣 如果台鐵有給施工單位無線電 這次事故真的有機會 09/24 13:24
22F:→ williechen: 可以避免… 09/24 13:24
23F:→ ultratimes: 肇事逃逸的條件:道路 動力交通工具 這邊都不符啊 09/24 13:30
24F:→ ultratimes: 鐵路絕對不是道交條例中的道路,除了平交道以外 09/24 13:31
25F:→ ultratimes: 肇事地點真要說是工地 09/24 13:31
26F:→ sammy98: 有啦 證明他每天都坐在挖土機裡上下班 就符合了 09/24 13:34
27F:→ ttnakafzcm: 行調無線電喊下去 同區間都可收到 09/24 14:01
28F:推 birdy590: 什麼施工SOP? 施工在許可時間外 就不會有SOP了 09/24 15:21
29F:推 tv50046: 無線電群呼,當次區間的車子全部都聽得到車站也會收到, 09/24 16:37
30F:→ tv50046: 隧道裡面有漏波電纜,在隧道裡面也可以收到,除非列車的 09/24 16:37
31F:→ tv50046: 無線電正在跳區間或是無線電的區間不在該區間 09/24 16:37
32F:→ tv50046: 台鐵的無線電通常都是群呼的,還有紀錄全程錄音,6432事 09/24 16:40
33F:→ tv50046: 故的錄音檔紀錄,就知道是有在錄音的,無時無刻都有錄音 09/24 16:40
34F:→ tv50046: 還有阿,群呼調度員也會聽到 09/24 16:41
35F:噓 Johnnyyang: 一句「盡力」就會輕判了啦,這個政府、法規不用期待, 09/24 16:55
36F:→ Johnnyyang: 同樣事件發生10次也不會改的 09/24 16:55
37F:推 gigihh: 卡車掉下去到火車經過才1分多鐘,就算按照正常流程通報其 09/24 17:29
38F:→ gigihh: 實也很難避免被撞到 09/24 17:29
39F:推 birdy590: 所以那個"SOP"根本不適用於連假期間偷偷施工的狀態 09/24 17:48
40F:推 ultratimes: 輕不輕判是依據"法律" 不是"法規" 謝謝 09/24 17:56
41F:→ ttnakafzcm: 不是 卡到一半時就該群呼了 09/24 18:54
42F:→ ttnakafzcm: 不是掉下去才在群呼阿卡...... 09/24 18:55
43F:推 williechen: 突破盲腸了 sop不適用偷偷施工… 偷施工時用無線電聯 09/24 19:30
44F:→ williechen: 絡附近車站跟該區間列車 不就等於告訴台鐵他在偷施工 09/24 19:30
45F:→ williechen: 搞不好因為是偷施工他連無線電都沒帶出來… 09/24 19:30
46F:推 a1110236: 當天不出現就沒事了 09/24 19:52
47F:→ ltytw: 這個腥頭殼的新聞看起來好像要幫他漂白? 09/25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