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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車站 文資委員建議推動納歷史建築 2021/09/08 05:30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9/08/127.jpg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水上鄉台鐵南靖車站鐵道聚落建築群,有文史工作者認 為具文化資產價值,向嘉義縣文化觀光局提報,前天文觀局與文資審議委員會委員現勘, 認為未達聚落建築群登錄基準,然而南靖車站及附屬設施具文資價值,可朝歷史建築登錄 進行,文觀局將與台鐵再討論後續規劃。 未達聚落建築群登錄基準 臉書文化資產粉絲專頁「文化資產報報」8月9日發文,指南靖車站旁鐵道宿舍群傳出將拆 除噩耗,宿舍群為嘉南地區鐵道交通和台灣糖業發展歷史重要一環,具文化資產潛力;也 有文資保存人士認為,宿舍內有不少珍貴文件,車站和宿舍群是生活聚落鐵道宿舍與車站 形成共構機能關係,日治時期興建的南靖車站尚無文資身分,政府應儘速指定「南靖車站 暨鐵道宿舍群」為文化資產。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長許有仁指出,文史工作者認為南靖車站及旁邊宿舍群具有文化資產價 值,向縣府陳情,指此處具聚落建築群價值,文觀局進行列冊追蹤審查程序。 車站與宿舍 仍具文資價值 前天文觀局與文資委員到場現勘,認為宿舍部分現況損壞嚴重,原有形貌已不完整;車站 、宿舍、倉庫,基本為車站及其附屬設施,於地方特色、歷史紋理等部份尚未達聚落建築 群登錄基準,不列冊追蹤。 而文資委員認為,1943年(昭和18年)竣工的南靖車站建物,為日治末期興建,與南靖糖 廠有關,具文化資產價值,目前南靖車站台鐵並無拆除計畫,建議南靖車站及其附屬設施 可朝歷史建築登錄進行。 自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7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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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hi1999: 南靖車站竟然還沒有文資身分!好扯 跟他一樣風格的車站 09/08 21:09
2F:→ zhi1999: 根本剩下他 09/08 21:09
3F:→ zhi1999: 好像小一號的斗南車站 可是建材超級特別 09/08 21:14
4F:推 mattc123456c: 日本自己呢? 09/08 21:34
5F:推 wangdon: 南靖不列入古蹟保存還真的是很誇張,只是因為台鐵沒有要 09/09 01:37
6F:→ wangdon: 拆所以才不納入,這是什麼鬼理由?還有水上柳林善德堂應 09/09 01:37
7F:→ wangdon: 該要迅速請委員鑑定,列入縣定古蹟,甚至是請文化部直接 09/09 01:37
8F:→ wangdon: 納入國定古蹟,不然消失就可惜了! 09/09 01:37
9F:推 aaronbest: 支持全部拆掉 樓上講的義正嚴詞 麻煩把你的財產全捐給 09/09 09:47
10F:→ aaronbest: 便當局去養 不要只用嘴巴要求別人保護古蹟! 09/09 09:47
11F:→ aaronbest: 我還沒說現在文資法是違憲的惡法 公然違法迫害人民所 09/09 09:48
12F:→ aaronbest: 有財產的受益處分權 09/09 09:48
13F:→ a88152660: 算了吧 好東西留給台鐵也只會被幹走或放到爛而已 09/09 11:13
14F:推 jasonpig: 其實不是很懂,文資法不過就是各種限制土地使用的眾多法 09/09 11:34
15F:→ jasonpig: 律的其中一條而已,為何其他都能遵守而文資法就是惡法? 09/09 11:34
16F:→ jasonpig: 土地法還有一條是土地被河川流過直接消滅所有權的 09/09 11:35
17F:推 jasonpig: 都市計畫法限制更多,怎麼沒看有人說惡法 09/09 11:37
18F:噓 stallings: 破爛的東西久了也能成古蹟。 09/09 12:35
19F:→ stallings: 這破房子有什麼好保留的? 09/09 12:35
20F:→ a88152660: 說的好 09/09 13:05
21F:→ a88152660: 海線那幾棟破破爛爛的木頭站房甚麼時候才要拆啊 又不 09/09 13:05
22F:→ a88152660: 是在演三隻小豬 09/09 13:05
23F:推 jasonpig: 不是阿,你不懂價值不代表其他人不懂阿,所以才需要有專 09/09 13:51
24F:→ jasonpig: 家來審議不是嗎 09/09 13:51
25F:→ jasonpig: 就跟我說鑽石不過就是顆破石頭憑什麼值那麼多錢一樣 09/09 13:52
26F:推 LonerEver: 如果遇到破爛屋就拆的話現在早就沒有日本時代流傳至今 09/09 19:01
27F:→ LonerEver: 的木造古蹟可以看了啦,笑死 09/09 19:01
28F:→ LonerEver: 很多熱門觀光古蹟的前身都是破爛老屋好嗎 09/09 19:03
29F:推 aaronbest: 破爛老屋就尊重屋主意見拆掉蓋大樓更賺 憑甚麼要弄個觀 09/09 19:58
30F:→ aaronbest: 光景點去賺一點錢 09/09 19:58
31F:→ aaronbest: 這時民主國家 尊重人民私有財產 不然政府拿市價買 像台 09/09 19:59
32F:→ aaronbest: 北機廠文化部應該拿5000億跟便當局買地來補償損失 09/09 19:59
33F:推 gopher: 會有人認為文資法是惡法的最大原因是因為政府為了保存古 09/09 23:23
34F:→ gopher: 蹟這個公共利益而要人民犧牲他私有財產的處分權,但卻沒 09/09 23:23
35F:→ gopher: 有給予權利被犧牲的人民適當的補償,好處全部政府拿走,壞 09/09 23:23
36F:→ gopher: 處全部留給地主,這也導致台灣會這麼常發生古蹟自燃的事 09/09 23:23
37F:→ gopher: 件… 09/09 23:23
38F:推 gopher: 如果台灣人民真的這麼注重古蹟保存那應該要去鼓吹修改文 09/09 23:27
39F:→ gopher: 資法,讓地主能獲得應當的補償,這樣絕對能大量減少古蹟保 09/09 23:27
40F:→ gopher: 存的爭議 09/09 23:27
41F:推 gopher: 而不是在這裡怪文化部或台鐵不願意將車站納入古蹟… 09/09 23:29
42F:推 jasonpig: 不是阿,台灣大概上百條法律都在限制所有財產的處分權吧 09/09 23:32
43F:→ jasonpig: ,而且也都沒有補償阿,為何針對文資法? 09/09 23:32
44F:推 gopher: 因為文資法對於財產權的限制極大,且在台灣不動產的價值這 09/10 08:09
45F:→ gopher: 麼高,在蓋新大樓的獲利動不動就是幾千萬甚至幾億的情況下 09/10 08:09
46F:→ gopher: ,卻因為政府認為你的老房子是「古蹟」而使這麼大的獲利 09/10 08:09
47F:→ gopher: 全部化為烏有,是沒幾個人能接受的 09/10 08:09
48F:推 gopher: 並不是所有政府對誒於人民權利的限制都需要給予補償,而是 09/10 08:13
49F:→ gopher: 如果該限制影響人民權利重大的情形下才需補償,像認定古 09/10 08:13
50F:→ gopher: 蹟這種動不動就會讓私人損失上千萬的情形,絕對是屬於影響 09/10 08:13
51F:→ gopher: 人民權利重大的情形… 09/10 08:13
52F:推 jasonpig: 很多法的限制都影響極大阿,我前面舉的土地法就是一個 09/10 08:36
53F:→ jasonpig: 阿,河川流經你家,土地所有權直接消滅耶 09/10 08:36
54F:→ jasonpig: 各式各樣的法都不同程度的限制或規範私有土地的開發使 09/10 08:37
55F:→ jasonpig: 用,文資法根本只是眾多法條裡面其中一條而已,沒什麼 09/10 08:37
56F:→ jasonpig: 不一樣 09/10 08:37
57F:推 jasonpig: 老話一句,台灣雖然是土地私有制,但絕對不是無限自由想 09/10 08:40
58F:→ jasonpig: 幹嘛就幹嘛 09/10 08:40
59F:推 gopher: 河川問題那是天災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但文資法不是啊,不 09/10 09:06
60F:→ gopher: 能把這兩個拿來相題併論… 09/10 09:06
61F:推 gopher: 財產權確實不是無線自由想幹嘛就幹嘛,但當政府想對特定 09/10 09:23
62F:→ gopher: 的財產做出比其他財產更多的限制,且這個限制對於財產所 09/10 09:24
63F:→ gopher: 有人影響很重大(就像這是特定建築劃為古蹟)時,給予適 09/10 09:24
64F:→ gopher: 當的補償本來就是應當的,不然難道地主就是活該倒楣的因 09/10 09:24
65F:→ gopher: 為政府政策損失好幾千億嗎 09/10 09:24
66F:推 gopher: 至於河川會改道是自然現象政府無法決定,如果真的因為河川 09/10 09:27
67F:→ gopher: 改道而讓土地喪失所有權,那當然只能自認倒楣,這跟政府 09/10 09:27
68F:→ gopher: 能決定那個建築物需要劃為古蹟的情形完全不同 09/10 09:27
69F:推 jasonpig: 不是阿,我只是舉例而已,河川你可以用天災來當作理由, 09/10 11:26
70F:→ jasonpig: 文資當然也能用文化當理由,每條法都有每條法的理由, 09/10 11:26
71F:→ jasonpig: 文資法真的沒什麼特別的 09/10 11:26
72F:推 jasonpig: 而且文資也不是政府自己能決定的,是經過專家小組委員會 09/10 11:29
73F:→ jasonpig: 審議通過的,提報也不是只能政府提,對地主來說跟天災沒 09/10 11:29
74F:→ jasonpig: 有什麼兩樣 09/10 11:30
75F:推 jasonpig: 民眾提古蹟審查>專家審查通過>指定為古蹟,這過程政 09/10 11:32
76F:→ jasonpig: 府頂多提意見,沒辦法直接否決,也沒辦法取消審查 09/10 11:32
77F:推 jasonpig: 而且來講反面舉例好了,常常有農地因為都市計畫變更而 09/10 11:34
78F:→ jasonpig: 變成建地,但是地主也從來沒有把漲價的部分給繳回政府, 09/10 11:34
79F:→ jasonpig: 如果因為政策而改變的獲利不須繳回,那因古蹟而產生的損 09/10 11:34
80F:→ jasonpig: 失為何可以賠償 09/10 11:34
81F:推 gopher: 文資法的情況那裡跟天災沒兩樣,古蹟申請就算不是政府提 09/10 13:03
82F:→ gopher: 的好了,一樣會是由人民或團體去向政府機關申請,在這先 09/10 13:04
83F:→ gopher: 不討論政府仍然有權限去決定受不受理人民的申請,所以能 09/10 13:04
84F:→ gopher: 還是會將劃定古蹟這件事劃分為政府行為,光是古蹟保存程 09/10 13:04
85F:→ gopher: 序是由人所提起的這件事就跟天災完全不一樣,一個是人為 09/10 13:04
86F:→ gopher: 事情,另一個是天然災害,這完全就是兩馬子事那可以混為一 09/10 13:04
87F:→ gopher: 談… 09/10 13:04
88F:推 jasonpig: 但一樣是法律,一樣是有人受到損失,天災也是一樣要經過 09/10 13:09
89F:→ jasonpig: 評估判斷,文資也是,不是政府能決定的,雖然起因不同, 09/10 13:09
90F:→ jasonpig: 但結果是一樣的,這都是法律,沒有理由一個要遵守一個 09/10 13:09
91F:→ jasonpig: 不用遵守 09/10 13:09
92F:推 gopher: 而且像農地改建地的情形稱為反射利益,在此先不討論官商 09/10 13:10
93F:→ gopher: 勾結的問題,基本上政府會這麼作的原因主要是為了城市整 09/10 13:10
94F:→ gopher: 體發展而不是給特定人士利益,人民因為反射利益而獲利本 09/10 13:10
95F:→ gopher: 來就不必繳錢給政府,如果連這種情形都要繳錢給政府的話, 09/10 13:10
96F:→ gopher: 那政府在蓋公園或者、捷運站、高鐵站時都可以像周邊住民 09/10 13:10
97F:→ gopher: 拿錢了… 09/10 13:10
98F:推 jasonpig: 那文資法也是為了整體文化發展,也不是為了故意損害人利 09/10 13:11
99F:→ jasonpig: 益 09/10 13:11
100F:推 jasonpig: 基本上文資法也是立法院通過,立委都覺得沒問題了,立委 09/10 13:13
101F:→ jasonpig: 也是民選,代議制民主運作方式就是立委代表選民制定法 09/10 13:13
102F:→ jasonpig: 律,立委同意的法律等同人民同意,其他法律也是一樣, 09/10 13:13
103F:→ jasonpig: 文資法並沒有比較特別 09/10 13:13
104F:推 gopher: 而且所謂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委員會之所以有權利去決定建築是 09/10 13:14
105F:→ gopher: 否為古蹟也是因為政府授權,他們在做認定程序時是屬於所 09/10 13:14
106F:→ gopher: 謂的授權公務員,所下的決定基本上就是政府的決定 09/10 13:14
107F:推 jasonpig: 當然也不是說文資法不能修更好,但不代表現行法律是惡法 09/10 13:15
108F:→ jasonpig: ,如果是惡法,就代表選民是惡民囉?畢竟法律是民選立委 09/10 13:15
109F:→ jasonpig: 訂的 09/10 13:15
110F:→ jasonpig: 授權跟決定是兩回事,建議你先分清楚 09/10 13:15
111F:推 gopher: 立委所立的法絕對不會是沒問題的,如果真的完全沒問題那 09/10 13:16
112F:→ gopher: 立院就不會三不是五時在修法,國家就不必需要司法院大法官 09/10 13:16
113F:→ gopher: 解釋了宣告某修法律違憲了… 09/10 13:16
114F:→ jasonpig: 至少現在是沒有問題的,畢竟沒有修法也沒有釋憲 09/10 13:16
115F:→ jasonpig: 所以如果你覺得有問題,建議提出修法或釋憲 09/10 13:17
116F:推 gopher: 會沒修法需要去問豬公立委們,至於沒有釋憲是因為大法官 09/10 13:19
117F:→ gopher: 解釋是被動的,必須有政府機關或人民去申請他們才會審核, 09/10 13:19
118F:→ gopher: 他們不能主動去審查法律是否違憲 09/10 13:19
119F:推 jasonpig: 對阿,那沒有人申請釋憲代表什麼意思? 09/10 13:19
120F:→ jasonpig: 是不是代表沒什麼人覺得有需要釋憲? 09/10 13:20
121F:→ jasonpig: 也沒有人督促立委修法,代表覺得有問題的人是絕對少數 09/10 13:20
122F:→ gopher: 至於為什麼會沒人去釋憲?看到這麼多古蹟自焚案就能了解了 09/10 13:20
123F:→ gopher: 吧…,與其花三五年的時間打官司敗訴後再去申請釋憲,到 09/10 13:20
124F:→ gopher: 不如一把火燒了就可以直接蓋新大樓了 09/10 13:20
125F:→ gopher: 釋憲申請成本這麼高,放把火這麼簡單聰明人都知道該怎麼 09/10 13:21
126F:→ gopher: 做 09/10 13:21
127F:→ jasonpig: 燒掉也是違法,大可試試,現在沒有那麼好過了 09/10 13:21
128F:→ jasonpig: 成本高就不釋憲,代表這根本不足以構成問題 09/10 13:22
129F:→ jasonpig: 如果真的是問題,成本再高都會釋憲 09/10 13:22
130F:推 gopher: 而且絕對不是沒人在抗議這件事,只是官員和媒體記者們不認 09/10 13:23
131F:→ gopher: 為這是大事,沒讓你們去注意到而已 09/10 13:23
132F:→ jasonpig: 因為根本沒有人覺得這是問題阿,沒有報導價值自然不會 09/10 13:24
133F:→ jasonpig: 報 09/10 13:24
134F:推 gopher: 目前好像還很少因為古蹟自焚而被判罪的案例喔,要定人罪 09/10 13:25
135F:→ gopher: 最重要的是證據,在這種情形下蒐證沒這麼簡單的 09/10 13:25
136F:推 jasonpig: 你拆掉搞不好還能用遺構來認列古蹟,到時候花更多錢來 09/10 13:28
137F:→ jasonpig: 修 09/10 13:28
138F:推 gopher: 說沒這問題的可以去花個時間看一下=文資保存與私產的拉扯 09/10 13:29
139F:→ gopher: :私有文資的困境與轉機」裡面就有提到這問題了 09/10 13:29
140F:推 jasonpig: 還是一樣阿,覺得有問題怎麼不推動修法,而是要去犯法呢 09/10 13:30
141F:→ jasonpig: ?法治社會是這樣搞的嗎? 09/10 13:30
142F:→ jasonpig: 立委是民選的,先跟立委陳情,陳情不受理就訴諸民意用 09/10 13:31
143F:→ jasonpig: 選票壓迫立委處理,這不是很常見的流程嗎 09/10 13:31
144F:→ jasonpig: 等到足夠多的立委願意處理不就可以修法了 09/10 13:32
145F:→ jasonpig: 還是說覺得有問題的人太少壓不動立委?那我建議啦,少 09/10 13:33
146F:→ jasonpig: 數服從多數 09/10 13:33
147F:推 jasonpig: 講真的啦,中華民國幾千條法律每一條多少都有一些問題 09/10 13:35
148F:→ jasonpig: 啦,要修法就是影響的力量足夠大就能修法,一直以來都是 09/10 13:35
149F:→ jasonpig: 這樣的,這就是民主社會的運作 09/10 13:35
150F:→ jasonpig: 如果少數人用自己認為正義的想法,用違法的方式取得自己 09/10 13:36
151F:→ jasonpig: 利益,這才是最糟糕的惡人 09/10 13:36
152F:推 gopher: 我是覺得一般沒背景的市井小民想用陳情或是選票來施壓立委 09/10 14:01
153F:→ gopher: 幾乎是不太可能的,至於什麼少數服從多數這早就被認為是非 09/10 14:01
154F:→ gopher: 常有問題的觀念,舉個例子像納粹德國的上臺就是民選的, 09/10 14:01
155F:→ gopher: 迫害猶太人在當時的德國社會也是獲得非常多人的支持,如果 09/10 14:01
156F:→ gopher: 套用少數服從多數的話那不就表示當時納粹做的事是正確的? 09/10 14:01
157F:→ gopher: 而且之所以一般人會認為這事不重要的關鍵是「反正財產受 09/10 14:01
158F:→ gopher: 有損失的又不是自己」這一事不關己的心態造成的 09/10 14:01
159F:推 gopher: 而且當人性在面對巨大利益的時候會很多人會選擇挺而走險是 09/10 14:05
160F:→ gopher: 很正常的,當然我不是說違法是對的,但過於苛責他們也是 09/10 14:05
161F:→ gopher: 件很怪的事 09/10 14:05
162F:→ gopher: 我剛才說的那篇文章的最後就有說到修法方面的建議,去看 09/10 14:06
163F:→ gopher: 看就會了解現在的文資法問題到底在那了 09/10 14:06
164F:推 gopher: 倒數第二個重點就是補償方案 09/10 14:10
165F:推 jasonpig: 你拿納粹來比就是偷換概念,那我也可以拿共產黨文革來 09/10 14:30
166F:→ jasonpig: 比喻拆古蹟的行為嗎? 09/10 14:30
167F:推 jasonpig: 講真的文資法跟其他法律真的沒有差到哪裡去,如果要說 09/10 14:33
168F:→ jasonpig: “反正不是我財產受損所以不關心”的話,那我請問你,在 09/10 14:33
169F:→ jasonpig: 吵文資法的人有去關心因為其他法而利益受損的人嗎? 09/10 14:33
170F:推 jasonpig: 就拿南鐵來說好了,反對文資法的人有去聲援黃家嗎?他 09/10 14:35
171F:→ jasonpig: 們也是因為另一條法律而利益受損阿,這時候怎麼又不支 09/10 14:35
172F:→ jasonpig: 持了 09/10 14:35
173F:推 jasonpig: 這種案例一大堆,有因被畫為航道禁限建的,有被畫保護 09/10 14:37
174F:→ jasonpig: 區禁止開發的,有水源地禁止開墾的,各式各樣因為法律 09/10 14:38
175F:→ jasonpig: 而權益受損的人,反對文資法的人有去聲援過嗎? 09/10 14:38
176F:→ jasonpig: 說穿了反對文資法的人只在乎自己利益而已 09/10 14:38
177F:推 jasonpig: 而且講真的,被列為古蹟也不是沒有補償,容積還能移轉, 09/10 14:42
178F:→ jasonpig: 修繕也有補助,並不是完全沒有任何補償 09/10 14:42
179F:推 deathsong: 是未達「聚落」不是未達古蹟或歷史建築 根本還沒申請 09/10 15:36
180F:推 gopher: 台灣有漏洞的法律絕對有幾百條甚至幾千條,不能說因為別 09/10 16:39
181F:→ gopher: 的法律有漏洞而就不去處理文資的漏洞,這是兩回事,如果將 09/10 16:39
182F:→ gopher: 他混為一談那問題永遠無法解決,因為法律是不可能做到完 09/10 16:39
183F:→ gopher: 美,只能在發現問題時再去解決… 09/10 16:39
184F:推 gopher: 水源地也是個問題需要解決,但這要去聊絕對會開花,至於 09/10 16:43
185F:→ gopher: 說容積轉移的問題,那篇文章也說了這種方式誘因根本不足, 09/10 16:43
186F:→ gopher: 當你因為古蹟而需損失3000萬時,政府用容積方式補償你300 09/10 16:43
187F:→ gopher: 萬,中間有十倍價差是很難說服別人的 09/10 16:43
188F:推 gopher: 而且人在乎自己利益有什麼不對,現代非常多的法律就是在 09/10 16:45
189F:→ gopher: 公益與私益間作出平衡,文資法的問題就是他這當中的平衡 09/10 16:45
190F:→ gopher: 做的不夠好才會有這麼多爭議,再來南鐵東移案的問題我並 09/10 16:45
191F:→ gopher: 不了解,所以無法回答 09/10 16:45
192F:推 gopher: 拿納粹來比喻哪裡有偷換概念,當初德國納粹黨上臺確實是經 09/10 16:48
193F:→ gopher: 過正當法律程序,經過人民票選而上臺的,這跟共產黨是靠 09/10 16:48
194F:→ gopher: 著戰爭而奪取政權是不同的概念… 09/10 16:48
195F:推 gopher: 說穿了文資法最大的問題就是政府想便宜行事,不願分配太多 09/10 16:49
196F:→ gopher: 預算到古蹟保存上 09/10 16:49
197F:推 gopher: 但政府要是不願意花這麼多資源在保存古蹟上,那像古蹟自燃 09/10 16:51
198F:→ gopher: 這種事情會發生自然就見怪不怪了 09/10 16:51
199F:推 jasonpig: 所以我就說啦,請去爭取修法,不然這種行為就是值得唾 09/10 18:19
200F:→ jasonpig: 棄的違法行為,為了爭取自己利益而拋棄全體文化資產,這 09/10 18:19
201F:→ jasonpig: 是沒有辦法被接受的,民眾也不會支持,得不到民意支持就 09/10 18:19
202F:→ jasonpig: 不用想修法了,這就是現狀 09/10 18:19
203F:推 jasonpig: 而且納粹就是偷換概念沒錯,美國總統也是選舉選上的阿, 09/10 18:21
204F:→ jasonpig: 我能說美國是納粹嗎?重點在於行為而不是上位途徑吧 09/10 18:21
205F:→ jasonpig: 民主國家的民選立委被用納粹來類比這是完全不恰當的 09/10 18:21
206F:推 pikakami: 怎麼會用納粹來比 哪個民主國家的政府不是經由正當選舉 09/11 11:32
207F:→ pikakami: 程序上來的= = 09/1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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