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h961202 (阿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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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男子被火車撞飛遭起訴 法官認定無危險判無罪
時間Wed Jul 26 11:07:33 2017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308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這人真命大!被火車撞到卻沒事!
新竹縣官姓男子在鐵軌旁行走,被火車撞飛摔進一旁水溝,奇蹟似僅受擦傷,但檢警卻認
為他已經造成火車往來危險,因此提起公訴,不過新竹地院法官卻認為,就算是他故意以
肉身去撞火車,火車也不會受損,更不會出軌,何況是火車去撞他,「怎可能會有什麼危
險!」認定不構成公共危險罪,諭知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2月23日上午7時15分許,官男在新竹縣湖口鄉北湖車站至湖口車站間沿鐵
路鐵軌行走,本應注意行人不得在鐵路路線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通行,依當時天氣陰、日
間自然光等狀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無視火車往來危險而仍在鐵軌行走
,適逢臺鐵南下區間列車通過,列車司機發現後鳴笛緊急煞車,仍擦撞官男,致列車停駛
,造成延誤10多分鐘,致生火車往來危險,依刑法「過失以他法致生火車往來危險罪嫌」
提起公訴。
官男聲稱他是去找同學,由於同學家住軌道附近,他已經忘記當時為何會在軌道旁行走。
送醫時發現他下背、骨盆、左右側足部挫傷及多處擦傷。
法官調查,當時列車司機以為應該是撞到動物,且動物跑掉了,列車沒有損壞,只是發現
「軌道路線旁」有異物,而非發現有人行走在「鐵軌上」,且區間車外觀無異物殘留,列
車亦未受損。
事後官男才被人發現倒臥在軌道旁水溝,且法官認為,官男固有行走於軌道旁行為,但鐵
路管理局認為,區間車如行人走在軌道上因剎車不及而撞上,也不會翻覆或出軌,因此不
致於損壞火車或使火車傾覆、破壞,更未造成往來危險。因此不構成「以他法致生火車往
來之危險罪」。
因此法官認為,檢察官所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官男有何因過失妨害火車行駛,致生火車
往來危險罪的犯行,因此諭知無罪。
..............................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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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tananadishow: 噓法官 07/26 11:08
2F:推 ultratimes: 該修法把這條改成抽像危險犯了 07/26 11:13
3F:→ cutec: 好恐龍的法官。 07/26 11:15
4F:→ UC0810: 這個法官是把文字當飯吃就是了, 常識薄弱啊! 07/26 11:18
6F:→ mstar: 因為那條法律是處罰具體危險犯,要實際「造成往來危險」 07/26 11:22
7F:推 NTNFLGP: 主要是單純走軌道無法成立公訴的這條罪,其它造成延誤之 07/26 11:24
8F:→ NTNFLGP: 類的要另外算 07/26 11:24
9F:推 YellowWolf: 推m大跟N大 嚷嚷恐龍法官不見得對法學有素養常識 07/26 11:39
10F:→ wiabc: 這種情形是檢察官告錯法條吧 07/26 11:41
11F:→ Littlechozy: 這就是典型的法律不備而非法官的問題,該檢討的是立 07/26 11:46
12F:→ Littlechozy: 法部門沒有因應社會變遷積極修改法律 07/26 11:47
13F:推 Alica: 前瞻這種有錢的立法部門才有興趣啦 修刑法上不了新聞的 07/26 11:49
14F:推 ultratimes: 確定法官沒問題?法官可以擴大解釋法律喔 07/26 11:52
15F:→ ultratimes: 為何沒有造成往來危險?緊急剎車就會造成翻車危險了 07/26 11:53
16F:推 mstar: 某人老是發表奇耙言論、讓人看了腦充血,才是公共危險吧 07/26 12:07
17F:→ NCC1305: 撞了人是不影響結構,但管線呢? 特別是車門可能會因為管 07/26 12:09
18F:→ NCC1305: 路受損造成車門自行鬆開 07/26 12:09
19F:→ Littlechozy: 按照報導的說法,台鐵自己都作證撞人不會傾覆破壞了 07/26 12:14
20F:→ Littlechozy: 難不成要法官不採信台鐵的說法嗎? 07/26 12:14
21F:噓 jout3502: 這種法官..... 07/26 12:21
22F:→ jout3502: 鐵路路線本來就不行進入,鐵路法第57條第二項寫得清清處 07/26 12:22
23F:→ jout3502: 處 07/26 12:22
24F:噓 agh386690: 法官記者化了 07/26 12:26
25F:→ Littlechozy: 違反鐵路法57條第2項的處罰在同法70條,是一萬元以上 07/26 12:34
26F:→ Littlechozy: 五萬元以下罰緩,這與是否成立刑法公共危險罪無關 07/26 12:35
27F:推 mstar: 所以依鐵路法罰款啊,拿鐵路法罰鍰來評法官,你是包龍星媽? 07/26 13:16
28F:推 thailand: 法官判得沒什麼問題啊… 07/26 13:32
29F:推 sask: 鐵路局都不挺了 還要法官硬判喔 07/26 15:50
30F:推 Cascadia: 法官判決合理+1 07/26 16:23
31F:→ The5F: 在八卦板搞笑就算了專板還搞笑 07/26 16:33
32F:推 purpleboy01: 國人沒有法律素養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07/26 17:16
33F:→ Littlechozy: 我們的教育又不重視這一塊... 07/26 17:21
34F:→ bshft: 法官正確+1,又不是在路線上放置物品可能導致列車發生出軌 07/26 17:53
35F:→ bshft: 或翻車,只是人在路線上走,大不了人掛了,車稍微受損而已 07/26 17:53
36F:推 jout3502: 啊,一時搞錯鐵路法的性質了,抱歉 07/26 19:24
37F:→ jout3502: 不過雖然不構成刑法上的"罪",不過那行人如果能罰的話也 07/26 19:26
38F:→ jout3502: 能用鐵路法罰罰緩吧? 07/26 19:26
39F:推 agh386690: 痾..那我搞錯,當我沒講 07/26 19:52
40F:推 a5mg4n: 從火車和人碰撞的各種實例來看,對車上乘客是不會造成顯然 07/26 20:05
41F:→ a5mg4n: 的危險啊 跳樓說不定還更危險(砸到人的案例還更多) 07/26 20:06
42F:噓 asbeep: 法官殭屍化..過沒兩年,高速公路撞到行人只怕也有刑責了 07/26 20:19
43F:推 tn0128: 入侵軌道有罪,但這條不成立 07/26 20:34
44F:→ a88152660: 行政罰沒有罰是行政權的怠惰 又不干法官的事 07/26 21:34
45F:→ a88152660: 而且也沒跟你說當事人完全沒責任 07/26 21:34
46F:→ a88152660: 行政罰可以罰 也能告民事 該面對的也逃不掉 07/26 21:35
47F:推 ciswww: 推法官,誰說要告刑法184條的? 07/26 23:01
48F:推 watameki: 法官沒有判錯 07/26 23:09
49F:推 a780411: 用這點起訴 真的很怪..... 07/27 00:00
50F:噓 darkMood: 如何證明人被火車撞到不可能導致火車出軌?????????? 07/27 01:24
51F:→ darkMood: 法官還真他X的會找理由.......... 07/27 01:24
52F:→ bshft: 台灣人民的法學素養真的很不足,有時候覺得人民才是恐龍 07/27 06:01
53F:→ bshft: 改怪的不是法官,而是正事不做、立法怠惰的立委 07/27 06:07
54F:→ bshft: 該 07/27 06:07
55F:推 mstar: 該證明會出軌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連這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07/27 08:45
56F:→ mstar: ,法官還問過臺鐵專門人員了,也說沒有危險。 07/27 08:46
57F:→ mstar: 法盲只會用無知去酸人,可笑可笑~ 07/27 08:47
58F:→ mstar: 喔,原來是水桶收集狂,難怪。 07/27 08:50
59F:推 itsia: 鐵工局專業主管單位都說不會出軌了,法官怎麼可能判有 07/27 11:09
60F:推 ultratimes: 推dM大,只是通常不會出軌罷了,不代表沒有機率出軌 07/27 17:10
61F:→ ultratimes: 緊急剎車畢竟是危急時所用的,如果剛好有其他因素又 07/27 17:10
62F:→ ultratimes: 參雜在內,難以保證仍然不會出軌 07/27 17:10
63F:→ mstar: 樓上推文難以保證不引發讀者腦充血導致中風。 07/27 17:11
64F:→ ultratimes: 還有緊急剎車也有可能造成乘客跌倒撞前面椅子 07/27 17:12
65F:→ ultratimes: 公共"危險"罪,是公共"危險" 危險本來就不限於出軌 07/27 17:13
66F:→ ultratimes: 是只要造成可能的公眾危險即可成立 07/27 17:13
67F:推 Chungli28: 喔,以後司機員被ATP趴掉造成列車EB,先以公共危險罪起 07/28 18:21
68F:→ Chungli28: 訴? 07/28 18:21
69F:→ lexar: 照某樓邏輯,酒醉開車也不一定會撞到人啊,為什麼要處罰? 07/28 23:03
70F:推 MiaoXin: 來來來,這個文組就不懂了。質量沒有超過3%,基本上動量 07/31 00:56
71F:→ MiaoXin: 不會有影響。所以不會翻。 07/31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