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ctw (E.D.C.)
看板Railway
標題水桶兩週的感觸
時間Thu Nov 2 20:23:04 2006
這兩個星期 覺得半莫名奇妙的就被送進公海
我沒有得到一個清楚的理由
我並不會因為說水桶過去就算了。
因為假如不合理的水桶,我們不跳出來說話,
那是不是每個版主都可以為所欲為?
同樣有很多網友講說為什麼要公海
我原本是覺得尊重版主
但是仔細想過以下的內容,我不覺得我應該就如此水桶。
1.以現在的電腦網路技術而言,如果要設定編輯模式中,
把推文鎖定,只開放自己的文章,改個程式會很困難嗎?
應該不會吧。
所以既然留著,就是有他的目的吧。
我想這應該就是必要時刪除推文。
刪除推文,當然就是刪掉小白。
假如推文刪不掉,我也不會噓,
因為推文既然刪不掉,就是有其意義。
我並不知道這是不是系統問題,
這部份我的建議是,請系統設定推文無法刪除。
2.板規裡面沒有特別提到小白如何處置?
那,就因為砍掉小白,就給我一個水桶?
那是不是以後看任何網友的言論不高興,
可以直接馬上修改板規,然後再給予該網友水桶?
若是如此,版主只要不高興,都可比照辦理?
新的板規應該是訂定後才實施。
我是看過舊板規以後,根據舊板規PO文。
我在PO文的時候是不知道新板規的;
怎麼能說連板規都還沒訂出來,
就先以新板規為由給水桶?
新的板規,請先公告後,針對公告後的文章實施。
沒有人是修改法律以後,
針對新法把之前關不夠的牢犯再捉回去捕關的。
3.高中生應該多讀點書,少打b,不要打嘴砲。
這是尊重別人的言論?
換句話講,這不就是叫我閉嘴?
還是大家以為我是惡意來挑釁的?
「高中生應該多讀點書,少打b,不要打嘴砲。」
如果你不能理解為何我會覺得這句話不尊重別人,
請你隨便找個高中生問問,他們看了這句話的感想。
高中生在BBS上是少數,但不代表我們可以不被尊重。
4.尊不尊重言論常是板規的灰色地帶,
在沒有明顯不尊重言論的時候,就給予水桶?
5.版主說,水桶的關鍵是我說的一句話,意思大概是這樣:
「只要PO文會讓人看了不舒服,我就得刪。」
說是這句話強迫他人接受自己意見。
這句話我已經解釋過了。
或許有不妥,但是並不是強迫他人接受自己意見。
解釋完以後,又把我刪除推文的事情翻出來當成理由。
版主有說:本來我也是想給個敬告,
但是看到這句話,我覺得該處理了。
這句話也跟你解釋過了,已經證實是誤會,
我的水桶還是沒有被消掉。
6.當時我提出了道歉,並告知版主,
希望他能請別人不要再回文。
當時我不知道有鎖文這項功能。
但是現在我知道了。
假如我釋出善意以後,大家是回文來砲轟我,
版主是不是就該鎖了?但是沒有。
如此下來,願意道歉的,大家還是可以回文繼續罵。
那麼,是不是死鴨子嘴硬不肯認錯,是個最好的方法?
這也就是這篇文章我不會再針對我的錯誤提出的原因;
因為我承認錯誤以後,一定會有板友回文繼續砲轟。
7.懲處請公正;以往也是有很多不尊重他人的文章,
諸如自強號跳車事件有人說這種人死了活該等等。
這豈是尊重他人文章?
你敢當著當事人父母親友或是媒體前面說這句話?
我想長期累積下來大家的討論方式,已經是積非成是了。
稍微看一下推文數較多的文章可以知道。
如果這是個錯誤的水桶,水桶還在就解除掉,
水桶完畢就說明這是錯誤的,這樣就好了。
以上並不完全是我一個人的意見;
假如大家都覺得沒必要水桶,那是不是請你再思考一下水桶的必要性。
很多申訴的信件,我本來還在考慮要不要公開化。
我想說的只是一句話:請公正管理鐵路版,今天我不服懲處,有我的原因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243.196
1F:推 kutrain:真抱歉,讓您委屈了,板主會檢討... 140.112.7.59 11/02 20:41
2F:推 kutrain:但是不論您多不服, 會被浸也有原因在... 140.112.7.59 11/02 20:42
3F:→ edctw:但是當被浸的唯一理由已經證實是誤會125.228.243.196 11/02 20:48
4F:→ edctw:希望以後可以不要就這樣坐視不管125.228.243.196 11/02 20:48
5F:→ edctw:畢竟板上的管理 是許多網友都可看到的125.228.243.196 11/02 20:49
6F:→ mstar:這定是有些誤會了 一切依板龜辦理 謝謝指教220.139.231.144 11/02 21:25
7F:→ edctw:即使有板規,也是有灰色地帶啊...125.228.243.196 11/02 21:36
8F:→ DR2900:那就用第11條阿. 140.120.200.68 11/02 21:50
9F:→ edctw:這次就很明顯不適用第11 有很多網友感到不妥 125.228.250.10 11/02 23:39
10F:→ edctw:第11條是的版規不小心疏漏用的 125.228.250.10 11/02 23:42
11F:→ edctw:如果板規是完美的11條就不需要了(當然不可能 125.228.250.10 11/02 23:42
12F:→ ecpoem:刪推文不算爭議行為??人家推文被你砍了不會 140.113.56.111 11/02 23:56
13F:→ ecpoem:不爽?? 140.113.56.111 11/02 23:56
14F:→ edctw:爭議行為 = 板規疏漏之處 125.228.250.10 11/03 00:06
15F:→ edctw:我被水桶 我也是不爽 125.228.250.10 11/03 00:06
16F:→ edctw:但是是我砍推文在先 125.228.250.10 11/03 00:07
※ 編輯: edctw 來自: 125.228.250.10 (11/03 00:15)
17F:→ edctw:假如看到外面貼著毀謗你自己的照片 125.228.250.10 11/03 00:16
18F:→ edctw:文字 資料 你會不會順手把它處理掉? 125.228.250.10 11/03 00:16
19F:推 OhmoriHarumi:你刪了推文 板主更難做定奪 結果 140.113.92.225 11/03 01:52
20F:→ OhmoriHarumi:吃虧的是你自己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140.113.92.225 11/03 01:53
21F:推 cassine:同意樓上O大的看法 140.112.21.79 11/03 10:13
22F:→ richardfan:我不會「順手」處理掉,我直接告他毀謗 59.125.97.142 11/03 12:37
23F:推 Chungli28:"已經證實是誤會"這是板主說還是你說的? 59.113.231.229 11/03 21:12
24F:→ Chungli28:什麼改系統程式、小白不小白、尊不尊重 59.113.231.229 11/03 21:16
25F:→ Chungli28:通通攏係哩勒共,站長板主都給你當好了. 59.113.231.229 11/03 21:16
26F:→ edctw:版主看完說 那你也不能砍人加推文 125.228.246.39 11/04 22:48
27F:→ edctw:表示版主默許 125.228.246.39 11/04 22:49
28F:→ GoldenEagle:誰告訴你我默許了?? 59.112.37.4 11/12 02:20
29F:推 fabg:版主並沒有說他默許....你不要自作多情 59.112.34.20 11/12 12:58
30F:→ edctw:從頭到尾沒有一條板規可以准版主浸我125.228.245.184 01/15 23:02
31F:→ edctw:版主立刻寫了新板規 然後用新板規來懲舊文?125.228.245.184 01/15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