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moriHarumi (黑魔導)
看板RailTimes
標題[新聞] 台灣高鐵北上502車次延誤及南下405車次取消,旅客可依規定辦
時間Sat Aug 11 21:36:04 2007
台灣高鐵北上502車次延誤及南下405車次取消,旅客可依規定辦理退費
2007-08-11
台灣高鐵502車次北上列車原定今(11)日上午8時抵達台北站,因列車煞車疑似
發現異常訊號,經行控中心授權駕駛採取必要的檢查與安全措施,造成列車抵達
台北站時延誤90分鐘(新竹站延遲74分鐘、桃園站延遲88分鐘、板橋站延遲90分
鐘),台灣高鐵公司表示,已依據「旅客運送實施要點」協助搭乘該車次之旅客
辦理全額退費。
同時,受502車次延誤的影響,台灣高鐵公司於後續列車調度取消南下405車次的
運送,並協助該車次旅客以換票或空位搭乘的方式作後續之行程安排。旅客換票
搭乘其他車次列車,於到站後可持「延遲中斷證明」辦理退費,退費標準以原訂
搭乘車次到站時間與改搭其他車次後實際到站時間之差距,做為辦理退費之依據
。旅客持原405車次車票以空位搭乘方式改乘其他車次列車,並經站務員以空位
搭乘驗票章註記,若上車後無座位可坐,到站後亦可向車站辦理全額退費。
台灣高鐵公司表示,對於前述狀況處理造成列車延遲並耽誤旅客行程,台灣高鐵
公司表達最誠摯的歉意。依據台灣高鐵公司「旅客運送實施要點」,凡列車抵達
旅客迄站時間較時刻表原訂時間延遲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者,台灣高鐵公司將
退還實收票價之百分之五十;延遲60分鐘以上者,退還已收票價之全額。如旅客
因趕行程而未及退費,可於原訂乘車日起一年內,持乘車票於各車站售票窗口辦
理退費。
因502車次列車延誤而影響到站時間之車次,計有北上列車504車次、404車次、
104車次、106車次,以及南下列車403車次、105車次、451車次、111車次及453
車次;惟各站之延遲時間在3分鐘到19分鐘之間,均未達「旅客運送實施要點」
之退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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