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gurian (小蟹)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Re: [生活] 難過
時間Fri Apr 1 23:16:57 2016
我試試看能不能簡單地討論這樣的議題
人類發展出來的社會規範
高階 - 自我道德要求
中階 - 輿論壓力
底線 - 法律制裁
這些有形無形的牽制或約束, 目的挺單純 - 避免互相侵犯
總是有人無法自制, 總是想侵犯欺負他人, 怎麼辦? - 罰
嚴重情節, 人人得而誅之, 公訴
情節感受可能因人而異, 告訴乃論
懲罰的輕重就有比例原則的概念
重者極刑或長期監禁, 輕者短期監禁或罰金或緩刑
如果重大情節卻輕罰, 則輿論不平, 信賴保護遭毀, 民怨四起
甚至人人自危終至社會沉淪的惡性循環
社會規範當然只對於有思考能力的正常人有作用
至於病人或非正常理智的人, 比例原則並不適用, 懲罰也起不了嚇阻作用
為了絕大部分正常人, 以及絕少數異常人的安危, 應該設法作保護或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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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angJC: 不妨思考'無行為能力',比如未滿十六歲;未滿十六若犯死 04/01 23:52
2F:→ HuangJC: 刑也會被保護;那他要不要負責?若按前文所謂負責,那管 04/01 23:52
3F:→ HuangJC: 你幾歲,就算只是個嬰兒,用爬的爬到開關處按下,其罪亦 04/01 23:53
4F:→ HuangJC: 同。別以為這很誇張,在美國,多的是未成年開槍轟殺大人 04/01 23:53
5F:→ HuangJC: 而原因只是"這槍和玩具很像","不小心得到"等等 04/01 23:54
6F:→ HuangJC: 我們既然會責怪其父母:為什麼你不看好無行為能力者 04/01 23:54
7F:→ HuangJC: 那對病人呢? 04/01 23:55
8F:→ HuangJC: 而如果是無人管束的病人,亦可類比無人管束的幼童... 04/01 23:55
9F:→ HuangJC: 這是社會的錯:為什麼不指派公定監護人 04/01 23:56
未成年人的錯,監護人需負連帶責任
成年人已經沒有監護人,若行為異常,非親非故,誰願意擔任監護?
就算沾親帶故,也避之唯恐不及吧?
這些不正常的成年人就需要制度來"設法保護或區隔"
保護與區隔不能只是集中起來就不管了,當然要設法教育輔導
10F:→ HuangJC: 這問題在一堆外勞生子而無力管束後就會遇到了 04/01 23:56
11F:推 HuangJC: 我前面提到,我對法律要求減刑沒有問題;問題在資源不足 04/02 00:08
12F:→ HuangJC: (牢房不足,只好把犯人放了), 試想像某間國小,教師不足 04/02 00:09
13F:→ HuangJC: 而孩子太多,一堆未成年孩子,而且是非婚生子女,父母不 04/02 00:09
14F:→ HuangJC: 詳,指定監護人就是少數老師;這堆小朋友未成年但拿到槍 04/02 00:10
15F:→ HuangJC: 這狀況夠恐怖了吧,老師一定叫苦連天.. 04/02 00:10
16F:→ HuangJC: 但法律仍然會說:他們就未成年啊... 04/02 00:11
17F:→ HuangJC: 我思考的倒是:人力不足,要不要叫孩子自己負責,照樣以 04/02 00:11
18F:→ HuangJC: 成年法來判.. 04/02 00:11
19F:→ HuangJC: 要不然沒人負責,未成年也是免死金牌,為所欲為了.. 04/02 00:12
20F:→ HuangJC: 不如就槍斃了乾淨... 04/02 00:12
所以我總是支持嚴刑,峻法,尤其是在 12 歲以上,就應該適用成年人法律
而法官的宣判,總有酌量裁量的空間
也贊同陪審制度,能盡量避免恐龍法官單一思考的恐龍判決
21F:→ HuangJC: 如果我們不能接受叫嬰兒自己負責,為什麼要叫精神病患自 04/02 00:13
嬰兒行為須由父母保護與負責,這點社會有共識
22F:→ HuangJC: 己負責?他們生病有時根本管不住自己... 04/02 00:14
精神病患,親友基本責任是陪同就醫,或是至少要通報請社工介入協助
最近最熱的就是政大搖搖哥,雖然有爭議,但至少需要接受專業的訪談與評估
堅強的心靈不會害怕受到檢視,脆弱敏感一觸即發的心靈常常是"碰不得"
"拒絕接受評估" 這樣的反應,顯示問題其實已經夠大
23F:→ HuangJC: 如果我們認為這是社會的錯,無論如何要把資源生出來,才 04/02 00:15
24F:→ HuangJC: 是面對問題的方法;那現在就是這樣了... 04/02 00:15
25F:→ HuangJC: 事實上前面一堆說'這是社會的病灶'的說法,就是認為,我 04/02 00:16
26F:→ HuangJC: 們不可以只把他們殺掉;這是眼不見為淨,是社會不負責.. 04/02 00:16
27F:→ HuangJC: 所以才要回頭檢討:為什麼會生病.. 04/02 00:17
28F:→ HuangJC: 這種檢討方式是在維護我們自己;因為我們遲早也會弱勢 04/02 00:18
29F:→ HuangJC: 不然等以後大家單身孤老時,社會沒有責任救你;轟殺即可 04/02 00:19
30F:→ HuangJC: 這個狀況就是以前對待麻瘋病人的方式:隔離,撲殺.. 04/02 00:19
31F:→ HuangJC: SARS期間有些醫護也有受到此對待.. 04/02 00:20
※ 編輯: pagurian (123.193.240.204), 04/02/2016 08:31:35
32F:推 HuangJC: 社會共識和前面的天經地義一樣好笑.. 04/02 11:45
33F:→ HuangJC: 其實這就是同理心,而同理心最容易培養的就是確實的換位 04/02 11:45
34F:→ HuangJC: 思考;因為大家都有小孩,所以容易建立對照顧小孩的同理 04/02 11:46
35F:→ HuangJC: 心。等一堆沒小孩的漸漸多了,對小孩的同理心就會崩潰.. 04/02 11:46
36F:→ HuangJC: 說起來對照顧身心症病患的無法同理,也是因為並非家家都 04/02 11:47
37F:→ HuangJC: 有身心症病患;如果家都有,這同理心就來得容易了 04/02 11:47
38F:→ HuangJC: 而沒有這問題的人想獨善其身,認為不該被影響自己的生活 04/02 11:48
39F:→ HuangJC: 這條線,我們都會劃在自己的症狀以下 :P 把自己劃進正常 04/02 11:49
40F:→ HuangJC: 端;拿板規來討論就好,太嚴重的人身攻擊我們主張處份 04/02 11:50
41F:→ HuangJC: 但自己都沒攻擊別人嗎?嗯..線就會劃成自己是正常的 04/02 11:50
42F:→ HuangJC: 等哪一天自己被逼到絕處時,這條線又怎麼看呢? 04/02 11:51
43F:→ HuangJC: 所以當初立法時沒有就雙方立場一併思考根本不對 04/02 11:52
44F:→ HuangJC: 就會變成希望法律為自己轉彎,變成沒有法律,文筆大戰 04/02 11:52
45F:→ HuangJC: 而把不夠優秀的人簡單處決掉,歷史上已經有了:納粹.. 04/02 11:54
46F:→ HuangJC: 所以我們是在台灣又再一次讓納粹復活了嗎? 04/02 11:54
47F:→ HuangJC: 這不是入魔,什麼是入魔.. 04/02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