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YY (GOgoHigher)
看板RDSS
標題[役政] 離職天數預告
時間Tue Aug 2 21:35:02 2016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大家
本人下周五(8/12)役期結束,資訊如下
第一階段受訓入營梯次 第30梯(102.09.12~102.10.09)
第二階段服役起迄日期 102/10/10~103/08/12
第三階段服役起迄日期 103/08/13~105/08/12
請問按照勞基法規定
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我應該是20日前告知就可以了吧,如果於8/5寄出離職告知email
20天後(包含平假日),8/25日可以離開
請問我這樣計算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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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maellee: 沒記錯的話,研替屬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需30日前預告 08/02 22:01
2F:推 goal2007: 但我們第一年不受勞基法保障.....沒勞保不是嗎 08/02 22:31
3F:→ cwttt: 勞基法是啥? 08/03 17:06
4F:推 samaellee: 我不太清楚研替與勞保的關係,但剛剛查了一下,依據 08/03 22:34
5F:→ samaellee: [勞資2字第1000080306號函]解釋,研替屬勞基法裡的[特 08/03 22:36
6F:→ samaellee: 定性工作],所以我們屬定期勞動契約,然後依據勞基法, 08/03 22:39
7F:→ samaellee: 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 08/03 22:40
8F:→ samaellee: 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08/03 22:41
9F:推 pupuliao: 我們這邊好像都會提前1~2個月告知 好聚好散 08/04 02:30
10F:推 DIRK41: 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條之一來看,第三階段就適用勞基法了 08/04 13:26
11F:→ Sju065: 同梯的,我是提前兩個月告知主管0.0 08/07 06:43
12F:→ cwttt: 勞基法在很多私人單位是展示用好嗎 一個月前講 態度強硬點 08/09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