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bim (艾爾濱)
看板DIRDS
標題有關同意書--研替
時間Wed Mar 13 20:44:23 2013
各位前輩好~~~~~~~
小弟最近有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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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答應去A公司,同意書也寄給公司了!
之後隔兩天,接到B公司打來~
這兩間公司做的東西都一樣,地點都在新竹!!
差別再於
B公司規模大、A公司規模小!!
例如,B公司(薪水、員工宿舍、早中晚餐補助..等等)相對都比較好!
對我這個從南部人討生活的人來說,個人其實比較偏向去B公司~
但是問題來了~
同意書有一項是寫說:
甲方保證乙方研發替代役男身份符合絕對予以錄用;乙方如有任何違信行為,甲方得另行
請求乙方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會有法律上的問題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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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3.61
1F:推 Jaes:既然已經把同意書寄給A公司 B公司根本就沒有辦法選你 03/13 20:52
2F:→ Jaes:這已經不是法律上的問題 是實際上也不可行 03/13 20:53
3F:推 noiselessly:現在應該還沒到樓上大大說的那階段吧@@?~原po應該是說 03/13 20:54
4F:→ Jaes:唯一想得到的方法是 你在第一次甄選不選A公司 且內政部願意 03/13 20:54
5F:→ noiselessly:公司給的同意書~ 03/13 20:54
6F:→ Jaes:再補發一張同意書給你 然後在第二階段與B公司互選 03/13 20:54
7F:→ noiselessly:如果是公司給的同意書~那就要看你簽的約裡面條文 03/13 20:55
8F:→ noiselessly:沒特別註明就沒關係~只是簽好玩的~ 03/13 20:56
9F:→ Jaes:如果同意書不是指內政部核簽的甄選通知書 那就是我誤會了@@ 03/13 20:56
10F:推 black413:我的快來阿!!!!! 03/13 21:33
11F:→ black413:感覺好像是女朋友那個還沒來 03/13 21:34
12F:→ jimmy123678:看同意書裡面的規定,不過通常頂多是不錄用而已 03/13 21:53
13F:推 word00474:頂多黑掉~沒有寫到賠錢或什麼的~就沒差~但是要跟A講一下 03/13 21:56
14F:→ word00474:會好一點~~XDDDD 03/13 21:56
15F:→ Albim:謝寫各位前輩~~ 應該會被黑掉!!!! 03/13 22:21
16F:推 atien16:打電話跟a公司講一下就好了! 03/14 13:00
17F:→ gmoz:是公司給的同意書嗎? 那沒差 他們也見多了 03/14 14:18
18F:→ gmoz:打過去跟他們道歉一下應該是沒什麼 03/14 14:18
※ 編輯: Albim 來自: 220.132.250.91 (03/1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