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bim (艾尔滨)
看板DIRDS
标题有关同意书--研替
时间Wed Mar 13 20:44:23 2013
各位前辈好~~~~~~~
小弟最近有个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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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答应去A公司,同意书也寄给公司了!
之後隔两天,接到B公司打来~
这两间公司做的东西都一样,地点都在新竹!!
差别再於
B公司规模大、A公司规模小!!
例如,B公司(薪水、员工宿舍、早中晚餐补助..等等)相对都比较好!
对我这个从南部人讨生活的人来说,个人其实比较偏向去B公司~
但是问题来了~
同意书有一项是写说:
甲方保证乙方研发替代役男身份符合绝对予以录用;乙方如有任何违信行为,甲方得另行
请求乙方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会有法律上的问题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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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3.61
1F:推 Jaes:既然已经把同意书寄给A公司 B公司根本就没有办法选你 03/13 20:52
2F:→ Jaes:这已经不是法律上的问题 是实际上也不可行 03/13 20:53
3F:推 noiselessly:现在应该还没到楼上大大说的那阶段吧@@?~原po应该是说 03/13 20:54
4F:→ Jaes:唯一想得到的方法是 你在第一次甄选不选A公司 且内政部愿意 03/13 20:54
5F:→ noiselessly:公司给的同意书~ 03/13 20:54
6F:→ Jaes:再补发一张同意书给你 然後在第二阶段与B公司互选 03/13 20:54
7F:→ noiselessly:如果是公司给的同意书~那就要看你签的约里面条文 03/13 20:55
8F:→ noiselessly:没特别注明就没关系~只是签好玩的~ 03/13 20:56
9F:→ Jaes:如果同意书不是指内政部核签的甄选通知书 那就是我误会了@@ 03/13 20:56
10F:推 black413:我的快来阿!!!!! 03/13 21:33
11F:→ black413:感觉好像是女朋友那个还没来 03/13 21:34
12F:→ jimmy123678:看同意书里面的规定,不过通常顶多是不录用而已 03/13 21:53
13F:推 word00474:顶多黑掉~没有写到赔钱或什麽的~就没差~但是要跟A讲一下 03/13 21:56
14F:→ word00474:会好一点~~XDDDD 03/13 21:56
15F:→ Albim:谢写各位前辈~~ 应该会被黑掉!!!! 03/13 22:21
16F:推 atien16:打电话跟a公司讲一下就好了! 03/14 13:00
17F:→ gmoz:是公司给的同意书吗? 那没差 他们也见多了 03/14 14:18
18F:→ gmoz:打过去跟他们道歉一下应该是没什麽 03/14 14:18
※ 编辑: Albim 来自: 220.132.250.91 (03/1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