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732 (好人超)
看板DIRDS
標題Re: [役政] 服研發替代役期間換公司?
時間Fri Dec 23 01:44:25 2011
※ 引述《Eressea (Mas i estel?)》之銘言:
: 今天跟家父討論offer問題
: 家父問我在研替的三年內有沒有可能換公司
: (自己不爽想換or被公司火了不得不換之類的)
: 因為家父看到有些在學術單位做博後國防役(or研替)的人
: 可能因為國科會沒錢或什麼因素,不得不換地方工作
: 所以問我這個問題
: 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家父更沒概念了
: 不過一般不是都說研替三年不會被裁掉嗎?
: 換公司,有可能嗎??
根據法規,如果是公司的過失就可以換
如果是你不想幹的話就要回去當一般替代役
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之一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或依職權轉調
研發替代役男
至其他用人單位:
.因歇業、轉讓或停工達一個月以上。
.對役男有施暴、重大侮辱行為或危害健康之情形。
.因計劃變更或裁撤,無法容納現有役男。
.未依第六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繳納研究發展費。
.經主管機關廢止其分配員額。
.其他有害役男權益,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應予轉調。
第五十二條
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役、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不建議用擺爛的方式)
第五十二條之二
研發替代役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或依職權
其研發替代役資格,
改服一般替代役,補足應服役期:
.(省略,總之不能因為個人因素而換公司)
對了,我看到推文
→ bernachom:我記得被申訴兩到三次就bye了 12/23 00:15
→ bernachom:如果只有公司倒閉才有可能的話,每個人都去裡面廢了= = 12/23 00:16
→ bernachom:公司沒申訴你,當然不能走呀 12/23 01:13
→ bernachom:可以試看看,不去上班在家睡覺領錢,看會不會走... 12/23 01:13
想請問 bernachom 說的這個申訴情況,
有沒有法源或者實際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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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9.121.76
1F:→ bernachom:案例是,朋友的原公司放人,新公司不要,國防部就說沒 12/23 02:07
2F:→ bernachom:辦法,他說要兩邊的答案才可以 12/23 02:07
3F:→ bernachom:如果是兩邊同意的話,就有可能轉了 12/23 02:08
4F:→ bernachom:我看版上的文章,似乎好像要三方都同意才行?! 12/23 02:08
5F:→ bernachom:就是,原公司、新公司、國防部 12/23 02:09
上課聽起來加上剛剛翻講義,好像是這樣的:
原公司放人、內政部同意、兩個月找不到新公司 → 轉服一般替代役
原公司放人、內政部同意、找到新公司 → 到新公司繼續服研發替代役
※ 編輯: james732 來自: 117.19.121.76 (12/23 02:22)
6F:→ bernachom:但是其實我覺得其實第二家公司會收人的機率太低了 12/23 02:24
7F:→ bernachom:如果這個人沒有問題為什麼要到第二家公司= = 12/23 02:24
8F:→ shiyoung:換公司不一定是個人問題,更有可能是公司有問題!! 12/23 12:26
9F:→ windincloud:事實上是第一家放人太難了~ 因為放人會有一定的懲處 12/23 16:04
10F:→ windincloud:太多例子都是原公司一開始說OK~ 到後面聽到明年會減額 12/23 16:05
11F:→ windincloud:馬上就裝死了~ HR也不敢動 然後倒楣的還是役男本人 12/23 16:06
12F:→ windincloud:再來B大說的國防部~ 現在根本不是國防部管 所以沒有原 12/23 16:07
13F:→ windincloud:國防役的轉調指派問題,正確流程是原PO後面所PO的 12/23 16:08
14F:→ yellowmind:先不管原公司的話 新公司有什麼限制嗎 像有員額之類的 12/23 19:36
15F:→ windincloud:只要新公司說他有員額可以收你即可(不佔當年度的員額) 12/26 12:46
16F:→ qwee:b大別把自己的幻想當答案 回文正解 01/11 00:32
17F:→ qwee:只要走人都需要有人當黑臉 想轉調自己找好公司違約事證 01/11 00:34
18F:→ qwee:絕一點也是可以裝很認真但是全沒戰力公司有可能認賠殺出 01/11 00:37
19F:→ qwee:或是公司倒閉部門裁撤 01/11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