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linari (紐約尼克新星)
看板DIRDS
標題[請益] 服役期間能否進修博士班學業?
時間Wed Mar 24 19:34:22 2010
關於這個問題,下列連結文件中的問題19就有回答:
http://rdss.nca.gov.tw/MND_NCA/downloadSysFileAction.do?fileID=266
問題19:服役期間能否進修博士班學業?
於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
進修博士班,因事涉役
男於用人單位從事研發工作與役男運用管理等
權責,於
不影響研發工作及用人管理前提下,
經
用人單位同意後自行協調安排。(※原則以
工作閒暇時間進修較為妥適
,且
訓練進修天數
不能逾應服役期1/2)
我想請問,何謂「訓練進修天數不能逾應服役期1/2」?
是指「最快只能在一年半後,才可恢復博士班在學身份」
還是「純粹計算天數」?
如果未來計畫每一學期只修兩門課,每週花6小時其餘時間都在公司,
無論1天撥6小時修課或2天各3小時,
好像也不會超過役期的1/2?
這條規定好像寫得不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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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74.9
1F:→ Takaisayaka:可以吧~ 03/25 00:57
2F:→ abbei:公家單位?私人公司應該沒那麼佛心。 03/25 10:03
3F:→ ericzun:中研院可以,不過要先當一年半的助理..然後考博士班 03/25 23:59
4F:推 koting:樓上這是院內規定嗎? 各系所應該不一樣吧! 主要看老闆囉 03/26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