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linari (纽约尼克新星)
看板DIRDS
标题[请益] 服役期间能否进修博士班学业?
时间Wed Mar 24 19:34:22 2010
关於这个问题,下列连结文件中的问题19就有回答:
http://rdss.nca.gov.tw/MND_NCA/downloadSysFileAction.do?fileID=266
问题19:服役期间能否进修博士班学业?
於研发替代役服役期间
进修博士班,因事涉役
男於用人单位从事研发工作与役男运用管理等
权责,於
不影响研发工作及用人管理前提下,
经
用人单位同意後自行协调安排。(※原则以
工作闲暇时间进修较为妥适
,且
训练进修天数
不能逾应服役期1/2)
我想请问,何谓「训练进修天数不能逾应服役期1/2」?
是指「最快只能在一年半後,才可恢复博士班在学身份」
还是「纯粹计算天数」?
如果未来计画每一学期只修两门课,每周花6小时其余时间都在公司,
无论1天拨6小时修课或2天各3小时,
好像也不会超过役期的1/2?
这条规定好像写得不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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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2.174.9
1F:→ Takaisayaka:可以吧~ 03/25 00:57
2F:→ abbei:公家单位?私人公司应该没那麽佛心。 03/25 10:03
3F:→ ericzun:中研院可以,不过要先当一年半的助理..然後考博士班 03/25 23:59
4F:推 koting:楼上这是院内规定吗? 各系所应该不一样吧! 主要看老板罗 03/26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