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ce (偉大的 鄭先生 NN)
看板PushDoll
標題Re: [投稿] 頭搞有搞頭 [稿投]
時間Fri Apr 14 01:35:56 2006
如果上法院
報紙頭條又是
...不知道為什麼我又想到中時頭條
※ 引述《ppeniss (P幣全輸光了 Orz)》之銘言:
: 推 hacoolman:文章斷行怎麼斷的那麼怪? 04/13 13:33
: → hacoolman:建議看一下421 我不覺得 鄭先生提出告訴會贏 04/13 13:35
: → KaneNod:沒說 鄭先生一定會贏 只是這已經牽涉到誹謗罪的部分 04/13 14:36
: 這都不是重點
: 重點是萬一鬧到法院
: 上法院的是"我"
: 要是我爸問我怎麼上法院了
: 我怎麼說得出口??
: 我也沒錢賠 鄭先生阿
: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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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以前的某些作為感到後悔,
希望各位能放過我,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起限術士Tr@nsfin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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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03.149
1F:→ KaneNod:謝謝指教 一切依法辦理 04/14 12:12
2F:推 lovejun: ╭──────╮ ╭──────── 04/26 11:54
3F:→ lovejun: │哈哈哈..... │ ╲囧╱ ┤笑點你快回來啊!│ 04/26 11:54
4F:→ lovejun: ╰┬─────╯ | ╰────────╯ 04/26 11:54
5F:→ lovejun: . ︵ ︵ ︵ (ˇ 04/26 11:54
6F:→ lovejun: ◥◣ 04/26 11:54
7F:→ lovejun: 好吧!我承認我沒笑點... 04/26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