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ce (伟大的 郑先生 NN)
看板PushDoll
标题Re: [投稿] 头搞有搞头 [稿投]
时间Fri Apr 14 01:35:56 2006
如果上法院
报纸头条又是
...不知道为什麽我又想到中时头条
※ 引述《ppeniss (P币全输光了 Orz)》之铭言:
: 推 hacoolman:文章断行怎麽断的那麽怪? 04/13 13:33
: → hacoolman:建议看一下421 我不觉得 郑先生提出告诉会赢 04/13 13:35
: → KaneNod:没说 郑先生一定会赢 只是这已经牵涉到诽谤罪的部分 04/13 14:36
: 这都不是重点
: 重点是万一闹到法院
: 上法院的是"我"
: 要是我爸问我怎麽上法院了
: 我怎麽说得出口??
: 我也没钱赔 郑先生阿
: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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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以前的某些作为感到後悔,
希望各位能放过我,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起限术士Tr@nsfin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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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03.149
1F:→ KaneNod:谢谢指教 一切依法办理 04/14 12:12
2F:推 lovejun: ╭──────╮ ╭──────── 04/26 11:54
3F:→ lovejun: │哈哈哈..... │ ╲囧╱ ┤笑点你快回来啊!│ 04/26 11:54
4F:→ lovejun: ╰┬─────╯ | ╰────────╯ 04/26 11:54
5F:→ lovejun: . ︵ ︵ ︵ (ˇ 04/26 11:54
6F:→ lovejun: ◥◣ 04/26 11:54
7F:→ lovejun: 好吧!我承认我没笑点... 04/26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