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umir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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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轉]劣譯的末日
時間Sat Dec 3 19:56:52 2016
最近同人界碰巧(用這個詞會不會不太好呢...)發生了與翻譯有關的事情,
有一方就提出了這兩篇文章。
又很碰巧地,今天板聚也講到了這件事,真的是天下無不是的巧合呢(x
總共有兩篇文章,依時間先後排序
一、「審定者獎金獵人制」(From 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臉書粉絲頁,2016.3.16文)
最近擔任了一本科普書的審稿人,因此對改善翻譯品質有一些想法,在這邊分享出來給讓
我產生這個靈感的老貓大、貓頭鷹出版社、以及各位翻譯出版界的朋友參考。
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建議出版社編輯們效法呂不韋啓動一字千金的:「審定者獎金獵人
制」!
這個制度可以踢掉壞譯者、找出好譯者、改善翻譯品質、減輕編輯負擔、鼓勵審定者、而
且不會額外增加出版社的成本、並且還能達到翻譯教育功能,完全是一舉數得。具體做法
如下五點:
一、「賞善罰惡」。把翻譯好的譯稿交給審定者,然後審定者只要每抓到一個翻譯錯誤(
錯誤指的是嚴重硬傷,而不是修辭上或錯字之類的小誤),就可獲得賞金500元,抓到越多
錯誤,總獎金就越多,一本書抓個20個錯誤,就可以獲得一萬元賞金。當這個制度實行後
,譯者為了不被罰錢,就會盡力確保自己沒有錯誤,如此既可提高翻譯品質,亦可節省編
輯心力,而且獎金來源是從譯者稿費中扣除因此不會增加出版社成本,可謂一箭双貂。
二、「獎金累進」。為了提高誘因並防止邊際效益遞減,還可以加設「累進獎金制」,就
是前20個錯誤,每個錯誤賞500元,第20到30個錯誤,每個錯誤1000元,超過30個,每個錯
誤1500元等等。如此一來,就不會出現審定者自以為已經抓了很多錯誤就因此鬆懈不再抓
了的現象。畢竟,抓到後面,每個錯誤可以高達1500元或甚至更高,審定者一定會越抓越
起勁而感到樂此不疲。
三、「多重審定」。當第一個審定者審完後,如果怕審定者一時疏忽沒有抓出全部錯誤,
還可以繼續把稿件外包,讓第二位、或甚至第三位審定者接續審定,獎金額度則接續在前
一個審定者之後,比方說第一個審定者抓了20個錯誤,那第二個審定者如果再抓到一個錯
誤,其賞金額度就是下一個級距,也就是每個錯誤賞1000元。
四、「昭告天下」。在出版時的書中內頁公佈譯者錯誤的數目,以及每個審定者抓出的錯
誤數目。這樣做,可以讓其他出版社和編輯在未來選擇譯者和審定者時作為參考。壞譯者
只要譯過一本超過四五十個以上錯誤的書,以後大概就沒生意了,相較之下,錯誤稀少的
好譯者則可以生意不斷。同樣的,強的審定者也可以因此出名,讓審定品質跟著提升。最
後受益的,當然還包括編輯、出版社、以及所有的讀者。
五、「存簿建檔」。設立公益網站,把每本書中每一個翻譯錯誤的原文、錯誤譯文和正確
譯文上網公開建檔,達到翻譯教育、鼓勵審定者、以及進一步推廣此制度的功能。
只要多家出版社聯合採用此「審定者獎金獵人制」,相信壞譯者和劣譯作很快就會消失無
蹤。
(原文網址:
https://goo.gl/LpQ2Wa )
二、劣譯者的末日 (From 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 2016.5.6 文)
2016年3月,網路上一篇「奇文」〈審定者獎金獵人制!〉橫空出世,此文傳入譯者圈後,
眾皆譁然,爆氣的爆氣、白眼的白眼、謾罵的謾罵,所有留言全清同色一面倒,一概指出
此法毫不可行。
就在此時,另一個平行世界中的孿生地球上,有一家在台灣專門出版科普書的「碧島出版
社」的老總看到了這篇文章,這位老總不知是弱智腦殘還是天生反骨,偏偏要拿此法一試
。於是,碧島出版社根據〈審定者獎金獵人制〉推出了「譯者恥辱契約」,要求所有旗下
的譯者簽約照辦。
當時碧島出版社旗下有百位譯者,其中十位是高手中的高手,這幾位高手自恃譯功了得,
心想自己絕不可能在這生意中栽了跟斗,於是率先簽下合約。另外還有十位自以為是高手
、但其實是劣手的傻子,也因為自我感覺良好而笨笨的簽了約。
一年過後,十位劣手果不其然全數陣亡,他們不但稿費被扣光,而且還身敗名裂,從此自
翻譯圈中黯然隱退。至於那十位高手,由於他們錯誤率極低,因此在翻完第一本書後很快
成為科普翻譯圈中的焦點人物,有了正面名聲之後,他們的案子開始增多,簽約前原本每
年只能囫圇搶接到一本書,現在每年可以翻四到五本,完全能夠以全職譯者的身份養家活
口。
不出三年,這十位譯者就變成了科普翻譯界的「明星職業譯者」,放眼孿生地球上過去二
十年的科普翻譯界,這種明星譯者現象除了一位叫做「屠書」的教授之外,真可謂前所未
見!這幾位明星譯者一冒出頭,眾家出版社和翻譯無不爭相競奪,很快的,明星譯者就開
始收到過多的翻譯邀約,於是,他們開始以價制量,要求出版社提高稿費,同時,由於明
星譯者的光環有助於銷售,一些求好心切、求財若渴的出版社甚至也願意主動提高稿費來
爭取明星譯者。
此一同時,碧島出版社旗下原本沒有簽約的另外八十位譯者見到明星譯者的地位和收入扶
搖之上,也開始眼紅跟風,霎時間,當年的「譯者恥辱契約」仿佛變成了「譯者榮譽契約
」,願意簽下合約的人越來越多,當然了,最後只有高手得以留下,無法承擔罰金和罵名
的翻譯劣手很快就煙消雲散。
但是,當多數的劣手都陣亡之後,高手明星就剩下那麼幾位,這幾位高手就算再怎麼會翻
、再怎麼快翻,也不足以應付大量的翻譯需求,不是嗎?
所幸,自由市場機制背後的黑手自然摸出了一條活路。當明星譯者成了口袋飽飽、名聲滿
滿的亮眼職業後,許多原本嫌棄翻譯吃力、沒錢、又不討好的行外高人也開始蠢蠢欲動,
很快的,各行業的奇葩達人、學術圈的專業教授等圈外翻譯高手也紛紛加入競局,有些人
甚至轉職成了專職譯者,翻譯案件供需失序的狀況很快就回到了平衡。在這樣的良性競爭
氛圍下,明星譯者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頭來,當年孿生地球上由「屠書」教授獨霸科普譯
界的現象也終於不再。
自此之後,孿生地球上的台灣科普翻譯界擺脫了歷史沉痾,開始走上一條嶄新的正路,稿
費提升到了「尊重專業」的水準,譯書也不再有硬傷百出的現象。反觀現實世界中的台灣
,這篇奇文慘遭譯者圍剿,眾人皆因懼犯眾怒而不願一試,科普翻譯生態數十年如一日,
永遠陷入了一字六角的無間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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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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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文純粹討論方案「實施後」的理論上可能結果,單純是可能性上的邏輯推演。至於
此法是否「應該」實施 、是否冷血無情、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歡迎另闢空間討論。
2、本文以及前文所提到的「翻譯錯誤」,指的是知識性錯誤或理解上錯誤的「翻譯硬傷
」。文學類的譯友請勿以為這些「翻譯錯誤」指的是修辭上或錯別字層次的小錯誤。
3、台灣的文學類譯書或許普遍還算品質不差,但是在科普書則常有荒腔走板、充滿翻譯
硬傷的譯作,因此在科普類譯書上率先採行此法(或者採用較人性一點、搭配獎賞譯者的
其他改良配套方法)或許可以一試。
4、很多人留言回應,台灣多數譯者都算是潔身自愛、兢兢業業,極少人會故意亂翻來搞
砸自己的飯碗,此外也沒有譯者願意犯錯。而且,翻譯犯錯畢竟難免,只因為一點錯誤就
扣薪罰金未免太過慣苛。關於這一點,我的意見比較冷血無情一點。沒錯,多數譯者都算
是潔身兢業,但是犯錯就是犯錯,譯者的錯誤何以要編輯和審定者來收拾,然後還要讀者
花錢吞下去?既然犯錯,就要付出代價。翻譯的首要不就是正確?自己的誤譯要別人收拾
,還不肯承擔犯錯後造成的成本虧損,這種道理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當然了,懲罰制度畢竟有人性上的缺陷,如果能夠提出更完善、更良性、更能夠鼓勵譯者
、編輯和審定者三方合作的方法,或許才是最佳解(例如林大利兄的提議)。但是在那樣
的提案成為常規之前、在目前連科普書的審查者制度都仍欠缺的今天,或許推行適度的懲
賞方式(或甚至只是討論各種可能方式)會更有機會促成眾人重視審查者或重新檢討現有
制度。
5、也有很多人提到,譯者本來就已經是一字六角的窮酸族了,還要扣薪罰錢是怎樣?這
套制度只是在剝削已經夠慘的譯者而已不是嗎?關於這一點,大家其實應該想想,譯費始
終低迷的原因究竟為何?
在我看來,譯費低迷的原因之一,在於譯者入門門檻不高,對外文稍有掌握的人常會自認
為有機會入門。雖然說可以用試譯來篩人,但是其實試譯只有短短幾頁,只要咬著牙硬翻
或找人幫忙,要通過試譯並不困難。再加上台灣原本就不尊重專業、而且全台景氣低迷,
在全民22K的悲慘情況下,大家都想兼職賺外快,這本譯書一字六角你不接,別人馬上
搶著整碗捧去。於是乎,出版社毫無誘因提高譯費,而且冒然提高譯費,可能還是無法保
證找到優良譯者,很顯然的結果就是,出版社不會沒事就先撒錢當凱子,並期望好譯者會
因此而出現。
但是,大家整天喊著不尊重譯者專業、吵著要給予譯者適當的薪資、然後又苦無對策,我
的提案不就來了嗎?此案一行,上述的虛擬故事就「有可能」成真,譯者有可能名利雙收
,獲得尊重,譯費從此也可能擺脫令人難堪的一字六角。若真是因為毫無任何譯者願意配
合而以失敗坐收,不過也是回到現狀而已,實在無需因杞人憂天而坐以待斃。
6、很多人還提到,此案一行,大家都不翻譯而會轉作審定者。我並不擔心這個結果,原
因如同開頭的故事所述:只要有少數高手自恃無懼,自然會願意翻譯並因為奇貨可居、奇
人可用而名利雙收。一旦此風氣發展成型,成為有利可圖的職業,競爭者便會加入,不會
有無人翻譯的現象出現。
7、奉君山兄表示,此案一出,編輯將會與審定者結盟坑殺譯者。關於這點,我認為可能
性應該不大,因為科普硬傷的定義十分明確,比較不會有文學類翻譯中容易出現的修辭模
糊問題。若編輯和審定者真想要指鹿為馬的坑譯者,譯者大可上網公告以求公評,或甚至
尋法律途徑解決。
另外妖西和紹閔則指出,審定者收到譯稿後若私下向譯者索賄,有可能會造成制度崩解。
關於這一點,確實比較麻煩,不過我猜可能性應該也不高。以科學界長年實行的論文審稿
制度來看,幾乎沒有聽過審查者向論文作者直接索賄的例子(事後邀功倒是較為常見),
原因就在於,這種情況下的索賄利潤不多,但是風險卻極高。翻譯的情境也是類似,由於
利潤不高,索賄的誘因應該也會較低,而且多數人仍以名聲為重,如果審定者貿然索賄,
就會暴露自己的身分和「惡名」,日後反遭勒索或因此身敗名裂的風險都有可能使之卻步
。另外,只要編輯不向審定者透露譯者身分,索賄難度也會增加許多。但不可否認,賄賂
經濟行為確實有可能出現,只不過,賄賂經濟行為是每一個制度都必須面對的全面性問題
而並非是只有此單一制度才會出現的特定缺陷,因此應可分開討論。
8、很多留言都在嗆問我翻過幾本書、認為我一定是沒做過翻譯才會提出這種意見。在這
邊只好回應一下。過去十年中,我一字六角的在木馬文化、台灣商務、印刻、行人、商周
、高寶、楓葉社文化等出版社獨譯和合譯的科普書一共十本,再加上過去五年內在科學人
雜誌每月奉獻譯稿一篇,累積總字數也在百萬字以上,翻譯辛勞、行情冷暖並非全然無知
。
9、有人懷疑我是不是因為審定了葛詹尼加剛出版的《切開左右腦》一書,然後審到太多
錯誤才有感而發。為了防止大家誤會而傷害到出版社與此書譯者的名譽,在此澄清:此書
譯文就已經十分流暢正確,我的審定只是沾光而已。我是因為在審定後知道科普書的審定者制度並非「常態」、而且有鑒於科普書翻譯硬傷並不罕見,才突發奇想欲推此案。
10、 至於我會不會自己以譯者身份簽下此約,答案當然是會。儘管我不是永不會犯錯的
翻譯高手,但是說實話,如果出版社推出此案,我一定樂於簽約,譯者為自己無法自知的
犯錯負責,自是理所當然。如果真的因為錯誤過多被扣錢罰薪、昭告公審,那我就自認技
不如人,早早退出譯界,以免誤人子弟貽害世人。所幸的是,只要譯界中有和我類似想法
的人,一旦他們的譯技過人,自然會從這個方案中脫穎而出。因此結論就是,此案一出,
只要有少數高手響應,就存有翻轉譯界生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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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提問一句:
您就沒想過此制一出,有可能逼得譯者直接放棄科普界,轉去其他領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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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olan5566: 先叫天下給紅藍簽啊呵呵 12/05 01:10
2F:推 pride829: 寫故事幻想自己的體制很有用的那邊還滿的 12/06 16:02
3F:→ pride829: 好笑 12/06 16:02
4F:→ lolylolyosu: 不覺得這方法神,傷譯者自尊 12/06 23:09
5F:推 Atropos0723: 放棄很好啊~~總比亂譯好得多了。 12/23 22:35
6F:→ Atropos0723: 翻譯書不是有比沒有好,很多時候是寧可沒有譯本 12/23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