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tid (一點點就好)
看板Publish
標題Re: [問題] 作和做
時間Thu Nov 13 21:23:38 2008
這件事可以作為教訓 為佳
「作」與「做」於ㄗㄨㄛˋ音,時見混用,但綜觀二字諸義,仍見區別。二字相混僅於「
進行某事」、「成為」、「製造」三義上,如「做事」與「作事」、「做工」與「作工」
、「做人」與「作人」。今依習慣定字,「做事」、「做人」取「做」,注明通「作」。
「工作」、「製作」、「作文」、「創作」、「作戰」、「作為」、「當作」等詞取「作
」。參見諸詞目。
資料來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故可知 這件事可以作為教訓 為佳
「作為」一詞在句中解作 當作
※ 引述《kath (梅子)》之銘言:
: 這兩個字一直不太會分。各編輯是怎麼分的呢?
: 另外要請教一個句子:
: 這件事可以作為教訓。
: 這件事可以做為教訓。
: 哪一個對呢?
: 謝謝。
: 我覺得是做為,但是我同事一直用作為,我快搞混了。
: 不是只有一番作為的作為才是用作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42.26
1F:→ raye888:老實說,這段解釋我完全看不懂@@ 11/14 01:17
3F:→ btid: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說明 僅是使用書面語 並不艱深 11/14 12:40
4F:推 kissula:作為教訓+1,這裡應視為「當作」 11/30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