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yhawk (灰鷹爵士)
看板Publish
標題[情報] 亞瑪遜的野心:網路零售商搖身變成好萊塢玩家
時間Sat Jul 29 12:38:00 2006
文章內各種相關連結請見 HTML 版
http://blog.yam.com/grayhawk/archives/1945222.html
前天的《浮華世界》(Variety) 雜誌刊出一則驚人的報導:全球最
大的網路零售商亞瑪遜將進軍好萊塢,簽下新人作家基斯‧唐納胡的
作品《失竊的孩子》電影版權,將擔任製片角色,與片商合作將故事
搬上大銀幕。此舉意味著亞瑪遜朝向內容提供者(content provider)
邁進了一大步,再度改寫藝文/娛樂產業的遊戲規則。
《失竊的孩子》五月在美國上市,它的成功故事早已成為今夏最令人
津津樂道的傳奇:2002 年,中生代實力派文學經紀人喬瑞格(Joe Regal)
創立自己的公司 Regal Literary,不久又邀請 JCA Literary 的彼得‧
史坦伯格(Peter Steinberg)加入。喬瑞格交給新伙伴的第一個任務
就是處理堆積如山的投稿(即俗稱的 slush pile)。史坦伯格在稿件
中發掘了《失竊的孩子》。2004 年底,藍燈書屋集團的著名文學品牌
Nan A. Talese 在競價中勝出,取得發行權。
亞瑪遜網路書店從一開始便對這本書展現高度興趣,樣書在辦公室內
到處流傳,引起熱烈討論,更促使他們擬定了前所未有的行銷方式。
亞瑪遜將樣書寄給網站上排名前百大的書評家,請他們看完後發表意
見。書還沒開賣,網站上的產品頁便有了作者自傳、創作幕後花絮等
獨家收錄,還有十三篇洋洋灑灑的讀者書評,執筆人正是無數亞瑪遜
客戶長期作為購物指引的書評寫手。比起傳統媒體的宣傳,這種方式
對網路客群更有吸引力,等於把發言權交還給顧客,採取由下而上的
口碑式行銷。
除此之外,亞瑪遜還有一波接一波的配套方案,例如在首頁最顯眼的
地方右上角刊載《失竊的孩子》資訊,告訴讀者這是今年夏日必讀好
書;與《時空旅人之妻》合購可享額外 5% 折扣(因為這兩本書不僅
同屬一家經紀公司,也同樣是具有幻想元素的主流文學作品);甚至
印製兩百萬張貼紙廣告,伴隨送貨紙箱寄給可能對這本書有興趣的客
戶,可謂把「目標行銷」發揮到淋漓盡致。
在亞瑪遜站方和「鄉民」的通力合作下,《失竊的孩子》一出版就竄
上亞瑪遜書籍總榜第五名,文學小說榜冠軍,至今依舊高居總榜前五
十名。在實體通路方面,它被選入獨立書商協會的當月選書,在紐約
時報和獨立書商協會的排行榜上都停留七週之久,今日美國報、華盛
頓郵報、新聞週刊、出版者週刊等媒體均給予正面好評,紐約時報書
評主筆珍娜‧瑪斯林(Janet Maslin)更認為《失竊的孩子》將成為「
讀書會的永久選書」(on its way to book-club immortality)。
今年六月,亞瑪遜與 UPS、Cingular等贊助廠商合作,推出網路藝文
談話性節目「亞瑪遜魚缸」(Amazon Fishbowl),找來脫口秀天王
比爾‧梅爾(Bill Maher)主持,每週邀請作家、歌手、演員上節目
暢談新作,內容橫跨文學、電視、電影和音樂。《失竊的孩子》作者
也受邀出席七月二十號的節目。
現在亞瑪遜公布破天荒的電影計畫,由零售業朝內容產業上游邁進,
勢必引來各界疑問:他們又有什麼新把戲?是要出資拍片還是有別的
打算?亞瑪遜發言人表示他們不會投資,反之將提供亞瑪遜網站作為
行銷利器:先把書捧紅,再幫電影宣傳,等於是 DVD 和原聲帶等相
關產品的賣座保證。尤有甚者,在亞瑪遜熱賣的產品勢必成為實體通
路注意焦點,如此一來在大賣場、傳統書店、唱片行的銷售也會水漲
船高。
正如《失竊的孩子》故事中的妖精和男孩不斷追尋自我、辯證身份,
書店零售業起家的亞瑪遜也在不斷尋求自己的重新定位。這個網路時
代的童話故事,還在繼續。
--
灰 鷹 巢 城
http://blog.yam.com/grayhawk/
GRAYHAWK'S EYRIE - Musings of a Fledgeling Literary Agen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89.107
※ Grayhawk:轉錄至看板 book 07/29 12:50
※ Grayhawk:轉錄至看板 bookhouse 07/29 13:04
1F:推 LovedayM:這是真的很作弊...XD 07/29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