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dexin (猩宿老詹愛碰風)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討論] 處理消費者爭議算是公務中屎缺中的屎缺吧
時間Fri Jun 16 06:13:01 2023
轉某電商的話:
雖然你支持我們很久 你是我們健身房六年的會員
但我要退你錢你又有要求 要把贈送的會籍也退
我的健身房是全台灣所有健身房裡面退錢最阿莎力的一間
你說臉部辨識會有個資的問題要退會籍
這我沒辦法接受 這是原則問題
未來如果各位還有問題 麻煩去找消保官
如果你有意見就去找消保官 消保官說退我就退
直接講白了某電商這段話完全可以說台灣業者不要臉作風
某電商很明顯知道他違反法規,但他又不承認,要消保官一件一件開協調會說明
才退,這種惡劣手法可以大量減少消費者辦理退款的申請(因為怕麻煩)。
反正就是抓住台灣行政機關很怕罰業者的投機心態(因為程序極度繁雜),反過來利用
公務員的一種惡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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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SAMON5566: 既然你都說某電商的作法違反法規,那主管機關怎麼能因 06/16 06:47
2F:→ SAMON5566: 程序極度複雜而畏怕。是說某電商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最近 06/16 06:47
3F:→ SAMON5566: 才因行政怠惰被叮滿頭包,依法行政沒那麼難,有壓力就 06/16 06:47
4F:→ SAMON5566: 錄音蒐證。 06/16 06:47
5F:→ CCW1980: 推1F大大,都做公務人員了還怕依法行政麻煩?? 06/16 08:38
6F:→ wingstar: 哪個電商無法無天就說出來給大家參考 06/16 12:53
7F:推 ssarc: 法律沒規定啊,依法行政勒,依法行政就是電商沒違法這叫消 06/16 15:56
8F:→ ssarc: 費爭議 06/16 15:56
9F:推 ssarc: 順便說一句,沒有罰則的法律規定等於沒規定等於合法 06/16 16:12
10F:→ AndoliniV: 法院民事庭、民事執行處笑而不語 06/16 16:37
11F:噓 PTTHappy: 行政機關處理的是行政類制裁 民事紛爭協調頂多盡盡人事 06/16 23:05
12F:→ PTTHappy: 民眾若受到電商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 請民眾打民事官司 06/16 23:06
13F:→ PTTHappy: 至於你說電商違反(行政類?)"法規" 是哪部法哪一條你說啊 06/16 23:07
14F:→ rdu20159: 蠻屎的,民眾只會打電話威脅承辦人,然後不敢去找事主 06/17 07:56
15F:→ rdu20159: 打民事 06/17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