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ELF (工作 QQ)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分批採購或分別採購之疑慮?
時間Sat Apr 18 09:21:44 2015
※ 引述《rabbit123 (偽小兔)》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想請問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指之
: 「分批採購,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
: 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
: 是必須滿足其中一條件即可或全部皆須滿足呢?
連結詞是 或 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 比如說:有2個相隔一個街口的綠地遭傾倒垃圾需清理,這是否符合不同標的?
: 惟係同3家廠商參與招標,又需求皆為清理垃圾,這樣得否分開招標?
: 如上述須併案辦理,日後同區或相近的清理案件是否皆須併案辦理招標呢?
個案通常不解釋,因為重點是想分別辦理者寫的出符合細13條之理由
且可説服其他人的理由即可,遇到稽核時可讓人接受即可。
: 又上述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係僅指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 還是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亦適用呢?有依據嗎?
採購法本身是規定公告金額以上
但未達公告金額皆依據以下規定
採購法23條 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6條
: 先謝謝解答^^
: 採購法真是太難懂了= =
--
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00.14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ublicServan/M.1429320133.A.F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