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t (bank)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觀光旅遊
時間Fri May 29 23:23:33 2009
現在其實應該已經放滿寬的了
而且如果是薦六以下的更寬
原則上如果職務上非屬軍事國防警政機關,且所承辦業務不涉機密的話
只要報備聲請應該是會過而沒有問題的
現在真的很多人去大陸
我們機關的我也常聽到三不五時就有人去
所以沒有問題的啦
※ 引述《aacn (想認識高雄的朋友)》之銘言:
: 如題
: 職務上非屬軍事 國防 警政等較機密性的機關跟職務
: 向機關(地方二級機關)聲請去大陸會過嗎??
: 在下是個人前往尋找友人 非跟團 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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