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t (bank)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 公务人员赴大陆地区观光旅游
时间Fri May 29 23:23:33 2009
现在其实应该已经放满宽的了
而且如果是荐六以下的更宽
原则上如果职务上非属军事国防警政机关,且所承办业务不涉机密的话
只要报备声请应该是会过而没有问题的
现在真的很多人去大陆
我们机关的我也常听到三不五时就有人去
所以没有问题的啦
※ 引述《aacn (想认识高雄的朋友)》之铭言:
: 如题
: 职务上非属军事 国防 警政等较机密性的机关跟职务
: 向机关(地方二级机关)声请去大陆会过吗??
: 在下是个人前往寻找友人 非跟团 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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