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PublicHealth
標題[情報] 如果沒有健保,一樣要救到底嗎?
時間Tue May 27 06:18:53 2014
http://tmalmagazine.blogspot.tw/2014/05/blog-post.html
20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
文:張志華/新光醫院急診科醫師、醫勞盟理事長
圖:急診女醫師其實
某日,急診送來了一位 80 幾歲癌症末期的病人,老先生到院時嚴重休克,
檢查發現敗血症及多重器官衰竭,
必須使用氧氣罩及大量升壓劑才能勉強維持生命徵象。
老人家是清醒的,但嚴重失智,又沒有家屬陪伴,身邊只有一個外傭。
於是,我打電話給病人兒子告病危,希望他能來醫院一趟,
跟醫療團隊討論有關癌末病人 DNR(放棄急救)事宜。
無奈對方竟然說沒空前來,還說如果有事,要我們叫外傭轉告他就可以了。
電話中,對方其實最在乎的是住加護病房是不是用健保的,
急救藥物和器材是不是用健保的,外傭有沒有將阿伯的健保卡帶在身上...。
掛電話前,家屬態度很堅定地說:
「只要是用健保的,該插管就插管,該電擊就電擊,我們要救到底!」
圖:健保實施前、實施後。
http://goo.gl/A4u7q5
(由「急診女醫師其實」提供)
https://www.facebook.com/emergencygirl
沒多久,病人身上插滿了管路,接上許多機器,被送去加護病房去了。
從進急診到住加護病房,陪伴病人的就只是個國台語都聽不太懂的外傭。
我當下真的很想問家屬:「如果沒有健保,你們一樣要救到底嗎?」
科技日新月異,然而,人類終究無法面對自然的「生、老、病、死」,
對醫療抱持著過多的期待,台大柯文哲醫師甚至感嘆地說:
「高科技反而讓人不得好死。」
如果只求「活著」,那麼現今的醫療科技的確可以延長基本的呼吸、心跳等生命徵象。
但,如果短期內死亡屬無法避免的事實(如癌末病人),
這樣身上插滿管子靠儀器維生算不算真正的活著呢?
而這些只是延續病人痛苦的治療,完全由全民健保給付,
不少家屬也因為有健保的給付,選擇將病人「丟」給醫院照顧,
逃避自己該面對病人善終的責任。
秋天到了,樹葉就會掉落,這是自然現象。
人,也一樣,生命如果已經走到盡頭,該慎重思考的是要如何善終。
每個人都有自主權,而病人的自主權也是醫學倫理重要的一環,
我們應當在自己還有能力做理性判斷的時候,多與家人討論,盡早規劃應如何善終,
不要等到意外發生了才來打算,以免讓自己和家人陷入無助、痛苦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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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本人適用通用公共不枉死聲明 GPNUDD v1.0
http://i.imgur.com/i5e62nT.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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