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ren965 (艾絲翠德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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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宜縣規劃1/3機車格給oBike 議員質疑如何
時間Sun Jul 16 01:57:48 2017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32760
宜縣規劃1/3機車格給oBike 議員質疑如何稽查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新加坡無樁式共享自行車oBike進駐宜蘭後,占用機車停車格
及違停等問題惹議,對此,縣政府規劃每個停車區有1/3的公共機車停車格給oBike,但議
員薛呈懿質疑,全縣機車停車格眾多該如何稽查?檢討縣內停車空間是否不足,再加畫停
車格才能解決問題;縣府回應,會派員勘查,也已至有停車空間需求的鄉鎮會勘,規劃新
設停車格。
oBike在全縣投放約1905輛車,其中宜蘭市投放560輛,由於主打隨借隨還、不受限制,無
需宜蘭定點停放,進駐初期違停問題嚴重,雖然之後多數腳踏車都已放置在合法的公共機
車停車格內,卻也因影響機車族的停車權益而惹議。
宜蘭縣光是停車場的公共機車停車格就有3325個,宜蘭市道路的機車停車格也約有400個
,全縣停車場加上12鄉鎮市道路旁的停車格,數量非常多,縣政府與公共自行車業者協商
,規劃一個機車停車區內,將開放1/3的停車格給oBike停放,解決無樁式共享自行車帶來
的問題。
但薛呈懿表示,機車停車車格停機踏車,既然法規上來看,本來就合法,硬去區分腳踏車
跟機車的數量,很不合理,況且停車格遍布各地,數量眾多,1/3也難以界定,縣府該如
何稽查?這樣的做法根本本末倒置,非常不合理。
薛呈懿建議,縣府要促進低碳城市,推行自行車或電動機車的使用,那停車需求自然就會
增加,應該要去研議停車管理的辦法,並評估縣內停車空間是否不足,增設停車格,這才
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表示,已要求廠商如果機車停車區有超過1/3停放腳踏車,就必須進行
移置,現階段都已移置完畢,也還未接到反映,有停車區腳踏車停放超過1/3的狀況,縣
府也會積極派員到各處探勘與稽查。
建設處指出,已經要求各公所,如鄉鎮市公所有增設機車停車格的需求,可以反應,縣府
會派員至各鄉鎮會勘,評估後就會進行機車停車格的增設。
(自由 10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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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bluelos: 乾脆把三分之一的公共機車格塗成公共自行車格 07/16 17:25
2F:→ visa9527: 對啊,直接改成鐵架不就好了 07/17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