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fa (^@@^)
看板PoliticTemp
標題Re: 關於各板造謠板規適用範圍
時間Mon Sep 25 18:03:16 2006
※ 引述《JeffyLiaw (傑飛)》之銘言:
: ※ 引述《mafa (^@@^)》之銘言:
: : 按JeffyLiaw的說法﹐造謠過分到完全無理﹐反而采取較輕的處罰﹐
: : 從判罰上說﹐版主不好解釋。
: 這不難解釋,因為處罰造謠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錯誤資訊流傳,因而造成
: 他人傷害」(請留意我標記了「因而」兩字);謠言就是在似真似假之間,
: 才有殺傷力,不實言論到誇張的程度以後,既然沒人相信它是真的,就不會
: 造成損害,也就沒有處罰造謠的必要。
: 申言之,處罰造謠的理由,不在於「該言論的對錯」,而在於「該言論是否
: 會造成損害」,而我個人認為,目前政治版面的造謠規定,都誤解了這行藍
: 字的意義,這也是「造謠版規」容易發生爭議的原因。
: 或者具體一點,我極端反對版主有權依照自己的政治正確來恐嚇版友,所以
: 我原先在扁版提出的標準,等於實質上廢除了處罰造謠的規定。
: : 實際上﹐輕微犯錯或完全錯誤的文章﹐計較的人很少﹐
: : 版主可以認為其沒有鬧版﹐那些主體正常﹐夾雜一些惡意的文章﹐
: : 引起的爭論較多﹐我想版主應該可以輕鬆判定這個爭論的性質﹐
: : 判罰鬧版也就很容易了。
: 您往以前在組務版的申訴文翻一翻,就會知道,理論上「不處罰輕微犯錯或
: 完全錯誤的文章」沒錯,但問題也就在什麼叫「輕微犯錯」或「完全錯誤」
: ,光是定義的爭執就可以生出十數篇申訴文;與其製造這種無謂紛爭,不如
: 從廢除或限縮造謠的規定著手,來得更有效。
沒有意義﹐不爭這個﹐還可以爭論其他定義﹐比如廢文﹐挑舋﹐反串﹐
而且想要爭論﹐總能找到辦法。
所以還是應該使用 鬧版 這個判罰﹐版主自己處理一些顯然的違規﹐
有爭議的需要看版友反應。也就是說一片完全錯誤的文章﹐
如果有些人非要計較﹐版主和他們爭論 造謠 的定義﹐是很困難的﹐
而爭論 鬧版 這個定義﹐就簡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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