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
看板PoliticTemp
標題Re: 是否應恢復劣文處分?
時間Sun Dec 4 01:09:18 2005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引述《plasma (New Order)》之銘言:
: : 首先因擅開劣文向組長道歉。
: : 其次若正式開放劣文,我提議由組長審議各板板規中,使用劣文的條款。畢竟開放劣
: : 文是組長的權力,若遭不當使用組長也會被指要負些責任。基於權責相符原則,由組長定
: : 奪當屬合理。在組長認可範圍外使用劣文,可以訂定處罰加以規範。
: 我贊成開放劣文
: 因為不給劣文的結果就是讓某些id一再的來亂
: 但是要加強劣文認定的標準
: 例如 要劣文必須先知會其他版主 由所有版主一致同意才能給 之類的
: 希望大家能討論出劣文審定辦法
=>>真正的問題不是劣文,是版主沒有對推文管理的權限。
文章管理其實po爛文的人po一篇砍一篇是最乾脆的作法。
版主刪文很容易,所以在這種時間競賽中版主會佔優勢,
而一般對於版主刪文的標準,比起其他劣文水桶等更加的寬鬆。
沒錯,版主要花點時間跟惡意使用者比時間,但這比用劣文更好,
惡意使用者高時間高人次的動作,對版主而言可能只是搜尋作者,標記大D,
惡意使用者的心血馬上消失,版主願意多玩,對於動機的消除效果強的多。
=>>相反的,在推文上版主沒有這樣的權限。
造成管理上的漏洞,推文爭吵版主必須管理,但只能做被動管理,
版主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爭吵在推文中無限延伸,卻無法主動管理。
主動管理對付動機,比起被動管理強的多。
=>>這也是為什麼說問題不在劣文,劣文附加限時水桶表面上方便版主,
但另一方面也刺激使用者動機,水桶是一個對單一ID太強力,對複數ID等於無用的
的舉措,而且刺激被懲罰者申覆的動機,其實是兩面刃。
水桶的權益侵害補救必須訴諸版主或上級管理,
但刪文的權益侵害只需要訴諸deleted版,
使用者自己有權限追回文章的情況下,我們當然可以在刪文時尊重版主意願。
所以我建議各位版主去詢問程式部門版主管理推文的可能性,這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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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充滿了買不完的唱片聽不完的音樂滿足不完的慾望
互相糾纏交織而成一段又一段破碎凌亂無以名狀的複雜聲響
此起彼落敲擊貧瘠心靈穿梭呼嘯滲透匱乏身軀
大地最美的樂章聽起來是這麼悲涼與空虛
使我常常覺得我是為了這一片混沌而生
而事實上所謂的我卻是Chaos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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