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
看板PoliticTemp
標題Re: [公告] 各板板主請注意
時間Fri Nov 4 04:57:56 2005
※ 引述《Iamaidiot (俗辣)》之銘言:
: 3 不管第二點的討論結果為何,我一定會推行這個針對板主的限制
: 所差者僅僅在於針對對象範圍之差異及對時間之認定
: 所謂的時間是指以下幾點:
: a 板主延誤解水桶的期限
: 若針對對象為未定期觀看水桶區之板主,會請大家討論這個
=>>根本沒必要,水桶影響的使用者權限是啥?特定ID在該版po文的權限,
如果該ID沒有要申請邀要回權限的意思,版主根本不需要自水桶區將其移除。
=>>是故,我傾向於將目前各位很愛多事設定的定期限水桶規章,
視為,
『在規定期限之後,使用者得要求解除水桶,版主須依使用者要求解除水桶處置』
而非,
『在規定期限之後,版主若無自動解除,視為版主失職』
=>>真正對於一個版主是否適任版主,尤其在這個小組,
往往是他浸水桶理由的合理性正當性,而非他是否動態的管理水桶。
只要浸水桶的舉措合理正當,浸多久就是枝微末節。
: b 板主收到信後處理的期限
: 針對對象為收信板主則請各位討論這個,也會要求使用者寄通告信給該板所有板主
=>>我不認為需要硬性規定,跟版主同樣的,小組長也不是7-11,7-11也是輪班的啊。
只要使用者能夠舉證,他夠在乎的話就會提出申訴,
小組長應該關心的是,當小組長判斷出現後,版主是否配合,配合的誠意有多少,
而小組長要判斷版主是否收到要求信件,是否讀過,讀過後多久,
讓小組長自己判斷就可以了。
否則碰到爛版主收到信後馬上來狡辯,是啊他很有效率,但是理由爛又愛吵,
這比需要提醒但願意配合的版主難管的多。
: c 使用者提出檢舉後到必須貼道歉公告之間的時間長短
=>>同上,這也很多餘,當個案經由使用者檢舉,小組長複核無誤,
讓小組長自行判斷適當的時間即可,熱門版,該版主天天上站,
24小時不過份,反之,冷門版,版主不見得天天上站,你幹嘛硬去規定一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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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8.230.209
1F:推 going90:推C. 冷門板有時候一個禮拜也沒文章 也不必處理板務 11/04 18:15
2F:→ going90:我想由使用者 去函板主要求解除要是相應不理 再來申訴 11/04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