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建議] 修改PoliticLaw組規
時間Thu Dec 18 22:11:55 2014
※ 引述《kogamasao (丸紅斯基柏格)》之銘言:
: PoliticLaw組規(#14WGCYrw),
: (1)賦予其轄下各版版主太多權力:形同放任各版版主按其個人好惡而刪除鄉民文章、水桶鄉民等荒唐行為。
: (2)在其轄下各版發文的鄉民幾無保障:即使文章標題與內容並未違反版規,仍有因為版主的個人好惡或立場而被刪文、水桶的高風險。
: 致使各版版規形同虛設:允許版主權力超越版規,剝奪未牴觸版規的鄉民權益。換言之,現行組規等同虛設、允許各版主無法無天!
: 強烈建議:遵循各國法律的通用精神 -- 正面表列「不法」行為。未在不法行為清單內的行為,皆為合法並受法律保障、不受執法人員侵犯。
: 據此精神而修改組規如下:
: 「版主應明定版規。
: 版主有權在其版規所載禁止事項內處置鄉民及其文章,處置理由不得逾越其所訂定之版規。
: 凡鄉民文章未觸犯各版版規者,皆受充分保障,不受版主侵犯。」
: 建議理由:本人2篇文章並未違反IA版版規,卻遭該版版主無理刪除。因為本組規之不合理規定,致使冤屈申訴無門。
: 若PTT政治組尊重絲毫「法治」精神,豈可放任甚至助長「版主有權解釋法律、版規、版務、鄉民文章、鄉民思想...等」之無法無天歪風?
抱歉我無法接受您的建議。目前組內只有政治板李敖板跟台聯板未正式將板規置底
(但有其他補救措施),其餘看板皆將該板板規置底公告,使用者只要事先做過功課,
發言時遵守板規,自身權益應該不會受到什麼損害。
基於看板自治原則以及本組各板板內或看板間使用者們對立情況較明顯的特性,我
一向以這原則處理組務:只要板主不對相近時期內的類似狀況(同一使用者在近期內的
不同文章或不同使用者在近期內發表的情節相似之文章採取雙重標準),主場優勢別玩
太大且不觸犯小組成文組規,我不干預板主行事。
您的不滿主要來自文章被刪除,這部分我也一直對您澄清我的原則:板主有權刪除
板面文章,而使用者有權決定自己的文章是否可被收錄於(備份區除外)並同時
主張自己的文章不受竄改(包含標題,內容及簽名檔),所以除非能證明板主雙重標準
,否則我不干預板主行事。
對於您質疑「版主有權解釋法律、版規、版務、鄉民文章、鄉民思想」,我的回答
是:「板主依站規或組規取得板主職位後便須負擔管理板面之責任。為方便管理看板,
板主須制定板規並在公告後依板規行事。但世事總有變化,而板規終究只是板主管理看
板的工具,板主當然能用修正或追加廢除板規的方式來順應時局變化。但板規畢竟也是
板主理念的具文化以及使用者發表言論時的依據,所以我希望板主在異動板規時不朝令
夕改,不針對特定陣營或未犯板規的特定使用者。」
「在使用者文章或思想的部分,板主無權也沒必要揣測對方在想什麼,只要考慮這
言論是否犯板規跟目前是否有必要刪文就好。而對於法律的部分,板主若想以自身對現
實法律的獨到見解來管理看板,只要我能確認這樣作不會讓他,我以及批踢踢站方受起
訴或被判有罪,基於尊重看板自治之原則,我不干預。」
「至於我這樣做是否會變成過於放任板主,我的回答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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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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