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TT (momo)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對CrossStrait板主momoTT水桶不服
時間Mon Jan 3 14:21:34 2011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3 請問兩岸板板主群,對於稱謂不當的作法是先標S要求修改,不修就砍文而已嗎?
: 還是不修的話可能會有更進一步的處置?問這個問題只是想確認板主的處理原則,
: 好同時兼顧保障使用者權益及節省板主應付申訴的心力。麻煩板主群討論一下,給
: 我回覆。
當然不是,我在前文所說的是針對這次申訴人的檢舉。
那麼我先把自己的處理原則說明一下,然後再請mafa板主做修正補充好了。
關於稱謂不當的處理方式要看兩個部分,板面秩序及稱謂不當的程度,
一般分為四種情況:
1、板面秩序良好而稱謂不當程度輕微:刪文
2、板面秩序良好而稱謂不當程度嚴重:刪文或水桶
3、板面秩序不好而稱謂不當程度輕微:刪文或水桶
4、板面秩序不好而稱謂不當程度嚴重:水桶
這次申訴人所檢舉的符合情況一,因此會標示S要求修改,不改才刪文。
而申訴人在上一篇文章所提到的判例符合情況四,因此是直接水桶。
還有標示S要求修改的狀況只適用於有內容但只有稱謂不當的文章,如果該文還有別的
違規情況,比如說政黑文吵架文等等,那也有可能不標S就直接刪文。
推文稱謂不當的處理方式與文章大致相同,但是由於推文不能刪文,因此刪文會改為
由板主推文提醒或放過。
另外在板主群判決的分歧上,因為小組長說過不能追加處罰,所以如果一人認為另一人
判決太重,會提出修改討論減輕處罰,但如果認為太輕則算了。
既然申訴人已被發出劣文預告,那麼關於此人的申訴以後我會等到小組長傳喚再來說明,
感謝小組長處理的辛勞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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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離開你的理由,只要有這份心痛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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