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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我還沒看完相關文章,且現在我也沒有時間繼續看相關或其他的文章 : 在未看完所有文章,且未查詢相關站規的情形下我目前只有幾個想法 : 1.如果文章屬於討論性質,UmbertoEco板主無權在獲得授權之前轉錄他板的相關文章 : 2.此事為某藍營支持者惡意造謠,在活動相關人員出面警告後坦承犯行 : 既然相關人員已得知此事,為保障該活動主辦單位的追究權益 : 在活動人員表態前或一定時間之內,相關的造謠文章應該被保存下來 : 但這文章不該放在長廷板,應放在DPP板或本板才對 : 在我明天作出結論之前,麻煩UmbertoEco板主先將的東西設定為隱藏,謝謝 若承小組長指示在下願意配合。 另外我想藉此機會討論一下相關事宜的未來處理方式, 畢竟網路上吵架吵到放話要告的情形蠻常見的, 板主是否必須一律配合「保存證據」也值得討論一下畫個界線, 以免未來有進一步的爭議。 我個人是認為保存證據首先是被侵害的人自己的事情, 其次才是板主的協助,而事實上板主能做得比一般使用者更多的, 也就只有把文章標記起來或是收到裡, 把文章標記起來並不能阻止原作者用編輯的方式把文章內容刪去, 而收到裡則會有過去長板曾經有過的highlander案的問題, (我找不到該案站方後來有沒有表態的文章,如果有的話請告知,感謝。) 而且實務上若使用者自己有把證據保留起來,其證明力應該也夠了, 板主的作為其實不是那麼重要或是關鍵。 當然我不是說板主在這件事情上什麼事都不用做或不能做, 在比較嚴重的案子裡,板主協助受侵害的人也是應該的, 但是在有些實在是蠻無聊的小事裡,如果也要要求板主介入實在也是有點困擾, 總之,我的結論是希望可以將要不要介入的權限保留給板主決定, 除非有明顯不公平或是有特殊情形時才由上級監督介入。 並且向站方明確爭取到可以把這些文章放在裡的權限。 以上,僅供討論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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