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看板PoliticLaw
標題[問題] 關於組務人事雙重標準的問題?
時間Mon Dec 17 22:02:28 2007
以下是連署板進板文字,當然是關於連署的板規
大家注意,這邊的規定比較硬,罰得又比較重,請詳讀板規
而小組長個人認定到本板貼文的人已看過進板畫面及置底板規
屆時若有人因犯規受罰,小組長不接受任何辯白
1.本板只讓使用者張貼發動連署的選舉文或表達贊成(/反對)意見的回應文
除本公告外若有其他人發表這兩種類別以外的文章,文章全部設成劣文外加水桶一周
請大家注意,所謂的檢舉文也算
2.請使用者在發表回應文時注意幾件事情
a.回應文必須包含回應人ID,贊成或反對以及贊成或反對的原因,否則該票一律不算
b.請不要在贊成或反對的原因裡貼上任何含有挑釁意味或違法文字的不當訊息
如果小組長認定使用者的發言不妥,此票作廢,使用者可能水桶一周或劣文一篇
c.請各位不要編輯自己的回應文,否則此票一律不算
d.不要重複投票,否則劣文一篇
e.各位只能回應發動人的連署文,回應其他文章的一律劣文一篇
如上
本組成立/廢板 以及板工連署、罷免皆應記名+意見才計入有效票
板工試閱同樣是攸關組內人事的表決程序,自應採用同等標準(記名+意見),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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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板工oodh試閱投票,贊成3 反對5 有效票8
贊成意見3則 反對意見2則
顯然未具名之3票+具名2票否決了具名之3票。
oodh去留自不足再議,但關係未來組務之處理,應從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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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37.83
※ 編輯: zeuklie 來自: 122.121.37.83 (12/1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