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看板PoliticLaw
标题[问题] 关於组务人事双重标准的问题?
时间Mon Dec 17 22:02:28 2007
以下是连署板进板文字,当然是关於连署的板规
大家注意,这边的规定比较硬,罚得又比较重,请详读板规
而小组长个人认定到本板贴文的人已看过进板画面及置底板规
届时若有人因犯规受罚,小组长不接受任何辩白
1.本板只让使用者张贴发动连署的选举文或表达赞成(/反对)意见的回应文
除本公告外若有其他人发表这两种类别以外的文章,文章全部设成劣文外加水桶一周
请大家注意,所谓的检举文也算
2.请使用者在发表回应文时注意几件事情
a.回应文必须包含回应人ID,赞成或反对以及赞成或反对的原因,否则该票一律不算
b.请不要在赞成或反对的原因里贴上任何含有挑衅意味或违法文字的不当讯息
如果小组长认定使用者的发言不妥,此票作废,使用者可能水桶一周或劣文一篇
c.请各位不要编辑自己的回应文,否则此票一律不算
d.不要重复投票,否则劣文一篇
e.各位只能回应发动人的连署文,回应其他文章的一律劣文一篇
如上
本组成立/废板 以及板工连署、罢免皆应记名+意见才计入有效票
板工试阅同样是攸关组内人事的表决程序,自应采用同等标准(记名+意见),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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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板工oodh试阅投票,赞成3 反对5 有效票8
赞成意见3则 反对意见2则
显然未具名之3票+具名2票否决了具名之3票。
oodh去留自不足再议,但关系未来组务之处理,应从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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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1.37.83
※ 编辑: zeuklie 来自: 122.121.37.83 (12/1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