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看板PoliticLaw
標題[討論] 廢文條款
時間Thu Feb 8 03:03:23 2007
某具備廢文條款的板的板主這樣說:
"即便是版務都不一定有權逕稱他人之文章為「空話兼廢話」"
可是既然設立了廢文條款 板主就自己配備了自由心證的尚方寶劍
板主自己可以認定 卻不准板友吐出個"廢"字
這樣的雙重標準 是否矛盾 吊詭 可議 不合情理 不通又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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